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2017
近日,青海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1月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可降至1%,执行期限至2018年4月30日。我省在2016年5月1日,已在政策范围内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了降低,相较国家政策,提前8个月实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作目标。
据了解,2016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经过认真分析测算,统筹考虑降低企业成本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后,我省决定在2015年已降费率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再降低1个百分点,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0.5%不作调整,期限暂按2年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止。此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职工的缴费负担。
经测算,我省提前8个月实现失业保险费率目标,为企业减负近亿元,预计2017年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单位缴费负担2.6亿元。
延伸阅读:青海:两年支付稳岗补贴资金3.56亿元 稳定就业岗位23.3万个
近年来,我省促进供给侧改革,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2015年以来,全省共支付稳岗补贴资金3.56亿元,共有1798户/次企业享受政策。企业通过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为职工发放生活补助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23.3万个。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保障了全省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于2015年8月24日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凡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并采取多种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均可按其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
统计显示,2015年我省支付793户(中央行业企业39户)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93亿元,涉及职工总数20.4万人。2016年我省支付1005户(中央行业企业42户)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63亿元,涉及职工总数22.7万人。截至2016年末,拨付至企业的稳岗补贴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未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稳岗补贴资金和擅自扩大支出项目等违规问题。两年来,企业通过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为职工发放生活补助等方式稳定就业岗位23.3万个。支持青海铝业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西宁特钢集团等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发展,分别享受稳岗补贴780万元、660万元、887万元,拨付至企业的稳岗补贴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缴费压力,降低了企业成本,保持了职工队伍的基本稳定。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发挥失业保险稳岗援企减负作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的的功能,不断提高政策效益评估水平,提高各类企业享受政策的覆盖面,健全完善稳岗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工作,确保稳岗补贴资金作用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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