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的通知15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培训的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培训的通知1
各税务分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纳税人的需求,经研究,县局将定期开展“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相关规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办税流程、表证单书的使用、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具体要求:
一、“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由纳税服务股牵头,各业务单位主办。业务单位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年初提交培训需求,纳税服务股结合县局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二、主办单位要按照拟定的培训内容安排授课人员精心准备课件,授课以集中培训方式为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纳税人容易接受的培训方式,如税收知识问答,网上培训,QQ平台互动等。做到既方便纳税人,减轻纳税人负担,又能收到预期培训效果。
三、纳税服务股和各税源管理单位要做好“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的保障工作,纳税服务股负责纳税人培训前的需求征集,并将需求提交有关业务单位,培训中的牵头组织,培训后的效果调查等。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培训结束后,将相关培训资料的汇总归档等。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按培训对象通知纳税人,并负责组织培训人员签到等。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作为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税收大讲堂”培训活动的成功举办,必将对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遵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20xx年x月x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2
盟各寿险公司:
为维护兴安盟人身险市场正常秩序,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防风险、治乱象工作,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要求盟各人身险公司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定于20xx年7-8月为“保险从业人员培训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训范围:
盟各人身险公司在职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中支及支公司、营业部保险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金融保险知识、法律法规制度、监管标准规则、职业道德规范、保险产品等方面内容。
2、《兴安盟人身保险公司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
3、《内蒙古自治区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约》;
4、本公司在售产品知识,包括保险条款、免责条款;
5、理赔基础知识,包括医疗赔付金额的相关规定、重大疾病给付规定;
6、分红型、万能型保险产品的交费年期、保障成本扣除、分红收益等重要内容;
三、培训要求
1、培训计划:各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包含培训时间、责任讲师、参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每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内容,可根据公司内部要求补充关于规范保险从业人员销售行为的内部制度等内容;
2、培训记录:要求每次培训组织人员签到,参训人员认真做好培训笔记,各公司要制定完善的考核测评及奖惩制度,本次活动月活动结束后,兴安盟保险行业协会将进行抽查。
3、培训方式:培训可选择线下培训及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培训需留存好相关记录。
4、考核测评: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应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测评,明确奖惩制度,对考核不及格人员,应暂停其保险销售代理权限。
关于培训的通知3
各位医师:
您好!
本周我院“三基”培训由感染性疾病科岳峰主任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培训。
培训时间:2XX年10月15日 16:30
培训地点:肿瘤中心三楼学术报告厅
参加人员:本院45岁医师,规培医师、进修医师、20xx级研究生。
要求:持本人证件签到,迟到30分钟不予签到。
欢迎兄弟单位医师参加学习。
关于培训的通知4
有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实施xxxx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在线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前几年各单位人员选择课程学习情况,经研究,xxxx年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教师在线”开设xx门培训课程供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在线学习(见附本校在线学习主页“课程列表”)。具体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与学习:本校教职工均可使用校园网络注册学习。未注册人员首先登陆“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进行会员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点击“课程列表”选课报名(可选多门),然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已经报名课程,【进入培训】后按照课程要求进行学习。选择指定的课程学习,培训费已由学校统一支付,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培训对象:本校所有承担与培训课程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教师、教辅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中xxxx年新进校的青年除自行选择相关课程学习外,还须参加指定的必修课程的学习(见附表备注栏),要求本年度内完成x门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课程结业证书,作为青年教师培养期教学合格认证必备条件。
三、培训方式:注册后,采取网络培训的形式,地点不限,通过网络培训平台自主学习视频课程,观看教学录像、辅以在线沙龙交流研讨,提交作业等。具体的操作流程登录学习网站进一步了解。
四、培训时间:即日起至xxxx年x月xx日止。
五、培训要求:课程学习后,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根据参训人员在线学习、讨论交流及提交作业等培训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结业证书,参加学习人员可以根据本人学习的学分情况,按学分选择课时打印结业证书,并将结业培训证书截图或下载后,上传到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意保存电子证书,以便日后查用),上传到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可作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或选修科目,由本校人事处和省人社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确认继续教育学习学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网络培训工作,切实做好网上培训指导、管理工作。根据培训课程安排,结合教学及管理工作实际,及时通知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听课,并督促参加培训人员按时、认真完成培训任务,确保教师网络课程培训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xxxx年x月xx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5
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现将20xx年12月英语四级培训班上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词汇、听力、阅读、翻译、写作、综合。
二、开课时间:
9月23日(20:00-23:00),9月25日(10:30-13:30)
开始,按照课程表进行授课。
三、培训教师:
大学教授。
四、联系电话:
xxx
五、上课教室:
2号教学楼2111室(周五),2213室(周日)
某某单位:
时间:
关于培训的通知6
为了使新员工能更快、更清楚地了解公司的概况、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增强新员工的自信心和工作意识,使其尽快投入到工作和融入XX的企业文化。
为此,行政人事部定于20xx年11月18日下午(星期二)举办新入职员工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课程内容及安排负责部门培训地点
11月18日14:00-14:10签到集团行政人事部、物业公司行政管理部 集团公司一号会议室
14:10-14:20宣读欢迎词
14:20-15:00破冰游戏
15:00-16:00公司概况简介
16:00-16:05休息
16:05-16:30公司制度学习(行政方面)
16:30-17:00与丽景共成长(沟通无限小游戏)
请新员工所在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以保证新员工能及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学员自备笔记薄、笔及《员工手册》,并准时出席,如因工作关系确实不能参加者,请以书面形式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行政人事部请假方可。
附:《新员工培训人员名单》
