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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人才招聘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8编辑:1035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稳定,满足公司业务增长所需人才,同时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强化提升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专业知识并有工作经验的技术人才和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但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府规定不得聘用者。

  2.经本公司医疗或指定医院实施体格检查不合格者,

  3.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4.经人事总务部审查有关证件不实者。

  5.依需要作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测验不合格者。

  6.用人部门的面试笔试未通过者。

  7.主管领导审查、面试未通过者。

  第三条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司工作流程pdca来运行,并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以德为首,唯才是举.

  3.多元兼容,优势互补。

  第四条招聘渠道

  招聘工作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渠道:

  1.互联网

  2.参加人才招聘会

  3.大中专院校

  4.公司内部选拔聘任。

  第五条工作程序

  1.用人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提前(招干一个月,招工一周)向人事总务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人员需求计划申批表》(具体格式附后)。

  2.人事总务部对递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然后根据用人部门所需人员信息制订招聘计划,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3.人事总务部对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并统筹安排筛选后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通过的人员将在一周内进行复试。

  4.总经理与人事总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商议,并决定录用合适人员。由人事总务部向被录取人员发出录用通知及上岗时间。

  5.人事总务部检验录用者有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毕业证、技能证书、职格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并复印归档。被录用人员填写《员工登记表》(具体格式附后),进行上岗培训。

  6.被录用人员上岗培训后即进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被录用人员要提交工作总结,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具体格式附后)。由人事总务部办理劳动合同事宜。

  第六条组织规定

  1.一流的企业必须有一流的人才,一流的人才来自于一流的人才开发战略。人才招聘是人力资员开发的一项任务。本着务实求严、先急后缓、规范程序、理顺关系、灵活高效的思路,以公司文化理念为中心,以提升员工素质为目标,招聘一批认同公司文化理念、勇于创新实践、具有务实求严文明高效精神的优秀人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

  2.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所需人才的招聘工作,为人才招聘开通绿色通道,大力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3.人事总务部全权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聘用技术人员过程中

  由有关专业部门负责,人事总务部负责统筹计划工作。

  4.人事总务部负责制订公司简介,招聘登记表,收集人才信息,建立人才档案库。

  5.对被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

  6.被录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另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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