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郴州工伤保险费率标准

时间:2020-11-01 12:15:52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最新郴州工伤保险费率标准

  郴州市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是怎样规定的?下面yjbys小编就来告诉大家!

  郴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通知最新消息

  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市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据悉,此次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省人社厅相关指导的精神要求,根据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总原则,经过专项调研和测算,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作出的'。

  调整之后,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1%、1.8%、1.9%、2%、2.8%、2.9%和3%。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则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和安监局4部门于2015年1月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郴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但根据人社部文件要求,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范围调整为所有行业单位,并且一类行业仅能在其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上浮动。

  经初步测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全市一年可减轻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负担近1000万元,而且,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影响,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因素逐步提高。

  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是怎样规定的?

  (1)我市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和3%,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因素,按规定实行费率浮动。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00%或低于60%的分别以上下限比例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2015年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214元/人、月。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2)服务行业和律师、会计事务所的工伤保险费实行定员定额缴费,一次性趸缴一个缴费周期,其从业人员缴费标准随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变动进行调整。2015年服务业为22.14元/人、月,律师、会计事务所为327元/人、年。

  (3)建筑企业由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时按工程项目参保,缴费标准为:项目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缴纳;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按照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的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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