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29 11:40:33 赛赛 员工管理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1

  第一条本公司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从业人员的薪给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派职位及责任的轻重给与不同职等的薪给。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两部分组成,分为5职等,每职等分为三级,具体见表。

  第三条薪组的薪点,本公司在适当期内予以调整。

  第四条新派任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第一等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级1至2级。

  1、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罗列的人才。

  第五条各职位派任的资格,应符合该职位“最低资格条件”的规定,其因工作需要,致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规定者,应予权任。权任期间,支给职位最低职等低一等薪给。权任以1年为原则,权任期满成绩合格者,可免除权任,并改支该职位职等的薪给。

  第六条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薪级;如原支薪已超过调任职位职等的第一级薪给,可改支较原一级的薪级。

  第七条由高职等职位调任低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点最接近的等级。

  第八条职务待遇项目为:

  1、基本工资;

  2、职务工资;

  3、加班费;

  4、奖金;

  5、补助费。

  第九条下列款项得从待遇项目中扣缴:

  1、薪金所得税;

  2、产业工会会费;

  3、职工福利金及福利社的欠款;

  4、员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5、食堂伙食费;

  第十条下列情况的薪金不予扣减:

  1、依职员管理办法规定请假者;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受训者;

  4、奉派考察者。

  第十一条新进试用人员工发薪标准如下:(含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

  1、无社会经验者:

  ①高中(中专)毕业者:600

  ②大学专科毕业:700

  ③大学本科毕业:800

  ④硕士研究生毕业:1200

  2、有工作经验者:

  ①具备一般工作经验,高中(中专)文化程度:700—1000

  ②具备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经验,大学专科文化,具备初级职称:800—1200

  ③具备专业技能,大学本科以上文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1500—2400

  第十二条每月十日为职员薪金发放日。

  第十三条每年元月一日为职员年度政绩晋级基准日。

  第十四条职员加班依标准支付加班费,按月累计,于翌月发放。

  第十五条职员年终奖金发放对象以12月15日在职人员为准。服务未满1个月者不予发给。

  第十六条职员主动申请辞职或因犯错误被公司辞退者,不享受年终奖金。

  第十七条职工于年度中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

  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半日薪金额的奖金;

  2、旷积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三日薪金额的.奖金。

  第十八条职员初婚者,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薪金补助;职员的父母、配偶或子孙死亡时,经本人申请发给一定的补助费,其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九条职员家庭特别困难或遇到意外重大事故,本人可以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公司将视其困难程度,由工会给予相应困难补助。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每年终赢利状况,经董事会核定,发给从业人员特别奖金。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2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39.8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29.8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3

  一、 制定薪酬制度的总体原则:

  1, 薪资总量的控制:必须控制员工薪资总量占企业销售收入的合理比例;一般建议企业员工劳动薪酬及社会统筹的总额应控制在企业销售收入的12%-15%之间。

  2, 员工收入和员工的工作绩效成正比:每个员工的薪资收入应该唯一由以下几个考核量来决定:

  1) 该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

  2) 该员工的劳动难度和强度;

  3) 该员工工作的成绩,包括数量和质量;

  4) 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包括主动性和协作性。

  如果某员工的薪资不是由上述因素决定的,或者说该员工的薪资对其工作表现没有发挥激励作用,则该薪资需要调整。

  二、 销售员薪资考核建议:

  1、 销售人员的薪资可以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 底薪: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费,是对员工的劳动付出的基本报酬;

  2) 岗位津贴:是对部分从事额外工作或者难度较大的工作的员工所给予的津贴,例如负责售后服务回访的人员、管理助理等等。但是,这部分津贴必须在该员工认真履行该职责并产生积极效果时才可以发放。

  3) 绩效工资:这一部分工资是为了考核销售员除完成销售业绩之外其他工作表现的工资。一般考核办法是确定绩效工资的基数,并根据该员工当月工作表现考核系数,最后确定其绩效工资的实发数。应该告知员工,完成这些工作,例如店堂清洁、商品维护、销售报表、顾客回访等等是他们的基本职责。

