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政策调整规定

时间:2020-11-03 11:44:08 住房公积金

最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政策调整规定

  近期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下面跟yjbys小编来了解一下!

最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政策调整规定

  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政策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监发〔2015〕289号)和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建金监发〔2015〕2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二、调整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政策

  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内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及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办理。

  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拓展

  宁波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3、办理提取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

  5、提取人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材料

  宁波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现房未做房产证,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商品房

  1.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已付款为限。

  2.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可提取的金额: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应付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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