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7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三年规划(20xx-2019年)等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职业培训促就业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20xx年度职业培训资金筹集管理情况,督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评估职业培训促就业工作效果,收集培训组织和资金管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为进一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和资金提供依据。
二、检查内容
(一)监督职业培训资金筹集管理情况。
1.20xx年职业培训资金筹集情况;
2.整合扶贫、农业等部门涉农职业培训资金情况;
3.20xx年1-6月职业培训资金支出情况及就业资金总支出所占比重;
4.20xx年1-6月开展职业培训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及检查报告。
(二)检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20xx年1-6月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支出情况;
2.20xx年1-6月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前参加岗前培训补贴标准及支出情况;
3.20xx年1-6月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支出情况。
(三)评估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效果。
1.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村劳动力组织发动、体检政审、开展培训和有组织就业情况;
2.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后就业创业情况;
3.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效果明显的10个职业工种。
(四)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各类涉农培训资金整合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职业培训资金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职业培训资金补贴标准核定、补贴方式和补贴期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各地州市自查。
各地州市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共同做好检查工作,20xx年7月1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
(二)自治区重点督查。
自治区人社厅与财政厅联合对南疆四地州开展现场督查,通过现场查看职业资金筹集拨付凭证、召开企业、培训机构和学员座谈会、实地调查用工企业、培训实施机构和经办机构等方式,深入了解现实情况。
20xx年7月6日-7日,和田地区现场检查;20xx年7月10日至15日,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现场检查。
联系人:乔鹏程
联系电话:0991-3689691
电子邮箱:71238640@qq.com
20xx年7月4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8
各管理处:
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
1、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各管理处按"附表"进行员工统一培训。
2、管理处因工作不能按时进行培训的,需事先通知办公室,但要确保每月培训次数不变。
3、行为服务规范培训主要由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拳术及队列培训在小区显眼处进行,由队长或班长负责,管理处进行监督。
4、质管部/保安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及"培训时间表",安排进行指导培训,提前一天向管理处告知。
5、临时事项的通知、宣传不计入培训次数,根据实际而定。
6、各管理处应确保按期进行培训,由质管部/保安大队负责抽查、监督。
二、电话管理
1、各管理处电话长途功能均已删除。各管理处要控制电话费支出,节约话费。
2、要确保管理人员下班后,保安固定岗亭能接听管理处的电话,以便联系。
三、煤气用量控制
公司在每年11月-次年4月按每10人每月1瓶限量,免费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超额部份由内宿员工平均分摊(具体用量见附表)。
特此通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年*月**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9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xx〕8号)和我部党组有关要求,坚持勤俭务实高效办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现就加强培训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预算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将无实质内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班次列入计划,不得以会代训,不得以训代会。培训计划经批准后,要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急需举办计划外培训的,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培训应优先安排在我部北安河、兴城、北戴河三个培训基地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比例一般不能低于本部门、本单位培训总数的50%。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
二、努力提高培训实效。要围绕培训主题加强调研,认真听取培训对象需求,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积极探索利用案例式、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授课水平,努力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政策水平和一定讲课技巧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授课,鼓励学员互相借鉴学习。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听取学员意见,改进培训工作。
三、勤俭节约抓好实施。培训全过程都要简约俭朴,务求实效。不摆背景板或悬挂横幅,不摆花草。一般不安排合影,如需留资纪念,可将照片电子文件发学员电子邮箱,不得冲印、发放纸质照片或移动存储介质载体。培训期间不得借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搞变相旅游,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宴请学员,培训班一律安排自助餐或便餐,办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员赠送的礼品和宴请。学员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互赠礼品,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学员所在单位不得以看望名义搞慰问、宴请等活动。
四、切实加强学风管理。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和我部有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学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效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如实向所在单位反馈。我部系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要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实效。对于培训效果较差的班次,要认真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主办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提醒、暂停当年培训计划、核减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或通报批评等措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4月1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0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xx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xx]6号),现将20xx年度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及有关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20xx年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总学时为30个学时;报名人员须在指定的网络平台,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时间为20xx年4-10月。
三、培训方式及费用
市区及三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主要依托“xx市人力资源考试培训网”远程教育平台,采用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三县部分人员暂时没有条件参加远程教育的,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不能参加网络培训的单位及人员名单统一报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待审批后采用观看光盘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参加培训,其考核由市军转培训中心组织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用为60元/人。
xx市教育局
20xx年6月7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1