  4) 销售提成:这是考核员工销售业绩的主要方法。

  2 、比例:

  1) 对于较为稳定的企业,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变动工资)的比例应该为7:3,激励员工的主要是稳定的工作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福利。但对于成长期高速发展的企业,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的比例应该为6:4或者5:5,激励员工的`主要是考出色的工作表现获得的奖金。

  2) 对于要求稳定和要求冲劲的不同岗位,固定薪资和浮动薪资的比例可以不同。例如,公司部分开在老城区或者社区的眼镜店,业绩倍增的可能性并不大,相反,比较重视顾客关系维护和企业形象维护,并且强调员工的稳定性,公司安排“帮助型”的员工为主,此时,他们的薪资可以采用7:3的比例。而对于开在商业中心或者业绩成长空间较大的分店,公司主要安排“促进型”员工为主,此时强调的是顾客获得和业绩提升,他们的薪资可以采用5:5的比例。

  3 、差距:

  1) 员工之间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除非他们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成绩完全一样。

  2) 对于同一个分店,销售员之间的收入差异可以达到50%至100%,对于长期获得较低收入的员工,他们最应该做的不是抱怨自己拿得太少,而是要考虑让自己贡献更多。

  3) 对于不同分店的员工,他们之间的差距则需要在设计薪资考核标准时予以充分考虑,不适宜相距过大,最多在50%以内。对于生意较好的店铺,员工收入较高,但是他们的工作量也远远高于生意清淡的分店,此时,公平分配才是最不公平的。

  4) 如何合理的调整不同分店员工奖金的过大差距:

  a) 各店奖金提成的系数可以不同;

  b) 各分店的人员配备要和业绩挂钩,业绩较低的分店可以采取部分员工上白班部分员工上倒班的方式来减少人员。或者双休日,让业绩稍低的分店员工至业务繁忙的分店帮忙。

  c) 对于业绩较好的分店,持续处在业绩末尾的员工可以末位淘汰到生意稍差的分店;业绩较低的分店,持续销售冠军可以提拔到业绩更好的分店。

  4、薪资制定范例:

  假设某公司A分店是总店,年销售额在300万左右,共配备12名销售人员,分两班,每班6人;双休日一班员工要求上连班。B分店是一个分店,年销售额在100万左右,分店面积较大,共配备10名销售员,分两班,每班5人;双休日一班员工要求上连班。

  首先设定员工的合理收入总额:

  400万,22名销售人员,考虑到后勤人员要占到一部分的薪资比例,并扣除社会统筹的部分,销售人员的薪资约为销售额的8%,即32万元,平均每月27000元。分配到22人,平均每人1200元。其中60%为固定工资,即700元,其余为浮动工资。浮动工资中100元作为绩效工资,单独列出,其余400则为销售奖金,必须根据销售额来决定。相当于销售额的2.6%。(22人×400元×12个月÷400万销售额=2.6%)

  所以,我们就有了一个基本的薪资考核办法:

  员工工资=底薪700元+绩效工资100元+销售×2.6%。但是,此时发生一些问题:

  问题1:A店的员工平均销售业绩为25万÷12人=21000元,他们的平均奖金为546;B店的员工平均销售业绩为83000元,他们的平均奖金仅为216元。差距比较大。

  解决方法是:一方面调整A,B店的提成比例,A店降低为2%,B店提高至3%;另一方面,可以减少B店的人员数量,让一部分员工上常日班,其余员工上对倒班连减少人员至8人。结果,他们的奖金就相对接近:

  A店员工:25万÷12人×2%=417元;

  B店员工:83000÷8人×3%=311元。

  薪资总额:A店(700+100+417)×12=14600; B店(700+100+311)×8=8888。总额23500,全年28万,占销售总额的7%,比较合理。

  5、如何考核业绩:

  1) 团队业绩决定奖金总量,个人业绩决定奖金分量:由某分店的业绩总额和提成比例,确定该分店当月奖金总量,根据每位员工的业绩高低决定最终分配。

  2) 为了鼓励员工重视整体业绩,可以根据分店总体业绩的高低制定不同的提成比例,来鼓励员工考虑整体。

  三、 技术人员的薪资:

  1、加工人员:

  1) 连锁店应尽可能集中加工,加工点越少越好,有利于资源的集中利用和质量管理。

  2) 加工人员的薪资应该由以下部分组成:

  a) 基本工资

  b) 技术等级工资:设定若干技术等级,由企业考核确定每位加工师的技术等级,给予不同的工资。技术等级越高的员工,有义务加工一些疑难的眼镜。

  c) 绩效工资:类似销售员。

  d) 奖励提成:

  3) 加工人员的奖励提成应该体现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a) 工作数量可以用计件工资的方式来考核,即加工数量×单副金额=奖励总数;

  b) 工作质量可以通过加工报损率来控制,报损率高于公司规定,进行扣罚,报损率低于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4) 范例:

  以上案例中,A、B店仅设一个加工中心,并聘请4位加工人员。门市销售人员的薪资已经占据销售总额的7%,加工验光人员应控制在2%以内,先假设加工人员薪资为1%,则为400万×1%÷12=3300,3300÷4=833元。明显偏低,所以决定减少加工人员至3人。1人上常日班,2人上对倒班。3300÷3=1100。

  然后,确定他们的基本工资。加工人员的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比例应该在7:3为宜,所以固定工资应该在1100×70%=770元。其余为浮动工资。

  400万销售额,其中框架眼镜占70%,280万,平均客单价为400元,全年配镜7000副,每月平均583副。浮动工资330元×3人÷583副=1.7元。我们暂时设定为1.2元/副。(因为还有安全奖励)

  由于一共只有两个分店,所以加工设在其中一个分店,可以让常日班的加工人员兼负配送工作,但是不需要他加工(仅作副手),给予跑片员津贴100元。最后的薪资调整为:

  甲:700底薪+100技术津贴+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290副×1.2=1348;

  乙:700底薪+50技术津贴+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290副×1.2=1298;

  丙:700底薪+100绩效工资+100安全奖+100元跑片员津贴=1000;

  总额为:3600。

  2、 验光人员薪资:

  一般而言,每个门店都应设有专职验光人员,然而实际上,可以在业绩较好的店铺设立专职验光师,而业绩较低的店铺可以安排班长、店长负责验光。

  验光师的底薪工资应高于一般销售人员,奖励提成可以根据门店销售员的平均奖金和验光投诉率来综合考核。

  同时,可以为验光师设定特定产品销售奖励,例如多焦点镜片、棱镜复合透镜、RGP等等。

  范例:

  上述案例,A店销售额较高,设定两位专职验光师,B店业绩较低,不设专职验光师,要求店长验光,同时也培养两位销售员协助验光。

  验光师工资组成:

  底薪700+绩效工资100+技能工资100或50(同加工师)+平均业绩提成+特殊产品奖励。

  对于B店,未设验光师,则可以给协助验光的销售员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参考本文件2-1-1的说明),比如100元或者200元。

  本例中,A店两位验光师平均工资为1316(特殊产品提成未计算)

  四、 管理岗位工资和其他岗位工资

  1、 店长或者班长:

  1) 店长或者班长的设定:对于大店,员工总数超过20人以上的,可以设定1店2助(助理即为班长)的编制,一名店长,两名班长。店长常日班,负责门店日常管理工作,班长跟班走。对于员工人数较少的门店,可以仅设一名店长,不必再设班长,可以指定两位表现较好的员工协助店长管理,定义为A级销售员,在大店中,也可以除班长之外再设定A级销售员,作为储备干部。

