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法则

时间:2020-11-20 14:04:34 职场法则 我要投稿

职场法则精选

  职场上有三个法则你一定要知道,具体是什么呢?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职场法则3则,欢迎大家阅读!

职场法则精选

  法则1:忍耐是一种美德

  为了生活,很多时候你必须要忍!忍受你的领导对你的无理责骂、同事的白眼、客户的无理取闹,承受工作的巨大压力,忍受上下班的拥挤、堵车,忍受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不要因为一时之气而因小失大,当然忍耐是为了以后的反击,老子不需要卧薪尝胆十年,你只需要忍耐1-2两年,你就会有反击的机会!

  法则2:不要威胁到你的老板

  这里说的“老板”泛指你的领导、领导的领导、直到公司的老板。  功高盖主历来是做大臣的.大忌,不想莫名其妙地被干掉,千万要做到韬光养晦。让你的老板能晋升,然后你才能晋升到老板的位置,才是你的升职之道!任何想踩你老板的头上位的想法和行动,都是愚蠢的,除非你足够奸诈。

  法则3:你要很“爱”公司

  很多公司喜欢搞一些活动,如:旅游、聚餐、拓展活动等等,美名其曰:增进大家的感情、公司归属感。如果在上班时间搞而且公司费用全包,大家当然非常乐意。但公司往往为了所谓的不影响工作,将时间安排在非上班时间。有些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务必参加,而有些公司会非常有人情味地说:因为是非上班时间,确实有事的员工可以不来。听了后你不要很开心,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这些所谓的公司活动,是老板摆排场的一种手段而已,所有话都是冠冕堂皇的,你敢不来自然会有人记住,以后再跟你慢慢算账。  其实咱们上班都这么辛苦了,周末总想好好休息好好娱乐一番,但如果不幸公司在这些时间安排活动,那你必须体现得很“爱”公司,为了“爱”公司,可以牺牲自己的个人生活!

  【相关阅读】

  职场晋升的三多三少!

  一多:职场多做实事。作为管理者,平常在工作中需要沉淀自己,多做实事,上司交代的事情要彻底完成并解决问题,实在解决不了的问题,可向上司寻求帮助,最终还要自己解决。在职场,工作做得越实,工作效果越实,获得的晋升机会就越实在,因为任何上司都喜欢提拔能做实事的人。

  二多:职场多做汇报。通常管理者在工作中的许多任务有可能没有最终决定权,那是高管的事,对于你来说,执行力是步步高升的保证。而在职场可以说,展示自己强大执行力的最好办法是凡事多沟通、多汇报,让上司知道你工作进展的每个细节,这样他才会将你锁定为下一个升职目标!多汇报,不等同于常向上司打小报告,也不是说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向上司汇报。每次汇报是指重要的工作,重要的项目,重要的事项,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将工作进度、存在问题、解决策略、需上司支持的地方向上司及时汇报。使上司工作不被动,有准备,能及时调整。

  三多:职场多听建议。管理者常犯的错误就是听不进别人的批评和意见,善于听取意见并作出改进的人,一定是成大事的管理者。在职场,许多的管理工作有可能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是否更适合之别。在工作中能虚心接受同事、上司、客户的各类意见,并真正作出改变,就有利于提高工作品质和工作效率,获得大家的认可与支持,多听取别人建议的人在职场人缘极好,晋升机会自然就多起来了。

  在职场,做到以上“三多”,说明你的工作表现极佳,在晋升时很抢眼,但不一定能保证让你从同事中脱颖而出!还需做到以下“三少”,才最保险。

  一少:职场少抱怨。职场没有上司、同事愿意听到一个时常抱怨工作的人。在职场,当同事们在耳朵里灌满了别人的抱怨后,便会心生厌烦,对工作产生倦怠!因此,职场中人千万别养成在午餐时和同事抱怨工作的坏习惯,上司知道后,只会认为你缺乏对工作的热情,不适合做未来管理者!如果真对所做工作产生不满,晚上回家去打一场球,放松一下,发发牢骚就够啦!

  二少:职场少拖延。在职场,今日事,今日毕。没有一个上司会喜欢拖延的下属。上司交代的工作和任务,无论如何要想尽千方百计完成它,消灭它,且做得漂亮。实在因工作量大,哪怕不要加班费,也要加班加点准时完成,才会获得上司的赞许。职场心理专家认为,在工作时切忌随意拖拉,要知道,作为管理者,你需要向上司展现自己的忠诚和可靠!

  三少:职场少抢功。在职场规则中,最忌讳的就是“抢功”。与性格沉默的同事一起完成工作后,你应该和同事一起平分工作成果呢?还是将成果占为己有?如果你选择占为已有,上司可能会嘉奖你的态度,忽略同事的行为。但再沉默的同事也不是哑巴,一旦别的同事知道了你“抢功”行为,就会对你敬而远之!因此千万别因一时小利而昏了头脑,长远来看,帮助同事表白功劳,能为你的“亲和力”指数增分!

【职场法则精选】相关文章:

职场社交法则11-12

职场穿衣法则09-09

职场著名法则07-31

职场相处法则07-24

职场穿衣法则07-24

职场离职法则07-19

女性职场法则07-13

职场跳槽法则07-05

职场励志法则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