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全攻略「完整版」

时间:2020-09-13 18:26:57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2016南京公积金贷款全攻略「完整版」

  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底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最低不等于1770元。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正理了2016南京公积金贷款全攻略,还有一点!

2016南京公积金贷款全攻略「完整版」

  公积金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以可贷年限为30年、缴存比例8%为例,月工资177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141.6元,

  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金为:141.6/10%×0.45×12×30=22.9万元。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

  1、实际可贷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3、异地缴存和贷款

  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公积金申请需满足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必须主体封体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用公积金租房?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二、提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三、提取凭证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二)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五、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8种严重失信行为贷不到公积金

  个人信用信息分为“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两类

  严重失信行为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的;

  2、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信用卡逾期未还清的;

  相应限制: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行为的,只允许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4、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5、近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相应限制:不允许办理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

  6、近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7、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一般失信行为

  1、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

  2、商业贷款最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助学贷款除外);

  3、信用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期数达到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的(年费除外);

  4、近3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未遂的;

  相应限制:只允许办理购买唯一自住住房、重大疾病、低保特困提取业务。

  5、有处理完毕的债务纠纷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6、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进入一般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南京各公积金中心热线&地点

  电话查询

  南京公积金查询电话:025-12329

  服务网点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点:太平北路51号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电话:96166

  2、江宁管理部

  地点: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578号

  电话:52286084

  3、六合管理部(六合)

  地点:六合区延安路29号

  电话:57124172

  4、六合管理部(大厂)

  地点:六合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255号

  电话:57027702

  5、浦口管理部(江浦)

  地点:浦口珠江镇文德东路5号

  电话:58882600

  6、浦口管理部(浦口)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7号

  电话:58490916

  7、溧水管理部

  地点:溧水县中大街48-3

  电话:57222220

  8、高淳管理部

  地点: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

  电话:5733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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