  2) 班长是店长的预备队,A级销售员是班长的预备队。

  3) 但是,管理岗位的设定要根据门店的实际工作情况,尤其考虑管理成本的合理性来设定。以上案例中,A店可以设定1店2助,也可以仅设定一名店长,另外任命2名A级销售员。因为A店的人员仅有12人,业绩也只有300万一年,属于中型规模眼镜店,还不足以称为大店。而B店,仅需要设定两名A级销售员,连店长也可以不设定,由A店店长统一管理,即A店店长成为名义上的营运部经理,负责连锁店的总体营运,可以跨门店调动商品和人员。

  4) 班长和A级销售员同时还需要作销售,他们的薪资和销售员基本相同,仅仅是绩效工资更高,并享受岗位津贴。

  5) 店长的薪资制定:

  a) 店长的薪资应该和其工作的主要方向挂钩,而店长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确保门店完成公司所制定的业绩指标,他需要发挥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服务每一位顾客以实现此任务。

  b) 店长的薪资应该和以上任务吻合,同时,销售员可以靠“旺季抓一把,淡季放弃”来获得高薪水,店长则必须充分考虑淡旺季,为总体任务负责,所以,店长的奖金应该是全年考核的。平时,仅保证店长的日常基本工资,年底体现店长的总体任务完成情况。

  c) 范例:

  本案例中的店长其实就是公司营运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很高的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其底薪工资可以明显高于一般员工,同时,其绩效公司较高,但是考核其绩效工资的标准就是考核其管理的店铺整体营运水平的标准,其奖金为年终奖,必须工作满一年才可以获得。如果该店长工作仅满半年不满一年,到年底可以按比例发放部分奖励,如果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则不予奖励,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被公司解聘或者免除店长职务,公司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 关于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其实也是员工收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相当于由企业支付的员工的未来薪资,有两种处理方式:

  1、 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统一交社报部门。

  2、 企业另外支出,但是相应的需要降低员工的薪酬水平,其实是朝三暮四,最终结果是一样的。

  如果内含在员工薪资中,则企业的薪酬总比例仍为12.7%,如果企业额外支付,并且不同步减少员工薪酬,则企业的劳动力支出可能会提高2.3个百分点。

  六、 关于绩效工资:

  1、 绩效工资的考核非常重要,甚至可以降低部分岗位的底薪,提高绩效工资,促使员工重视日常工作表现绩效。

  2、 每个岗位的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要参照公司对该岗位的主要要求来分别制定;企业需要一个怎样的验光师、一个怎样的仓管员、一个怎样的收银员,就在他们的绩效考核中体现。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等级薪酬体系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中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员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员工、销售人员、计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员工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等级工资制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3、奖励工资;

  4、普惠的福利与保险;

  5、单项奖励计划;

  6、总经理特别奖

  7、其他。

  第二章:等级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等级工资制共分9等37级。每个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点值见附表一。

  第二条:等级工资共7系列,具体划分见附表二。

  第三条:每一岗位薪资等级的确定根据工作评价表进行评定,具体评价依据见“工作评价一览表”。

  第四条:等级制各岗位的工作评价工资额根据工作评价的结果得出,它的计算方法为:工作评价工资额= 点值 x 工资调整系数 x 工资率

  第五条:工资调整系数的.调整,主要根据职业劳动市场调查的实际数据和公司人力资源战略需求确定,以保证公司内不同岗位的薪资收入水平符合内部公平和外部竞争的要求。

  第六条:工资率的调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工资率的调整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随动性调整,集团根据工效挂钩及两低于的原则进行调整。

  第七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拟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资额的70%,按月支付,即:基本工资=工作评价工资额x70%

  第八条:基本工资的调整分为调职、调等、调级、调整工资率,具体调整方式为:

  1、调职:根据调整(升 / 降)后所在职位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2、调等:根据考核结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内调整职等,并按调整后的职等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3、调级:根据考核结果,在本职等内调整职级,并按调整后的职级支付职位工资;

  4、调整工资率:根据企业经济效益进行调整;

  第九条: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的总额根据工作评价结果得出,占工作评价所确定的工资额的30%,按月支付,即:绩效工资总额=工作评价工资额x30%

