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1-10-01 09:52:05 通知 我要投稿

宣传活动通知模板集锦十篇

  现如今,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宣传活动通知模板集锦十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计量测试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量函[20xx]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5.20世界计量日” 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突出宣传计量在提升质量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和在促进安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结合“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大力宣传计量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让计量惠民深入人心,扎根于民;继续宣传计量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计量重要性的认识。

  二、活动安排

  5月20日,由自治区质监局牵头,XX市质监局承办,在XX市设立主会场,其他四市质监局分别在所在地设立分会场,统一进行集中宣传。区局和XX市局结合 “质量和安全年”、“四个走进”组织计量惠民活动,各市、县质监局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宣传和组织有特色的活动。

  (一)集中宣传、现场咨询服务。

  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XX市主会场举行“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区局领导作动员讲话,并实地检查XX市局“四个走进”专项行动、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XX市质监局、自治区计量测试院、授权技术机构及相关单位,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集中宣传,就老百姓特别关心的消费市场的计量器具,水表、电表、燃气表等民用计量器具以及能源计量的有关事项进行现场咨询,增强企业法制计量意识、诚信经营意识节、节能减排意识和老百姓自我保护意识。

  (二)结合开展“四个走进”组织宣传活动。

  自去年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以来,各单位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是专项行动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的同时,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

  一是开展计量进社区服务活动,广泛宣传计量知识。组织计量人员进入社区,提供眼镜、血压计、民用计量器具等项目的现场免费检测,为市民进行血压计校准、修理服务及眼镜修理等免费服务活动;解答市民关于电子血压计使用、眼镜验光配镜、民用计量器具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现场受理计量投诉服务活动。同时, 在社区公示栏张贴“计量友情提示”,发放计量宣传资料,介绍计量小常识,提高市民计量意识。

  二是开展计量进学校服务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普及计量知识。组织计量人员走进学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计量法律法规,提高学生计量法律意识,使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向学生讲解预防近视和配戴眼镜的有关常识,耐心解答师生配戴眼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学校师生免费开展眼镜的计量检测,免费验光,现场验证所配戴眼镜度数是否与实际相符,消除不合格眼镜对学生眼睛的重大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三是开展计量进医院服务活动。医疗器械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组织开展对医院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各医疗单位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在临床使用中的准确性和治疗结果的有效性,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四是开展计量进市场服务活动。加强各类市场的计量监督,在搞好集贸、超市、农资等市场监督的同时,对加油站尤其是区内高速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张贴宣传标识,提高加油者的计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加油站计量经营行为,打击加油站计量违法行为。

  (三)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针对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集贸市场和餐饮店电子计价秤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查处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电子计价秤的行为;查处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者改装称量单位的行为;查处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的行为;受理因短斤缺两特别是因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作弊造成短斤缺两的投诉或举报。同时,向消费者介绍在用电子计价秤常用的作弊手段及鉴别的方法;向电子计价秤使用者介绍加强铅封管理的重要性,宣传在检定过程中若发现有破坏铅封的,一律按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处理。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区局的安排部署,突出宣传计量在服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教活动顺利实施并卓有成效。

  2、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各级质监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要在“5.20世界计量日”当天,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特色,继续开展计量咨询服务、开办计量专栏、张贴计量宣传画等宣传教育活动,区局领导和区局计量处将参加在XX市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

  3、抓住典型,创新模式。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要创新宣传模式,适当扩大宣传报道范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让计量走出实验室,让计量贴近百姓生活,让计量走进千家万户。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市局要认真总结,并于5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报区局计量与认证监管处。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教育机构:

  吸烟是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患的行为危害因素,吸烟已成为继高血压之后的第二号全球杀手。我国青少年吸烟率呈上升趋势,青少年烟民的数量越越多,为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校园全面禁烟,维护师生健康,将在世界无烟日(月1日)之际,集中开展“无烟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月2日-1日。

  二、活动方式

  1.学校设立禁烟标志,设立控烟宣传专栏。

  2.利用LED显示屏播放控烟宣传标语。

  3.举办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控烟工作,要将“无烟生活”主题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师生中大力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创建无烟学校。各学校要加强控烟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控烟、禁烟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亮点做法,将活动总结、照片等相关材料,于6月日前报送学校卫生保健所,联系人:。

  xx市xx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月18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镇、公安分局,管理区,市驻区各单位,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地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网络、宣传栏等行之有效的载体,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积极构建有效载体,努力营造热烈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用好宣传栏。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宣传栏,根据排头兵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专栏。各镇、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要制作3期以上宣传专栏。

