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消息

时间:2022-07-01 22:07:11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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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消息

  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工伤保险咨询,今天小编准备了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消息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及抵充工伤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6〕19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6]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及抵充工伤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时,按照“费率就低”原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照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仍按照现缴费费率执行。

  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本市定于2016年7月完成费率调整并正式实施,则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以下简称“准备期间”)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抵充以后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方式处理。

  一、准备期间工伤保险费已全部缴纳到位的.单位

  社保经办机构将2016年7月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与准备期间单位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进行抵扣。即7月应缴工伤保险费与准备期间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相减(以下简称“抵充金额”)。

  (一)抵充金额大于等于零的,按照抵充金额缴纳。

  (二)抵充金额小于零的,按照抵充金额退费。

  二、准备期间工伤保险费未全部缴纳到位的单位

  用人单位在申报补缴的同时进行抵充,抵充规则同第一条。

  例如:A单位2015年10-12月工伤保险费已缴纳到位,2016年1-6月的工伤保险费欠缴。

  情况一:单位申报补缴2016年1-6月工伤保险费

  社保经办机构将补缴金额与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期间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相减后,按照抵充规则缴纳。

  情况二:单位只申报补缴2016年1-3月工伤保险费

  社保经办机构将补缴金额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期间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相减后,按照抵充规则缴纳。

  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补缴到位后,调整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单位可以持《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退费手续。

  三、单位正常缴纳2016年7月份社会保险费时,抵充后未缴纳到位的,由单位在申报补缴时,按照第二条处理。

  例如:B单位2016年7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抵充后进行缴纳,若未缴纳到位,则单位在办理7月份补缴时,按照第二条进行抵充。

  四、用人单位可以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网上查询”模块中的“单位工伤浮动费率”定制查询本单位新的工伤保险费率(7月全市统一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后,用人单位调整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使用“五险合一采集软件”申报补缴时,自2015年10月起须使用调整后新的工伤保险费率)。用人单位也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下卸工伤保险费抵充明细。

  请各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市中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5日

  延伸阅读:工伤保险将实施浮动费率

  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本市开始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实施浮动费率,安全生产环境良好、事故率低的参保单位可以适当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安全生产环境差、事故率高的参保单位就要适当上浮工伤保险费率。

  据了解,本市从7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最低的基准费率为0.2%,最高的为1.9%。此次发布的《北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试行办法》提出,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将视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增长率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实行浮动,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而这一浮动费率从下一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实施。

  对于事故多发的建筑企业,强调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以承包单位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基数, 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1人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10%;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死亡2人及以上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20%;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10%;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性重伤10人及以上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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