  2、绩效工资的实际支付与前一个季度公司总体业绩完成情况以及员工上一个季度的考核成绩挂钩,考核等级和相应的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如下表:

  (公司整体业绩的完成情况的核算方法与年薪制员工的核算方法相同)

  第十条:奖励工资:

  年度结束后,从当年经营中产生的净利润中提取15%比例 (包括年薪制员工的奖励年薪及等级制员工的奖励工资来源),并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具体计算办法为:

  该岗位对应点值x薪资调整系数x年度考核系数

  某岗位奖励工资= x奖励工资总额

  Σ(岗位点值x薪资调整系数x年度考核系数)

  2、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该员工各月份考核成绩的综合结果,年度考核系数见下表:

  薪酬通知、奖金通知见附表三、附表四

  第十一条:等级制员工的考核与晋级、晋等、晋职的关系:

  1、同一职等内,每经过一次年度考核为A 级(优秀)者,可以在本职等内向上晋升一个职级;当晋升到本职等最高职级以后,不再晋升职级,除非晋升到更高的职等;

  2、等级制员工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等级制员工连续二年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3、根据考核结果和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符合条件者可以晋职。具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拟订,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等级薪酬体系中各系列所对应的薪等空间是固定的(根据工作评价结果最终确认),不存在无限的晋级与晋等空间。

  第十三条: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机制,凡发生不良事故者,根据所发生的不良事故等级,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等级工资制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和保险,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特殊贡献、成本节约、不良事故预防、合理化建议等相关的单项奖,具体执行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颁发总裁特别奖(或总经理特别奖)。

  第十七条:其他:因政策及地区差异所造成的其他特殊的薪资项目,如外派补贴等。

  第十八条:享受等级工资制员工,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有关病事假薪资核发办法见公司相关考勤管理规定。其中,国家法定休假期间工资以基本工资为标准计发。 第二十条:工资发放日为每月xx日。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本制度所指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3、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工资结构

  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津贴、学历津贴、服务津贴、每年上调6%的津贴。

  2、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具体参照《星光农机职工基本工资评定办法》。

  3、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费、工会费、扣款(罚款、补卡费、工作服领取等)、借款等。

  4、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生产、销售、技术、品管及管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各部门的.工资按《XXXX年薪酬管理办法》及《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执行。

  三、工资计算方法(不适用于计件制员工)

  1、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基本工资=(60+工龄津贴)x实际出勤天数

  绩效工资=考核工资*考核得分(出勤满26天则考核工资按30天算给予全额,出勤不满26天则按考核日工资x实际出勤天数)

  2、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则以打卡机为准,按一天工作8小时基数折算天数,如遇加班,则按照下班时间过半小时后方可开始算加班时间,半小时作为下班休息吃饭时间。

  3、关于加班工资:由于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平时晚上工作不算加班,但工资按照标准工资计发;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经常务副总审批后,工资按三倍工资计发。

  4、带薪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其工资按照60+工龄津贴计算,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5、

  6、员工请假、休假、病假(工伤除外)均不享受工资待遇。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是转正之日起计算。

  四、离职员工工资的结算与发放

  1、离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直至其来办理手续。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当月出勤不满7个工作日,公司不为其支付工资。

  4、离职人员一律不予提前结算工资,均按流程在工资表中造发。

  五、工资发放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在每月15日前将员工考核表、工资结算单交到办公室。

  2、办公室每月25日前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并交由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负责每月3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节假日前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工资表交常务副总审批后返财务部发放工一天提前发放。

  六、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工资发放后,办公室于每月1号制作工资条,公司员工可在财务部门领取本月员工工资明细(工资条)。

  2、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t条到自己部门领导处查询。若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或经查阅与工资条有出入的,可到办公室查阅。

  3、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7

  1、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资。

  2、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3、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4、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5、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经理部专人发放或监督发放,工资发放表须由项目经理签认。

