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公积金新政参考
即日起,哈尔滨市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做出适时调整,贷款额度提高、贷款门槛降低、提取还贷更宽松。职工家庭贷款购房将获更多政策支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黑龙江哈尔滨公积金新政参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新政1
提取过公积金也能办贷款
新政策对借款人应按照规定连续汇缴6个月公积金方可申请贷款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
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以下两种情况,视为连续汇缴:
1.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
2.借款人因调转单位造成个人公积金漏缴,但已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
新政2
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单人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60万元,双人提高到80万元。以上两种情况分别比过去提高10万元。
新政3
公积金不够用可商贷
当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无法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借款人可以选择组合贷款方式,即向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继续申请商业贷款,申请商业贷款时,应按照受委托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新政4
还贷年龄延长到退休后5年
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到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建户且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考虑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是否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即男性延至65岁,女性最高延至60岁,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新政5
同一户口人员都能提取还贷
已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调整时间
自2024年5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缴存基数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为208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85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750元。
有关要求
各缴存单位缴存基数低于下限规定的,应及时向我中心网厅或辖区网点提交调整申请,2024年5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公积金缴存差额应进行补缴。缴存基数调整后应及时告知缴存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黑龙江哈尔滨公积金新政参考】相关文章:
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新政10-20
哈尔滨公积金新政策04-06
广东广州公积金新政11-15
大理住房公积金新政02-01
2014扬州公积金新政01-19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04-05
2017海南公积金贷款新政12-15
2014邢台公积金提取新政01-21
广州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12-06
山东公积金新政策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