  (二)编好活动《简报》。

  各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 。 特点,认真办好活动《简报》,及时将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及所取得的实效体现出来。没有创办《简报》的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区排头兵实践活动《简报》,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做法,区将上报市排头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精心设计载体,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大讨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写作能力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向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各镇每周报送的信息不少于1条,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市驻区各单位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每2周不少于1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3月9日前报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电话:7799022、传真:7263288、电子信箱:jw@jan.g.cn。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是严重危害本市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xx〕591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活动的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积极行动,共抗肝炎。

  二、活动时间: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7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卫生局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发布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新闻统发稿,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介绍本市近年来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世界肝炎日”前后,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启动肝炎防治特色话剧“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全市巡演计划。

  (三)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邀请专家于“世界肝炎日”前后举办病毒性肝炎防治在线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病毒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制作一批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折页,于近期陆续下发至各区县,供此次宣传周活动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健康教育资源(报刊、网络、社区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家咨询、现场宣传、志愿者活动、海报和折页宣传等),广泛宣传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已经开展慢性肝炎患者管理试点工作的区,要认真实施,积极总结经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应技术指导。

  (二)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要充分动员病毒性肝炎预防和诊疗专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撰写肝炎防治科普文章,提高市民防治意识。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宣传肝炎防治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本市各医疗机构发布治疗病毒性肝炎广告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缔违法医疗广告。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于8月22日前分别将各自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联系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国卫办疾控函﹝20xx﹞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田芳

  电话:010-687918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邱明月

  电话:010-84208257

  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郦净

  电话:010-64463002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高峰

  电话:010-68591847

  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xx年4月14日

  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各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开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食药安委【20xx】1号)精神,6月16日---7月2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县政府对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高度重视,6月16日上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事宜。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专题展览、悬挂标语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对学校食堂、商店、饮用水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QQ群、校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家长经常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

  5、各校留存好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部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xx]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xx]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xx]10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xx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三、活动时间:20xx年7月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xx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

  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二)视频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积极组织,广泛动员,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六、奖项设置

  (一)征文类:设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元。

  (二)视频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

  (三)宣传画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四)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此项列入年终资助工作绩效考核。

  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上交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4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报送。(具体详见附件《东北林业大学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及要求》)获奖作品由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宣传活动通知 篇8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卫生院:

  为进一步倡导无烟生活理念,广泛营造控烟氛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江苏省“送烟=送危害”控烟宣传活动的通知》(苏疾控〔20xx〕7号)要求,决定开展“健康过年,无烟春节”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主要宣传内容

  本次活动重点宣传以下内容:“送烟=送危害”,“不向来宾敬烟,不当着他人的面吸烟,逢年过节不送烟”,“吸烟的危害”。相关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内容详见工具包。

  二、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

  1、各单位均开展1次“送烟=送危害”广场宣传活动。广场宣传活动应悬挂主题横幅,展出控烟知识展板,发放控烟相关宣传材料,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有奖知识问答。

  2、各单位根据宣传画模版制作宣传画,在医院及社区(村)张贴。

  3、各镇(街)卫生院利用输液室、住院部等影音设备,播放控烟公益广告。

  4、各镇(街)卫生院开展一期讲座。

  5、各镇(街)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送烟=送危害”,“不向来宾敬烟,不当着他人的面吸烟,逢年过节不送烟”,“吸烟的危害”等控烟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控烟公益广告。

  6、区疾控中心利用企信通,向居民发送控烟宣传短信。

  7、各单位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并传播微信互动游戏,传播“送烟=送危害”理念。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参加活动。

  8、控烟宣传活动在媒体报道。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开展控烟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开展宣传活动。

  2、活动结束后,请参照工具包中的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

  3、工具包请到溧水公共卫生或溧水健教QQ群中下载。各镇(街)卫生院请于20xx年3月31日前,根据工作包中模版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区疾控中心健教育慢病科。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月22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9

  每年的3月21日为“世界森林日”。除了植树,“世界森林日”更多地关注森林与民生等更深层次的问题。森林可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它在环境安全、消除贫 困、提高人类生活水平等许多方面蕴藏着巨大潜力。为此,3月20日,张泾社区开展了以“坚持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 动。

  社区通过向汇隆街商家发放宣传单,倡议商家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要求实施节能减排,有效降低消耗,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向居民进行宣传教 育,建议大家重新提起竹篮子上街买菜,日常生活中不使用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活垃圾分类袋装,以及废旧物品资源再利用等。因近日油价上涨,活动 还适时号召居民“少开车,过低碳生活”。