  6、工资发放登记表是银行代发的凭据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7、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8、用工单位与民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9、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工会组织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并按协商一致的时间支付民工工资。如不按照协商意见如实支付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10、非农民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11、用人单位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成立相应的农民工工会组织。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快全街道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继续提升,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彻底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村级干部管理机制,建立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资金保障、激励约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干部责任目标绩酬挂钩体系,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资发放的原则

  1、明确岗位职责,区别岗位工资。

  2、考核工作绩效,拉开工资档次。

  3、平时工作与考核成绩相结合。

  4、严格季度考核,明确工资标准。

  二、村级干部工资发放的对象、分配系数

  1、村工资的分配系数为1;

  2、村委会主任工资的分配系数为0.6,副书记和计生专职主任工资参照村委会主任分配系数;

  3、村“两委”其他成员的工资分配系数为0.4;享受误工补贴人员的工资参照村“两委”其他成员分配系数(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严格控制在村人口数的千分之二以内)。

  三、村级干部工资的构成

  1、村级干部的`工资由基础工资、人口基数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指按领导岗位确定的工资。支部书记基础工资定为每年3500元;村委会主任、副书记、计生专职主任基础工资定为每年2100元;村“两委”其它成员、享受误工补贴人员基础工资定为每年1400元。

  (2)人口基数工资

  人口基数工资是指按村庄总人口数确定的工资。结合街道实际,本次确定支部书记人口基数为2元/年;村委会主任、副书记、计生专职主任人口基数为1.2元/年;村“两委”其他成员、享受误工补贴人员人口基数为0.8元/年。人口基数乘以该村人口数即为该村干部每年应当享受的人口基数工资。

  人口数低于500人的村,支部书记人口基数工资按1000元计算;村委会主任、副书记、计生专职主任人口基数工资按600元计算;村“两委”其他成员、享受误工补贴人员人口基数工资按400元计算。

  (3)绩效工资

  为了尽可能的调动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上级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本次把基础工资加人口基数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定为1:1。

  四、村级干部工资的发放

  街道党委对村班子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按照街道党委年初确定的“四位一体”的工作管理体系,对村级班子责任目标工作的完成情况由街道党委安排考核,考核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农村建房、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起来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主要记录经常性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考核每年一次,主要是反映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级干部工资的基本依据,并作为村级班子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1、基本工资的考核落实办法:

  基础工资和人口基数工资之和为村干部基本工资,对基本工资的考核由四个方面组成:

  (1)工作考勤:街道党委把村“两委”干部考勤情况列入对村干部的年终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并与工资报酬挂钩。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扣发基本工资100元;累计旷工10天者,扣发基本工资的50%,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并对其诫勉谈话;累计旷工超过10天以上或无故超假半个月的视为自动辞职,停发工资。

  (2)会议考勤:对于开发区和办事处召开村干部参加的会议,由办事处通知到村书记或主任,村书记或主任按会议通知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需要请假者必须向街道党委书记请假,如党委书记不在,则须向办事处主任请假。缺席会议的每人每次扣发基本工资100元,迟到的每人每次扣发50元。每次开会结束前宣布会议缺席和迟到人员名单。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或全年累计缺席五次会议的作自动辞职处理,停发工资。

  由计生办、综治办、纪检信访办等部门组织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考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并完善村级基层党组织,能正常开展组织活动,该项工作由组织办公室进行考核。

  (4)经济发展、项目推进和应急事务:致力于本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对于出现的应急突发性事务,能积极应对,稳妥处理。该项工作由经委、应急办分别考核。

  年度末,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考核规定落实各村的基本工资情况,上报开发区政工部,由开发区财局直接发放。

  2、绩效工资的考核落实办法:

  (1)绩效工资的40%用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计生办提供的各村每季度查体到站率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倒扣制度,各村每季度查体到站查体人数比应到站查体人数每少一个百分点扣该村应发绩效工资10%;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建议村支部、村委会对本村的村民小组同样进行量化考核。

