培训通知

时间:2022-08-15 18:01:56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培训通知模板汇编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培训通知模板汇编10篇

培训通知 篇1

  关于举办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为了全面提升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定于20xx年元月4日至元月5日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够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鲜明的绩效“软环境”,把我公司的绩效管理全面落到实处,真正有效地推动我公司的绩效管理。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提前统筹安排好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xx年元月4日至元月5日8:00准时到公司科技楼三层多功能厅报到,8:30准时开课。

  二、参加培训人员:

  三、为保证教学效果和课堂秩序,要求:

  1、培训期间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缺课和随便进出教室,如出现迟到早退、缺课或中途出走,将按照公司有关会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多功能厅是无烟会议室,培训学员不得在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4、培训结束后一周内需写出书面心得体会报人力资源部。

  四、从20xx年开始,公司绩效考核领导组和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对所属各单位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希望各单位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有效地进行绩效管理与考核,以有效地实现自我综合实力的提升。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2

有关市、州、县教育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7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xx〕1号)“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的规定。省教育厅将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开展3种模式的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项目编号:C001)

  岗前培训着重于教师职业规范、师德操守等内容,提升全体新入职教师岗位适应能力。

  1、培训时间:8月7日至8月16日(8月7日上午9时—下午4时报到)

  2、培训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参训对象:所有20xx年省级统筹招录新机制教师,全省精准扶贫县(市)自行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市计划人数见附件1)。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示请假说明。

  4、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到;

  (2)参训学员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住宿;

  (3)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对学员进行操训、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请学员自备文具、注意着装。

  5、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招录情况填报《全省20xx年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并将电子档及传真件于7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6、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从各地遴选优秀教师担任岗前培训辅导员,请各地教育部门予以支持。

  联系人:江剑、刘仕来,联系电话:027-87328065;

  邮 箱:。

  二、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项目编号:C003—C012)

  岗位技能培训重点针对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按“集中培训+跟岗实习+集中培训”模式实施,由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进行45天(25+20)集中培训,同时由各县市教育部门安排两个月的跟岗实习培训。

  1、培训时间(具体时间以院校通知为准):

  第一阶段(院校集中培训):9月6日—30日(9月6日报到)

  第二阶段(县市组织跟岗培训):10月8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院校集中培训):12月

  2、培训地点: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各县市对应承训院校详见附件3)

  3、参训对象:20xx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教师,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由当地教育部门出示请假说明。

  4、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参训人员报送模版要求将《20xx年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学员报送模板)Excel电子表格于8月19日前报省教育厅省级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凤虎,肖燕,电话:027—87325762,;

  项目办邮箱:。

  三、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项目编号:C002)

  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着重于新录用教师学科专业培训,对我省20xx年度所有新招录教师开展80学时开放式远程培训,培训学科为小学、初中共计22个学科。

  培训事宜由项目承训单位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新录用教师培训工作。要安排教师、人事部门专人负责做好新录用教师参训的通知联络、组织协调、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每位新教师按要求按时参加,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各项目实施所需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统筹解决,参训对象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暂未明确具体单位的,待确定岗位后由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向参训学员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培训通知 篇3

  各区县工会、系统、局、驻芜单位、直属单位工会、行业(企业)联合会,各县区工商联,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全国班组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本市企业班组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和推进本市不同类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班组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强化企业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围绕创建“学习型、技能型、创新型、管理型、效益型、和谐型”六型班组的要求,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班组长队伍,为芜湖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作出积极努力,市企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决定“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班组长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芜湖市班组长岗位培训的组织领导,由市企业联合会、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职业经理人协会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统筹班组长岗位培训工作;下设班组长岗位培训办公室,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协会组织组成,负责班组长培训工作的组织发动、实施推进和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市企联直属单位)。

  二、培训管理

  为使班组长培训做到规范、有序,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师资认可,统一考试颁证”。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班组长。

  四、培训形式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班组长培训”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的作用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多种培训形式。

  (一)指定市级专职培训机构。

  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

  五、教务管理

  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应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安排培训计划,并提前报市班组长岗位培训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做好培训教务管理,制定讲师教学质量意见反馈表。市班组长岗位培训办公室不定期跟踪培训班的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结业,拍摄结业集体照以作留念;制作学员通讯录,以便于学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

  六、培训教材

  芜湖市企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和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共同编撰的《班组长岗位培训教程》。

  七、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学员将颁发《芜湖市班组长岗位资格证书》。

  八、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680元/人,培训费用于支付培训场地费、教师教务费、证书费、学员午餐费和管理费、教材(辅助读物)费等。

  九、建立班组长培训学员数据库

  紧密关注班组长的职业生涯发展情况,了解本市班组长队伍的变化,为推进和加强班组建设提供依据。

  十、成立芜湖市班组长沙龙

  凡在班组长培训班中评为“优秀学员”的可以申请参加“芜湖市班组长沙龙”,并以沙龙的形式,定期开展“芜湖市班组长论坛”等相关活动,为优秀班组长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

  十一、培训课时安排

  每期培训班不少于50人,不超过100人。为期2天,共16学时。

  班组长岗位培训培训课时分配表 (规定课时) :略

  十二、联系方式

  培训、教务管理办公室:芜湖市企业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黄伟 王荷蓉 朱玉林

  电 话:

  手 机:

  地 址:芜湖市上二街248号

  邮 编:241000

  邮 箱:931867***@qq.com

培训通知 篇4

各安监站,经济发展局: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防治措施,它是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各个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定于4月份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关于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

  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

  4、反馈检查情况;

  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与当前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相关资料。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上报县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培训通知 篇5

