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提取额度:
1、符合销户提取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到百元止且不超过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
3、职工及其配偶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还款期内按年(月)偿还贷款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提取额不超过住房贷款余额。
4、租赁住房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最高提取额每年不超过2万元。
5、低保提取的,申请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办理材料
1、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2、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公积金中心3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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