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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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
记者1月8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我省将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重点将已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受益群体扩大
来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445亿元,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金额占商品住宅销售金额的比例基本稳定在1/4左右。但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存在“执行不到位”“受益范围窄”的突出问题,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尚未享受到这项政策红利。
《意见》明确了扩面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即各类城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也应享有同等权利,此外,各地还应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此外,《意见》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下统称自主缴存者)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享有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规范缴存标准
《意见》明确提出,设区省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所在城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缴存比例为5%。不设区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特别指出,各地在招商引资中不得承诺免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也不得在引进人才中超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个人可免缴住房公积金,但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高资金效率
缴存职工更关心的是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意见》提出,强化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重点支持职工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消费需求。同时,我省将进一步简化手续和流程,进城务工人员、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与用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随时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自主缴存者自愿停缴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可随时办理一次性销户提取手续。《意见》还提出,发挥住房公积金平存低贷的作用,贷款政策要适当向低收入缴存职工倾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和期限。
延伸阅读
河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解答
1.二手房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首付比例为多少?
答:可以。首付比例最低为
20%。
2.在郑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可以买房吗?
答:河南省内正常缴存,户口所在地是新乡的,可以贷款。
3.自然人担保贷款,对自然人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自然人担保的,要求必须有2人,放贷前办结所购房产预抵押登记手续;保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正常缴存住房住房公积金,无贷款,无担保,信誉良好;担保期内,保证人不得提取个人住房住房公积金,不得申请贷款,按照借款合同条款的约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自然人保证转为正式房产抵押登记前,借款人可申请办理1次自然保证人变更业务手续。
4.能否用每月缴纳的住房住房公积金来冲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目前该项业务还未开通。
5.夫妻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什么要求?
答:借款人和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按双方缴存工资基数计算贷款额,月还款额不超过双方缴存工资基数之和的70%,也可按借款人单方缴存工资基数计算贷款额,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工资基数。
6.已经有两套房子,贷款还清,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第三套房吗?
答:不能。第三套房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全款购房后,还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房产证未满12个月可以申请贷款。
8.年龄超过45岁后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能贷几年?
答:根据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借款人贷款时间为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延长5年。
9.最少缴纳几个月的住房住房公积金才能贷款?
答: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0.子女买房,可以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如果子女没有住房公积金不能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子女有住房公积金,且未婚可以在本人提取不足房款的情况下申请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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