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台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烟台市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高新区)
机构名称:高新区管理部
地点:高新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
征管科电话:6922064
贷款科电话:6922064
执法科电话:6922204
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12、异地求学的;
13、失业2年以上的。
【烟台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