  (2)绩效工资的20%用于农村建房工作:由规划城建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3)绩效工资的10%用于信访工作:由纪检信访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4)绩效工资的10%用于综合治理工作:由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5)绩效工资的10%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6)绩效工资的10%用于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由经管站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每季度发放一次。

  每季度末,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考核规定落实各村的绩效工资情况,上报开发区政工部,由开发区财局直接发放。

  当年度年终综合考评靠前的村,在必须具备:全年计划生育查体零尾均为零;无违法生育现象;无违法建房现象;无越级信访案件;综合治理工作优秀;无安全生产事故;村级财务管理完善等条件后,办事处将该村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先进村行列,给予年度物质奖励。

  当年度年终综合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取消评先树优的资格,对该村书记、主任通报批评,扣除所有村级干部50%的绩效工资。计划生育查体工作连续两次、累计三次查体率低于95%的村,撤换该村计生专职主任,并对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两年内累计四次以上查体率低于95%的村,撤销该村支部书记职务,停止村委会主任工作。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农村建房、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因以上工作工作被上级部门一票否决或重点管理,影响办事处成绩的村,除扣除该村所有村级干部年度基本工资外,并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在重点项目促进或集中拆迁等工作中,村干部需集中办公的,办事处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助。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9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田墩小学以教改精神为切入点,以优化教学模式为关键,以提高教师教学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教学质量效益工资发放制度,通过合理奖惩,提高全镇教学的整体水平。

  二、原则

  1、采取计分合算的原则。

  2、在本校实行效益工资制,激励教师各尽所能,优劳优酬,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

  3、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提倡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4、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励教师“竞争、创优”意识,增强教师的敬业精神。

  三、参加效益工资人员范围

  1、全镇小学所有在岗教师。

  2、在岗人员请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再上班的教师,学期结束后按上课时间分配折算奖金及罚款。

  四、效益工资制

  (一)、经费来源

  本年级教师绩效工资教学奖金的总和=本年级总奖金。

  (二)、计分方法

  以学期末全镇统一测评成绩为准。

  1、业绩得分

  (1)权重分=及格率得分+进步率得分。(名次按权重分高低来排位)

  (2)及格率得分=本班及格率÷最高及格率×70分。

  (3)进步率得分=(本次平均分相对最高平均分的百分比—上次平均分相最高平均分的百分比)×0.5分+27分。

  一年级一册进步率得分=本次平均分相对最高平均分的百分比×27分。

  附:(1)后退6位及以上者,教学业绩为0。

  (2)本次测试成绩中的本班平均分与最高分的比值小于上次平均分最低分与最高分的比值,则进步率得分为0。

  2、保位得分

  保位加分只针对全镇前三名。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的'加3分。

  3、成班率得分

  年级总学生数÷班级数=成班率

  超过成班率1人的班级加0.3分,低于成班率1人的减0.3分。(廖家小学、铁山岭教学点、培圩教学点此项排除在外,不加分亦不减分)

  4、总积分

  总积分=权重分+保位得分+成班率得分。

  一年级一册总积分=权重分+成班率得分。

  (三)其它

  1、跨双班教师、兼语数两科老师按所任教班级奖罚全数。即两班奖全部一起奖,罚一起罚。

  2、专业教师的效益工资定为本校教师奖金的平均数。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10

  1、基本工资

  每月发放工资时以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标准计算,由于岗位变动基本工资发生调整的,体现在工资条上,合同上不做更改。

  2、奖金

  各岗位表现优秀或有特殊贡献者,可获得不同数额的奖金,随工资发放。3年终奖

  至每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时间统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当年迟到、早退不超过15次,除公休外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次年3月1日一次性发放年终奖600元。

  4、工龄工资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从整月的'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工资,若工作的第一个月不是整月的,无论几号上班均无工龄工资,满一年的每月加工龄50元,满两年的加工龄100元,工龄工资100元封顶。离职的当月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工资。

  5、饭补

  每人每个月有饭补200元,装卸工、后勤维修人员没有饭补。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按天发放。

