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什么呢,大家要去了解一下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
1.爱国守法
爱国守法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2.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包括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3.关爱学生
关爱学生包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关爱每一名学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同时对学生严格管理、严格要求。
4.教书育人
教书育人包括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师必须做到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意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的差异因材施教,最终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
5.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包括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6.终身学习
终身学习包括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由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面教育质量,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帮助广大教师自觉地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陶冶道德情操,磨练道德意志,规范道德行为,努力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的楷模、育人的模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爱国守法
第一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施教,维护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第二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人民、无私奉献。
第三条、有明确的是非观念,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正义感,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见义勇为,敢于抵制各种不健康的社会风气。
第四条、不随意发牢骚,说怪话;不传播封建迷信、消极腐化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
第二章、爱岗敬业
第五条、热爱,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增强团结,维护学校声誉;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和谐的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职工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六条、坚持做到教学常规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评。不得有敷衍和舞弊行为。
第七条、治学严谨,精益求精,强化质量意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勤奋学习、钻研业务,练好基本功;认真钻研教材,熟悉教育教学大纲,提高教学技能。
第三章、关爱学生
第九条、关心和爱护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不歧视残疾、弱智和后进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条、尊重学生人格,不得语言粗俗,不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语言。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一条、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十二条、积极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不厌弃后进生,不得对后进生随意赶出教室或停课。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第十三条、主动关心家境特殊的学生,积极协助或协调,不让贫困的学生失辍学。
第四章、教书育人
第十四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
第十五条、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循循善诱,不断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学生的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第十六条、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使学生学会自尊、自爱、自强、自悟、自治,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不得过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七条、积极投入教改和教育科研活动,主动承担教改项目,促进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第五章、为人师表
第十八条、自尊自重,言行一致,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第十九条、严于律已,工作时间内不做个人私事。
第二十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饰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不赌博,不酗酒,注重教师的职业形象。
第二十一条、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课堂,上课不接打手机。
第二十二条、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和补习;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滥编、滥发辅导资料;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采取暗示方式收受钱物。
第二十三条、同事之间以诚相待,互帮互学,共同提高,不互相指责、拆台,自觉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积极伸张正义。
第二十四条、尊重学生家长,平等交换意见,帮助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不得训斥、讽刺、挖苦家长,不得利用学生家长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六章、终身学习
第二十五条、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虚心求教,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二十六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乐意承担科研课、示范课,认真钻研教材和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艺术和教学能力。
第二十七条、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自修,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不得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误人子弟。
第二十八条、自觉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教育技术,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充电,以适应当今和未来社会适者生存的发展潮流。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相关文章: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附全文」06-18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201606-1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最新解读06-06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07-15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通用11篇)10-20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师专业标准解读03-17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6-13
新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