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

时间:2022-05-28 08:59:40 通知 我要投稿

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通用5篇)

  在生活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通用5篇)

  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1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2年5月23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8日至6月27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三、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四、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五、6月8日下午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6日下午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七、工业企业要履行噪声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八、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2

  为防止和减少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2022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期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提高认识,大力支持配合。

  我县将把今年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控制列为重点监管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配合和理解支持。

  二、密切监控,减少噪声扰民。

  1.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要履行噪声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等I类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执行。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2.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午间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3.6月8日下午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6日下午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强化监管,依法依规履职。

  高考和中考期间,全面落实考点周围的“禁噪”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寿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3

各建设、施工、监理、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2年高职分类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考试”),根据《徽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徽招考委〔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给广大考生创造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我县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周围和城区的施工工地及市政设施建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一律停止施工。

  二、位于非考场周边居民区及建筑工地在国家教育考试期间上午11:00—15:00、晚20:00至次日凌晨8:00停止施工。

  三、禁止各小区从事房屋室内外噪声较大的装修工程。

  凡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按有关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教育考试时间安排及考点设置

  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

  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4

各县区、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高考、中考保障工作,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2022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柳环发〔2022〕45号)工作要求,决定将2022年5月29日至6月8日、6月17日至6月27日列为严管期,严控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管理监督,我局决定成立高、中考严管期加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建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质安消防科及建管中心房建质安科、市政质安科负责人任成员。

  高、中考严管期加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在高、中考期间对考点周围项目进行巡视,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有关施工噪声等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二、控制噪声的强制措施规定

  (一)严管期间,《柳州市2022年普通高考考点信息表》周边的建筑工地务必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6月7日至8日全天,6月24日至27日全天,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全市在居民区、学校周围200米区域内的项目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使用强噪声机械:电锯、砂轮机等)。

  (三)严管期间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建筑工地安排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物料时应当防止噪声污染,运输时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运输路线。

  (四)6月7日至8日全天,6月24日至27日全天,各建筑工地应严格控制出入工地的施工及材料运输车辆,避免造成交通堵塞,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严禁鸣笛。

  (五)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午间12时至14时30分、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禁止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活动,以免影响考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所在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项目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落实本通知控制噪声的强制措施规定。

  (二)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现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应按具体的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噪声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接受建设、监理以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三)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经审查的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严管期间,各城区、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要加强控制施工噪声的监督检查,凡发现违反控制噪声的强制措施规定从事施工作业,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考生正常考试、学习的项目,要立即下发整改或停工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整改,要求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对拒不整改的项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在严管期被通报处罚的建筑工地,不得参与当年文明工地评选,并纳入对施工、监理企业履职考核扣分。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合理安排好各项施工计划,认真落实高、中考期间保障工作,确保我市考生顺利应考。

  附件:柳州市2022年普通高考考点信息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5日

  中考期间禁止装修通知5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15日)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建设施工夜间(每日22:00至次日06:00)作业,特殊工程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七、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中的噪声污染,夜间(每日22:00至次日06: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装修。

  八、在高考(6月6日至6月8日)和中考(6月13日至6月15日)考试期间,除应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城区禁止从事产生噪音影响的各类施工作业及其他产生噪音影响的行为。

  九、生态环境、公安、综合执法、住建、市场监管、文体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并组织人员在城区主要地段昼夜巡查。

  十、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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