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7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0-09-03 08:51:28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7月1日起实施

  导读:《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近日公布,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调整一次

  《办法》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和调整的主体,确定标准的依据,调整标准的依据,标准调整的频次,以及标准的公布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确定标准,应当以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为依据。调整标准,应当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为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调整一次,或者适时调整。

  骗取低保金将面临最高3倍罚款

  今后,我省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的要求,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或者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根据变化情况,作出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

  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办法》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决定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追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处以非法获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故意不批准最低生活保障将被处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对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审查、审批的;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故意不批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等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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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生活保障主要特点

  (1) 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 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 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地方纷纷探索救济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铺开。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并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意味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也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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