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0 14:39:08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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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新政策,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及相关政策。

  (二)宣传各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措施、工作成效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二、宣传方式

  (一)主动邀请记者采访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当地党报、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载专题文章、制作专题节目。

  (二)加强与当地广播电视台合作,充分利用“阳光政务”热线栏目,主动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及工作,并与听众互动交流。

  (三)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在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专栏,并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在基层服务平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窗口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橱窗或专栏。

  (五)编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手册,免费赠送高校和高校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机构建设,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集中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便民服务家喻户晓,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参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高校的协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深入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将有关政策内容、受益范围、待遇标准、工作流程等第一时间送达高校毕业生,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挖掘就业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深入挖掘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创业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通过具体鲜活事例和受益者现身说法来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走向社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一名文字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就业创业宣传工作联络员,及时收集、整理宣传线索和各方面典型经验,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及时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就,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报送省厅政策研究处和就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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