  通过此次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从而建立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共建美好家园。

  每年的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苏州工业园区熙岸社区组织佳艺御湖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开展了“我为小树添新衣”的活动。

  工作人员告诉小朋友们,森林是地球妈妈的衣服,地球妈妈有了这层保护,才能孕育出多姿多彩、生机勃勃的一切生命。“春天是一个万象更新的季节,小树、小草开始发芽了,需要我们去呵护,就像妈妈呵护我们一样。要怎样去呵护它呢?”小朋友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不可以随便摘花”、“不要踩小草”、“我们要保护小树苗”。接下来的环节中,小朋友们用彩纸剪出各种形状的树叶,并在上面画上心中的图案,签上自己的名字,争先恐后的为小树添新衣。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唯一家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扩大,人类懒以生存的地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资料显示,全球已有30%的土地因人类的活动遭致退化,还有数不清的生活垃圾 。森林面积以每年约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平均每天有140种生物消亡等,地球正遭受着人类的破坏,地球只有一个,我们要好好的善待地球,保护环境。此次通过开展“世界森林日活动”,使小朋友们懂得爱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让环保意识从小生根发芽。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森林不仅可以绿化环境,还能防风固沙,防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减轻环境污染。人们誉它们为‘大自然的美容师’、‘特种医生’、‘木材制造厂’、 ‘绿色品仓库’、‘价廉物美的肥料、染料’……等。地球离不开森林,人离不开森林。

  一场火灾所消耗的树木量是无法估计的:

  风和日丽的一天,一位小姑娘上山玩耍。突然,一点星星之火在那里出没。顷刻间,满山烟火迎风呼啸。山下的居民看到火势第一个会想到什么?“119”——火警!消防队员得知,火速赶往现场,奋力灭火……

  第二天清晨,这快原本郁郁葱葱的地方转化成了一大块焦黑。如果在那一夜,没有消防队员前去灭火,那么火势就会蔓延,一座、二座、三座……甚至五十座、一百座的山会遭殃。

  有一句话说:一棵大树可以做出几亿根火柴,但是一根火柴便可毁灭整一个森林。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点星星之火,则有可能会造成人民巨大的损失:生命、财富、亲情、环境……所以,保护森林,就是保护自己;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了无数个生灵;保护森林,就是每个人的义务;保护森林,就是做了一件非常非常大的好事。 树木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树木是人类的自然氧吧;树木是人类生命的质量。森林是我们生活中的“肺”,它为人类提供木材和各种林业产品。它是绿色的水库,能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良土壤。 烧毁了森林,树木,产生大量的有害物体,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水土流失,气候恶化,危及人畜的安全,树木太少,出现了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死于呼吸疾病的人也逐年上升,树木太少也会出现大水灾。 我们应当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什么是森林防火、什么是森林火灾、小学生在森林防火中应该怎样做等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同学们,我们要从小树立爱林护林的意识。我们应该保护属于我们的绿色森林,让绿色永驻我们心间。

  如果人人都保护森林,那么就会没有火灾,世界将更加美好、愉快。

宣传活动通知 篇10

  各项目单位,山东、四川省疾控中心:

  20xx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每年的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肝炎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肝炎联盟的号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于7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肝炎论坛暨20xx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大会”。为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整体联动,在世界肝炎日前夕,我会与有关单位合作,将在北京、济南、杭州和成都等地设立会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希望各项目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掀起宣传肝炎防治热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和肝炎防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肝炎病毒感染者基数大;社会公众对肝炎认知低,社会歧视依然存在;肝炎患者知晓率低、就诊率低、依从性差;社会人群规模化检测、患者规范化诊治水平不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传播阻断需要加强;药物可及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滞后;高危人群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制订方案,认真安排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走出医院、深入厂矿、社区、学校,深入患者家庭开展咨询、义诊等便民服务;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访谈、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医患互动,改善医患关系,大力普及肝炎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觉防控肝炎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肝炎患者接受科学规范诊疗,提高依从性。

  三、搞好结合,创新宣传

  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项目任务相结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系统、技术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视频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发送肝炎宣传科普手册、海报、视频资料等,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放张贴,使其收到良好效果。

  各单位在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中,要确保宣传教育内容科学、准确、无误,不得利用宣传活动推销产品或募集资金。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活动结束后请在10日内将活动情况报送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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