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时间:2022-06-27 17:56:48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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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据悉,宁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的意见》。以下是详细介绍!欢迎阅览!

宁夏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政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的意见》中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参保征缴、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协议管理、统一信息系统,其中基金管理实施调剂金制度。

  2017年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区级统筹

  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1999年,2011年实行市级统筹 。经过17年的发展,已建成包括门诊保障、住院保障和大额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制度体系,覆盖117万职工,住院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75%。此次《意见》的出台,将统一和完善全区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基金调剂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意见》规定,自2017年起,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自治区统一管理,统筹基金实行调剂金制度。各级政府负有与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征收、管理和支付责任。各分统筹地区每年将统筹基金收入的一定比例上解作为自治区调剂金,剩余基金(含历年结余基金)由自治区委托各分统筹地区管理,在分统筹区域内基金实行统收统支。各分统筹地区经自治区批准动用历年结余基金后仍然出现基金缺口的,启动调剂金制度,由自治区根据基金需要量确定调剂额度并进行调剂。基金调剂与分统筹地区年度参保扩面征缴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任务等指标挂钩。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年度预决算和绩效考核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额医疗补助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分账管理,但可互相调剂使用。

  自治区实行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规程。区级统筹前各地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统筹后作为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予以互认,逐步实现参保人员无障碍就医和购药。依托社会保障卡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依托自治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与卫生计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各类补充保险和城乡社会医疗救助衔接机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意见》还对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制定了统一的新标准,充分体现了“落实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稳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精神。

  参保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职工享有的权利是:

  (1)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职工有权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自己的缴费保密;(3)职工有权就与本人有关的医疗保险争议提起仲裁、复议或诉讼请求,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职工有权对医疗保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应履行的义务是:

  (1)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按规定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办理相关的手续和符合规定的程序。(3)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

  什么样的单位及个人可以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都应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内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免责期内,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划记个人医疗帐户,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从连续缴费的第7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托管档案人员是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在我市档案托管机构托管档案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或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5%比例缴费的,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9%比例缴费的,享受全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托管档案人员应及时到档案托管机构或其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单位是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

  (一)个人缴费以本人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保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7%缴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事业单位,经申请批准后,可按全市上年度平均职工工资的5%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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