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张掖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请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张掖公积金贷款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2.近5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改造自住住房;
3.提供经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4.经济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的;
6.根据有关政策公积金中心确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购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和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收据;所购建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房价证明资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自建房的提供政府部门建房批文;装修改造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和装修的相关证明;
3.以公积金质押的贷款的还需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清单》。以工资质押的贷款的还需提供每个担保人的《工资质押的贷款担保人工资证明及承诺书》;
4.以家庭成员名义购建房的,借款申请人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贷款流程
借款人领取《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准备必备资料交贷款管理部服务大厅初审→贷款审批→借款人、担保人到贷款管理部面签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委托通知书→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最低1万元,住房公积金质押的贷款、工资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住房置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且均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装修改造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实发工资×60%×贷款期限(月)
贷款期限:
最短1年以上(不含1年);住房公积金质押、工资质押的贷款最长期限15年,住房置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20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按月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提前还款的不收取违约金和手续费,部分还款的只降低月还款额度,不缩短贷款期限。
办理场所及办理流程:按计划还款的,及时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由受托银行自动划扣,也可到受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提前还款的,须到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1.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的,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复息。
2.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及担保人应依法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和担保责任。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积金中心及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可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3)违反《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借款合同》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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