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三大招聘陷阱

时间:2022-04-25 11:24:12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注意三大招聘陷阱

  目前正值找工作高峰,各大高校为了能让学生们找到好“婆家”,从全国各地找来多家企事业单位参与招聘会。但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很多学生在就业的压力下饥不择食,让不法分子或心怀叵测的人有了可乘之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注意三大招聘陷阱,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注意三大招聘陷阱

  记者日前采访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郑志宏副主任,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他提醒大学生们注意三大招聘陷阱:押金陷阱、试用陷阱和口头承诺陷阱。

  押金陷阱

  长春市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张某从10月中旬起,她已经投出了60多份简历,均石沉大海。11月20日,张同学打开自己的邮箱,发现了一封来自广东省粤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回信,信的大概意思是:企业看到她的个人简历之后十分满意,已决定录用她,并为她建立了个人档案,2006年毕业之后,即可到该公司上班,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为了避免张同学进行多项选择,公司决定先向她收取200元的抵押金,并附上了公司的账号。

  “当时我真的太高兴了,就像看到了曙光,我一直就想到南方发展。看到要求交抵押金时,我确实犹豫了,但是转念又一想,不能因为200元钱而失去这么好的机会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钱汇过去了。当我在23日打那个公司的电话,询问钱是否到账时,我发现所有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占线,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联系到这家公司。”张同学说。

  据了解,我国的《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报名费、培训费等。一家正规的用人单位不会向就业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或出现扣留证件等q况。

  一些用人单位抓住了学生就业心切的心理,进行诈骗并屡屡得手。毕业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企业真伪的能力,以免上当受骗。

  试用陷阱

  11月28日,在长春电视台工作已半年的赵莫给记者讲述了他在毕业找工作的遭遇。赵莫回忆说:“我是一名大专生,学的是摄像,去年12月份的时候,一个电视栏目组到我们学校招聘,我当时被选中了,非常高兴,当时谈的条件是适用三个月。这期间没有工资,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800元加奖金。”

  在那三个月中,赵莫没有一个休息日。除了正常工作之外,还要在每个周六、周日的时候和老摄像们一起去做婚礼录像,“录一个婚礼,最多给我一包烟,吃一顿婚宴。”赵莫说。虽然工作如此努力,但是三个月后,赵莫还是被“炒”了。制片人的理由是,赵莫和节目组的另外一名实习的女生关系暧昧,而在栏目组中是不允许同事之间谈恋爱的。

  后来赵莫才知道,这个栏目组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招聘,都是以试用期三个月为名。三个月满,会以各种理由将试用人员辞退,之后继续招收。这样,他们就可以免费用到劳动力。

  专家表示,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这多半是用工者为了逃避劳动合同的约束和《劳动法》的制裁而采用的手段,目的就是想使用廉价劳动力。只有签订了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双方才可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口头承诺陷阱

  长春市某大学10名学生集体到广西的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验工作。当时该企业给学生的口头承诺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所有人都认为这几个学生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10人没有和该企业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就去了广西。

  到了广西之后,急于求成的学生们草率地与该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一个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当。他们的月薪确实是定在了4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们经常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在食堂吃饭,剩饭、剩菜罚款100元。结果,大家一个月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实际发到手里只有可怜的三四百元钱。学生们集体反抗,说要辞职不干了,该企业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8000元的违约金。

  专家提醒,大学生选择工作的时候,最好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学校对前来招聘的企事业单位都会进行详细的kao查,安全性较高。如果进行网上招聘,要去政府公布的正规网站。对于个人开设的中介机构,一定要谨慎对待。

  在与用人单位洽谈时,要大胆地和用人单位商谈有关工资、保险等相关内容,洽谈成功后,一定要和他们签订具有法律效用的书面合同。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切勿签订“霸王条款”。

  【拓展】大学生招聘陷阱

  1陷阱一:储备人员

  不少应聘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看到一条非常满意的招聘信息,精心准备后赶往面试现场;结果,招聘方随意询问几句,填张表格,再告知一句“回家等通知吧”,从此就杳无音信了。其实,这类型的.企业,多数都不缺人,也不急于招聘,他们只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广收信息,积累所谓的“人力资源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2陷阱二:骗取钱财

  利用招聘敛财可以说是老伎俩了。直截了当地收费早就被广大求职者所识破,所以现在的敛财手段就更加隐晦了。比如应聘者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轻松通过面试后,公司要求在上班当天交纳300元(其中包括制服费用及各类工本费、押金等)。如若员工离职,这些制服及用品公司不负责回收,理所当然的,那些所谓的押金和工本费用也就回不来了。

  3陷阱三:高薪引诱

  在铺天盖地的招聘广告中,高薪的职位最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除去高层次的技术类、管理类岗位,那些岗位要求低、薪资待遇优的工作,不可否认地对应聘者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力。但当应聘者真正上岗时,却发现实际的工资要比招聘广告上的“缩水”很多。公司会解释说:这是岗位的基本工资,其余部分都是业绩提成。

  4陷阱四:逃避破产

  如果说有家公司连员工工资也付不起,被起诉后败诉了,但还在进行招聘,你能相信么?这可不是笑话!这些企业一般拖欠每个员工2~3个月的工资,在试用期内又辞退这些员工。往往他们都承认赊欠工资,并且保证一旦其正常运转,立刻偿还所欠薪资。但实际上仅仅是为了分散企业的内部矛盾,使企业暂时逃避破产的危机。

  5陷阱五:广告宣传

  由于网络的传播面广、传播速度迅速,不少企业开始利用网络招聘,来为企业进行另一中形式的广告宣传。通过长期发布招聘信息,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见光率”;另一方面利用可观的招聘数量,制造一种公司发展迅速,求才若渴的假象。其实,这都是企业假借招聘之便,进行的一些广告炒作。

  6陷阱六:试用陷阱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月薪2200元,转正后月薪3000元,另加各类津贴。”这样的薪资待遇可以吸引不少迫切求职的人们。于是,好容易通过面试的应聘者们,勤勤恳恳地卖力工作,希望早点熬过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果往往是三个月一到,公司随便编个理由,就把他们打发回家了。其实,这些公司就是利用了试用期的用工成本低廉的优势,钻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容易的空子,把短期工当作试用来处理,出最少的钱,用最好的人。

  7陷阱七:变相施压

  我们会发现,一些劳动强度大、薪资较低的企业,经常会大批量地进行招聘。而且面试总是安排在上班时间,地点多为工厂或食堂。他们的目的显而易见:用大规模招聘向在职员工施压——不要以为这里的待遇不好,想进来工作的人多的是!

  8陷阱八:真假培训

  有些单位会在招聘信息上注明“先培训后上岗”,其实,这些信息中以“培训为主、上岗为辅”的情况居多。不少企业确实在培训者中招用了一些人员,但更多的是培训结束就没了下文。他们正是利用了政府提供的培训优惠政策,从政府补贴中获取利益。他们不仅仅浪费了求职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更损害了国家的财产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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