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1-10-29 17:06:39 通知 我要投稿

举办培训的通知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举办培训的通知4篇,欢迎大家分享。

举办培训的通知四篇

举办培训的通知 篇1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某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xxx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员工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经研究,定于4月17-20日分两期举办相关人员综合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二、参加人员

  全市国土资源所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培训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天半。第一期4月17日下午13:30前办理报到手续,14:00开始培训;第二期4月19日上午8:30前办理报到手续,9:00开始培训。地点均在某市委党校北校区8号楼报告厅。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国土所人员的65%参加第一期培训,35%参加第二期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参加第二期培训。

  2、请各单位每期确定一名组长协助市局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3、住宿费用自理。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张俊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某市国土资源局

  xxx年4月8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全面提升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举办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第一期 20xx年5月 23-27日 武汉

  第二期 20xx年6月 20-24日 昆明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报名;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本培训班通知将在中国林业培训网(www.***.cn)登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 刘国庆

  电话:010-****

  E-mail:13*****1@139.com

  附件: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报名回执

举办培训的通知 篇3

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健全部门办班审批制度,进一步做好**年干部培训工作,现就**年举办培训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直单位举办由乡镇及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列入《**县**年县直单位办班计划》。未列入办班计划的,不得举办由本单位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干部参加的培训班。

  二、举办培训班需要收费的,收费标准须报县财政、物价部门审批后方能上报。

  三、办班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和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研、掌握参与培训干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培训计划。办班后及时上报办班基本情况。

  四、申报**年举办培训班次,均应填写《**县**年县直单位办班申报表》,于**年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电话:6783****,邮箱号码:********@。

举办培训的通知 篇4

XX局:

  为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最新环境立法,使环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近期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xx年第2期新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培训班报到当天8:00-20:00,在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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