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新政策

时间:2020-10-21 10:06:30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新政策

  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新政策的具体内容,下面一起去看看吧!

城镇职工补充医保新政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新待遇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

  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

  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

  3、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门诊慢性病病种: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5、学生和儿童门诊医疗待遇:

  学生和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统筹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000元。

  6、患危、急、重病症经门(急)诊紧急治疗待遇:

  参保居民因患危、急、重病症经门(急)诊紧急治疗后不需要住院的,其急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经门

  拓展阅读:

  即参保人员住院就医时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基础上,同时在医保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次年再对花费较多的参保人员给予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该项措施于2013年形成长效机制,成为“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通称“二次补助”),至今已有4个年头。

  2015年度的“市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已于今年3月底开始发放。为使这项惠民政策更加有序实施,医保中心调整工作方法,减少发放程序,进一步利民便民。

  该工作分几步进行:一、对部分单位职工,由医保中心人员电话通知单位专管员,由专管员前来领取,统一发放,二、对已经持有社保卡、领取养老金银行卡的参保人员,由医保中心直接把补助金额打入社保卡或领取养老金银行卡中,减少了受惠人的来往奔波。三、分时间段打电话通知参保居民,使人员领取时间合理分流,减少申领的等待时间。四、无法电话通知到的参保人员,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告知其领取的条件和时间。

  今年我市可享受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为:参保职工8239人,补助金额4720.86万元,参保居民2683人,补助金额1748.47万元,合计可享受补助的参保人员为10922人,补助金额6469.33万元。目前前三项工作已经完成。至4月20日,医保中心通过上述三个途径已发放7455人,发放金额达4601.80万元,尚有3467人尚未领取。请这部分参保人员抓紧时间到医保中心(西安南路128-2号,徐州血站西隔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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