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住房公积金新政报道
从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起至xx年6月,珠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调整至12%,即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高不能超过12%.预计此举可为企业减负约2.63亿元,对于降低比例的个人来说,到手的工资会变多,也就是职工现金收入增加。详细内用请往下看!
8月10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xx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从xx年7月起至xx年6月,全市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具体比例由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需要在此区间自行决定。
同时,缴存基数上限也有所调整,由原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据珠海市统计部门提供数据显示,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63元。珠海市xx年度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统计部门提供的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16989元;以最高不超过12%计,调整后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上限各为20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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