  20xx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蓄势待发,在原20xx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强化了企业的战略方向、领导作用、风险管理、知识管理,对文件的要求,在有效性的前提下,更趋灵活……

  当前,我国处在增速换档期、转型阵痛期、改革攻坚期三期重合的重要时刻,呈现出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为了更好地把握时代要求,顺应“新常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激发管理体系的活力,弥补管理体系的短板,创建“新体系”。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结合多年的审核经验,以ISO9001:20xx FDIS标准即将推出为契机,举办ISO9001:20xx FDIS标准及体系文件修订培训班: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xx年9月11日(09:00——12:0013:30——17:00)

  第二期:20xx年9月18日(09:00——12:00 13:30——17:00)

  培训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中心)C座17层(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下车B2口出,南行1000米即到。)

  培训内容:

  1、ISO9001:20xx FDIS新版标准的理解;

  2、ISO9001:20xx与ISO9001:20xx FDIS版的对照。

  3、知识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管理、项目管理与传统管理体系的融合;

  4、整合型管理体系文件编写的建议等。

  培训目的:

  为做好标准换版工作,并以标准换版为契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审核人员对标准的认识与理解,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的不断提高,实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一次整体提升。

  培训对象:

  在企业单位里从事质量、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及致力于组织内部体系审核的人员、组织内建立或管理体系或从事第二方审核的人员等

  培训费用:300元/人。(其他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1、报名电话:

  2、填写报名表,

  3、有意参加培训的组织或个人,请填写回执,发传真或E_mail。

  xx智业培训中心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6

各位医师:

  您好!

  本周我院“三基”培训由感染性疾病科岳峰主任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培训。

  培训时间:2XX年10月15日 16:30

  培训地点:肿瘤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

  参加人员:本院45岁医师,规培医师、进修医师、20xx级研究生。

  要求:持本人证件签到,迟到30分钟不予签到。

  欢迎兄弟单位医师参加学习。

培训通知 篇7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助、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反。

  (二)培养和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在现有人员中培育创业培训专职师资,分期分批开展开展业务进修掌握基本的教学技术和方法,提高教师的相关创业知识和法规政策意识。通过教学实践交流、模拟演练、专业进修等形式,为周边地区培养专职创业培训师资骨干。

  (三)组织专家志愿咨询团、邀请社会各方成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四)探索和创新创业培训的模式、技术和方法。结合本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创业项目,开发项目资源库,实行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方法和新技术,探索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创业培训深入开展。

  (五)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在提供开业指导的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立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办学方向,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的各级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教育实体。

  (二)具备固定的培训教室、咨询指导场所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产权明晰,房屋、教学设备、设施未被挤占、挪用、平调。

  (三)具有符合创业培训要求的师资力量和专家队伍。专职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5人。开展"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培训的基地;SYB培训师不少于3人。建立一支由社会各方面专家(包括政府官员、教授学者、企业家、中介组织等)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队伍,能对创业学员提供培训、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

  (四)具有明确的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课程和一定的创业培训规模。基地年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省辖市不得少于1500人,县(市)不得少于1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60%以上,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开发就业岗位3个以上。

  (五)能发挥培训基地在教学管理、培训方法、培训质量和培训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当年的创业培训计划;

  (四)近两年的培训工作情况和培训成果;

  (五)机构管理人员及教师名册和教师任职资格证明。

  (六)《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审批表》(附后)。

  在具备一定条件前提下,经实地考察评估,符合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条件的,由省厅统一挂牌。

  四、组织管理

  (一)省厅负责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审批、政策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督查,负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对符合条件的省创业培训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创业培训基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经认定的省创业培训基地每年1月10日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抄报市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

  (五)省劳动保障厅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当年培训业绩通报全省和所在地政府。省创业培训基地每两年复查评估一次,对复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挂牌资格。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培训通知 篇8

  各镇(街办)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工会,各局、市直属各大型企事业工会:

  为了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总《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的精神,满足工会干部对工会业务知识学习的需求,省总工会将于今年4月举办全省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地点:兹定于20xx年4月在湖北省总工会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省工会干部学校负责组织教学。

  四、参训人员:各镇(街办)、市直单位及企业工会主席。自愿报名参训。

  五、培训费用:2500元/人左右。

  六、报名时间:20xx年1月22日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枝江市总工会

  20xx年1月21日

培训通知 篇9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师生饮食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组织食堂新员工进行培训。

培训通知 篇10

各医院及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颁发的《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及医院感染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各医院及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复审过程中所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监控管理水平,降低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的风险,促进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逐步规范,达到有效预防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目的。西安护理学会、西安医学会共同举办“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届时特邀请省内外及市级医院感染资深专家前来授课,内容涉及国内最新医院感染理论知识,实用性强。学习结束,颁发培训证书及省级Ⅰ类学分3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省、市、区县各级医院及医疗机构从事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及医护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等级医院评审细则的解读以及如何迎接等级医院评审、如何提高感控数据的利用效率及效能、管理工具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医院建筑布局和管理要求、品管圈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医院感染暴发处置案例分析、手术室、供应室及口腔科等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多种耐药菌的防控、控感管理经验交流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20xx年10月13—15日,10月13日下午2时报到, 14日至15日全天培训,16日撤会。

  四、培训费用:西安护理学会会员单位560元、非会员单位6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地点:西安市警苑饭店(莲湖区青年二巷3号、莲湖路红湖街站下车,向北再向西右拐进入青年二巷即到。酒店咨询电话87324222)

  六、报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的方式均可报名。各医院及医疗机构务必于10月6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西安护理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 李爱枝 惠阳阳

  联系电话:029-87288005 87258526

  邮箱:xianhulixuehui@163.com

  西安护理学会西安医学会

  二零xx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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