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教学,帮助广大临床教师掌握临床教学基本规范、学习先进的教学模式与方法,为临床教学提供有效助力,保障临床教学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同质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xxxx年通过举办“临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班”和“临床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班”的形式开展临床教师培训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教育教学基本功、临床教学规范、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师综合素养提升等。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教学医院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
三、培训安排
1、“临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班”计划安排x天,主要针对从教x年以下的临床青年教师;“临床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班”计划安排xx天,主要针对临床中青年骨干教师;
2、“临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班”可以采用“送培到院”的形式,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到医院进行培训;“临床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班”一般采取到学校“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3、各医院可根据自身临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选择,将培训需求表(附件x)于x月x日前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统筹安排;
4、对参加培训的临床教师,考评合格后可颁发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学校承认其继续教育经历,作为教学职称晋升的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付芝 潘晨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邮箱:xxxxxxxxx
联系地址: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行政楼xxx办公室 邮编:xxx
附件x 徐州医科大学xxxx年度临床教师培训需求表
徐州医科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xxxx年x月xx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2
各科室:
为了使新入职的'员工尽快适应、熟悉我院环境,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对我院有一个细致、全面的了解,对我院文化尽快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我院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各科室积极组织新员工按时参加培训。
一、岗前培训内容
1、医院发展愿景及学科建设
2、医院文化建设
3、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职业道德规范
4、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5、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及个人安全防护
6、医院规章制度;工资结构、福利待遇
7、院感及手卫生
8、医保合疗政策
9、医患关系中服务意识的树立及沟通能力的培养和风险防范
10、医院信息化建设
11、健康教育;疫情及死亡病例报告知识
12、医疗法规知识,医疗专业知识,十五项核心制度
13、护理规章制度、职责、应急预案,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二: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xx年8月26日---9月5日2:30—6:00
(星期六、星期日不培训)
报到时间:xx年8月26日上午9时—12时
四、参加培训人员
五、培训要求:
为了确保培训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培训质量,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和要求,培训时准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必须外出时需要请假,培训时请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将延长试用期。
二0xx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3
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
1、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
2、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
3、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
4、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
一、申报条件(具备其中之一者即可)
(—)、公共营养师中级(四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人员、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专业运动队、医院、政府计划部门、公共卫生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餐饮、宾馆等营养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二)、公共营养师高级(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负责人、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专业运动队、医院、政府计划部门、公共卫生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餐饮、食品加工及经营部门、宾馆等均需要不同数量的营养专业技术骨干、经理、负责人。
二、培训价格
1、 营养师中级 学费:2580元 (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认证费)
2、 营养师高级 学费:3080元 (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认证费)
三:培训方式
1、业余授课(不脱产学习):主要放在周一至周日晚上或双休日。
2、集中授课(脱产学习):周一至周日白天;国假期间为主。
四、培训内容及证书
营养学基础:食物的合理和烹调加工;膳食营养成分计算;一日/一周食谱编制;膳食(现场)调查;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宣教。
食物营养价值评价;识别和防制食品污染;特殊人群食谱编制与评价,营养状况的体格测量;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的宣教;饮食行为与健康宣教 。培训结束经国家营养师全国统一考试鉴定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个人意愿可安排相关实习就业平台。
五、报名需带证件
1、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四份;
3、浅蓝色一寸二寸免冠彩照各四张; 4、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证明(申报条件有需要者)。
六、报名咨询方式:
1xxxx
全国统一免长途专线:
电话:xxxx
广州总部:
电话:0xxxx 转分机8xxxx
关于培训的通知14
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法字〔xxxx〕x号)要求,为弘扬宪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法制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组织全省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题课程。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增强依法履职、依法执教的意识,提升依法处理教育管理事件与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两个课程模块,每个模块包括专家讲座、文本资源和标准化测试,各x学时。学习时间为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四、培训方式与考核
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空间,进入xxxx年远程研修项目(例如:已参加xxxx年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则进入“xxxx年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项目”),根据时间安排完成课程模块的学习和标准化测试任务。研修平台跟踪记录学习过程,教师完成全部模块学习且通过标准化测试(测试成绩达到xx分及以上)即为考核合格。每个课程模块计入x学分,共计x学分。
未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由学校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抓紧进行工作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管理职责,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区域网络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积极发动、组织有关教师全员参加培训,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督促、引导教师按时收看视频、完成标准化测试等学习任务。
山东省教育厅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培训的通知1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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