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申报指南

时间:2020-11-07 08:00:51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2017社保基数申报指南

  2017年度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于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开始,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社保基数申报指南,希望大家喜欢!

2017社保基数申报指南

  2017社保基数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本次社保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交社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由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政策与法人企业用人单位有所区别所以不在本文详述。

  二、申报时间

  本次社保基数申报时间(包括网上申报,现场提交花名册等整个申报的完整流程)为: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5日。

  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后,花名册现场提交时间可以略延后,但是最晚不得超过2月底。

  三、申报流程

  先概述正常情况下企业申报社保基数流程:

  50人以下企业:

  一、登陆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申报”;

  二、“日常业务申报”-“年度基数申报”-“查询”;

  三、填写月工资一栏,四舍五入到元(如何计算下文说),然后点击“提交”;

  四、第二天再次登录社保系统,进入“职工业务查询”-“职工缴费基数”查看申报是否成功,不成功的重复2-3步;

  五、成功后进入申报界面,点击“打印”,打印出申报花名册,全体职工对应签字,单位公示5天。

  六、将纸质版基数申报花名册交至各区(市)人社局社保基数申报窗口。

  50人以上企业:

  一、登陆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申报”;

  二、“日常业务申报”-“年度基数导入”-“点击下载”;

  三、在下载的模板中填写月工资一栏,四舍五入到元(如何计算下文说),然后回到刚才导入界面,点击选择文件,然后“提交”;

  四、第二天再次登录社保系统,进入“职工业务查询”-“职工缴费基数”查看申报是否成功,不成功的重复2-3步;

  五、成功后首先至企业邮箱中自行下载空白版《2017年度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将社保申报模板中对应项目全部填写至花名册中,打印,全体职工对应签字,单位公示5天。

  六、将纸质版基数申报花名册交至各区(市)人社局社保基数申报窗口。

  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

  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操作网上社保办事,无法进行网上基数申报的企业,请直接前往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使用服务大厅中的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

  四、基数计算方法

  此处只讲方法,不详细分析政策。

  一、通常情形:

  参保人员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17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以2016年社平工资(未公布)的60%及300%确认基数上下限。

  “工资”应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他工资,特殊项目构成的工资等。

  大概意思就是说,除了报销的'(采购、差旅费)、国家规定补偿的(高温补贴、冬季取暖)之外的其他一切收入,都算作工资范围。(但也有例外,此处不赘述)

  二、2016年度发工资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发放月份计算月均工资。

  三、2017年1、2月,在申报基数前新入职的员工:

  按照第一个月约定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四、长期脱产学习,请长假批准,因公派往境外、国外长期驻扎的:

  以情形发生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

  五、2016年度月均工资无法确认的:

  这种情形很少,但是也可能存在,如果真的出现,那么将以2016年度社平工资(未公布)的60%来计算缴费基数。

  既然是下限,那么企业申报操作上即可较为灵活。

  五、其他问题

  一、2016年社平工资何时公布?

  预计会在2017年6月份统一公布。

  二、2016社平工资公布前,在2017年度如何核算社保费,如何享受待遇?

  同往年一样,在2016社平工资公布前,继续沿用2015年社平工资(4476元)作为衡量计算相关社保待遇的数值。

  2015年社平工资的60%(2686元)作为社保基数下限;

  2015年社平工资的300%(13428元)作为社保基数上限;

  待2016年社平工资公布后,统一进行补差,补缴社保费差额,补发社保待遇差额。

  三、社保基数延迟申报或者不申报并没有什么影响?

  错。

  社保基数未申报前,将暂停社会保险费缴纳,同时暂停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生育津贴、住院津贴、工伤赔偿等)。情节严重者将收到人社局相应处罚措施并计入企业征信档案。(之前文章提到过,详情见重拳整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待2017年社保基数申报完成后,补缴社保费用,补发社保待遇。

  附:2017年社保基数公布

  天津2017年社保基数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966元和14832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472元。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6350元。按照635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350元与2966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66元。1至6月已缴纳2016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再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7至12月的缴费差额。

  (三)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2966元。其中:1至6月已缴纳2016年全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调整前的补贴基数给予社保补贴。

  (四)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966元。1至6月,按照调整前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7月至12月按照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下限补贴。

  (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966元。

  (六)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4944元。

  (七)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4944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个人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686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201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保值费;补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保值费。

  1992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并自1993年1月起在原企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因企业关停并转、破产退出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中断缴费人员,以及在本市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个人窗口补缴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本人申请,记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可不缴纳保值费。自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历年缴费下限补缴灵活就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金额。

  武汉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

  武汉全市有七个中心城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六个远城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区、汉南区,两个开发区:东湖高科技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那很多人都以为每个区交的社保都是不一样的,其实并不是这样。

  武汉的城镇职工社保缴纳标准只有2种形式的,一种是缴纳标准较高的,适用于武汉七个中心城区和两个开发区;另外一种缴费标准稍低,适用于武汉六个远城区。所以总结起来,武汉市的职工社保缴纳就是按照2个标准缴纳的,不会按照每个区来缴纳。

  目前,在武汉七个中心城区和两个开发区缴纳的最低社保标准如下:

2016年7月-2017年6月武汉市职工最低(60%)社保缴纳基数
项目 最低缴费基数 企业部分 个人缴费 合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保险 3286 20% 657.2 8% 262.88 920.08
医疗保险 2824.9 8% 225.99 2% 56.5 282.49
大病保险 2824.9       7 7
生育保险 2824.9 0.70% 19.77     19.77
失业保险 2824.9 1.50% 42.37 0.50% 14.12 56.49
工伤保险 2824.9 0.48% 13.56     13.56
合计     958.89   340.5 1299.39
 
2016年7月-2017年6月武汉市职工最高(300%)社保缴纳基数
项目 最高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保险 16430.1 20% 3286.02 8% 1314.41 4600.43
医疗保险 14124.3 8% 1129.94 2% 282.49 1412.43
大病保险 14124.3       7 7
生育保险 14124.3 0.70% 98.87     98.87
失业保险 14124.3 0.70% 98.87 0.30% 42.37 141.24
工伤保险 14124.3 0.48% 67.8     67.8
合计     4681.5   1646.27 6327.77
备注:
1、武汉市2015年岗平工资为65720/年,月均5476.6元。社平工资为56479元/年,月均4706.5元。国家政策规定,自2016年7月 起系统会以此依据调整社保缴费“低保拦头”标准。(养老为岗平的60%至300%,其他四险为社平的60%至300%。)
2、武汉市中心城区缴费标准指以下九个区:汉阳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湖高新技术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五险涨福情况:养老保险较去年标准上涨71.34元;医疗保险较去年上涨22.59元;失业保险较去年上涨4.9元;工伤保险较去年上涨0.56元;生育保险较去年上涨1.58元。五险合计比去年上涨100.57元。
4、社保实际缴纳标准依据政府最新政策调整。一般每年七月份都会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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