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时间:2023-03-15 03:42:41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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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一、参加北京地区生育报销的,无须行进妊娠登记。

  二、办理异地生育(同异地就医)

  员工社会保险在北京缴纳,但选择在外地生育(就医)的,需要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具体手续表格及要求详见《北京地区异地就医办理说明》

  注:除急诊外,不在定点医院就诊或住院的,所发生的生育费用不能报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不能报销。

  三、生育费用报销提交资料

  (一)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报销单据:诊疗费、专用收据(急诊须加盖急诊章)、处方、检查或化验报告等。

  (二)住院分娩费用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1、出院诊断证明书(加盖院方公章)原件;

  2、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原件;

  3、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4、住院费用结算单;

  5、如果在北京生育且未持社保卡实时结算需提供全额结算证明原件。

  (三)人工流产费用报销所需材料清单: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诊断证明书原件(加盖院方公章);

  4、生育报销单据:诊疗费、专用收据(急诊须加盖急诊章)、处方、检查或化验报告等。

  四、生育津贴办理提交材料

  (一)生育津贴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须男女双方单位盖章并本人签字。

  2、申请生育津贴提交材料:

  ①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盖章;

  ② 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盖章;

  如果是外埠: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盖章;

  ③ 医学诊断证明书(何种方式生产)原件,复印件盖章;

  ④ 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盖章;

  ⑤ 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二)晚育津贴(材料同上)

  根据申请人年龄及实际情况,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登记表(晚育类生育或非晚育类生育),根据表格要求找男女方单位盖章并本人签字。

  注:晚育津贴可按男方单位社保基数平均数申领

  请于生产后60天后,将办理生育报销及津贴的材料交到薪酬绩效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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