  6、公休

  每月出勤满25天有公休一天,由店长/主管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若当月未休,按已休息计算,公休天数多于一天的人员发放工资时计算原则同上。

  7、过年上班

  除夕上半天班,按一天计算,初一至初五上班的员工按基本工资的双倍发放。

  8、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当月工资同样于下月15日发放。

  9、新员工第一个月不参与店内分红

  满一个月后正常参与分红,已符合分红条件的员工,15日之前提出离职的取消上个月分红,15日之后提出离职的有上个月分红,取消当月分红,学生工无分红。

  10、加班

  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12若以上规定发生变动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干部任免体系,提高集团公司员工队伍的业务水平,适时、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内所有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干部的任免。

  第三条干部的任免主要依据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同时兼顾以下因素:

  1)是否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是否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的表现和操守是否符合标准。

  4)是否具有较好的适应力和潜力。

  第四条当某一职位空缺或设新职时,优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五条干部任免的权限及任免程序:

  (一)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副职及以上干部、集团公司投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各产品委员会组成成员及其下属办事处的正职,作为二级单位管理的'生产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1)以上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换人时,集团公司领导、该空缺岗位的上级领导、人力资源中心有权动议或推荐候选人,报总裁批准。

  2)由人力资源中心对总裁核准的候选人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材料。

  3)召开总裁办公会议,由人力资源中心主任对该干部的工作情况(包括:主要特长、工作业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汇报,与会人员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形式,由总裁最终确定该干部是否称职和任免决定。人力资源中心根据过程填写<干部任免备案表>。

  4)公司发文或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由相应的单位发文。

  (二)集团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子公司)。

  子公司负责人在不超出预算和编制的前提下,原则上具有在公司内招聘、任免干部的权力,操作流程能够参照集团公司做法,以民主、公正的方式进行。相关干部的任免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三)集团公司各部门、生产厂、分公司和办事处。

  各部门、生产厂、分公司和办事处的负责人在不超出预算和编制的前提下,原则上具有在所在单位内任免干部的权力,操作流程能够参照集团公司做法,以民主、公正的方式进行。相关干部的任免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四)集团公司及所有成员企业的人事、财务、物资管理人员都必须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任免。

  第六条干部接到任免通知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凡因任免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任免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七条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审批权归集团总公司。各分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时,应由负责人签名,传真至集团公司所属指挥部或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交财务总监签署发放。

  第八条不准聘用亲属、同学、原同事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工作。

  第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均应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资:职工的历史积累,反映职工的历史贡献。

  (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根据职工本人情况及工作岗位确定,通过评介职工所具资格及公司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确定职工的工资等级及水平,反映职工的技能及贡献。

  (三)工龄津贴: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过去的劳动贡献。

  (四)福利津贴:用以保证职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类国家、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

  (五)公司补偿养老保险金:公司根据职工所具有资格给予职工的养老保险福利补贴,以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的贡献。

  (六)交通津贴:补贴职工上下班的费用。

  (七)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种所设的特殊补贴。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过去报酬。

  (九)午餐补贴:对职工上班工作给予的一定伙食补助。

  (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根据公司效益及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而给予的超额报酬。

  (十一)公积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购买住房给予的补助。

  (十二)基本养老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离、退休、养老而给予的补助。

  (十三)医疗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看病、就医而给予的补助。

  第四条 下列款项由公司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职工养老保险金;

  (三)职工公积金;

  (四)医疗保险金;

  (五)其它必要的款项。

  第五条 工资的发放:

  (一)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

  (二)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特殊津贴于每月月初发放;

  (三)绩效工资隔月在月初发放。

  第六条 职工对工资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的,视为弃权。

  第二章 各项工资、津贴的计算、发放和考核

  第七条 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标准执行企业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三)物价补贴并入基本工资。

  第八条 岗位等级工资

  (一)岗位等级工资标准。

  (二)岗位等级工资晋升由职工每年岗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升岗者,直接进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考核降岗者,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为准。

  (三)新进职工在试用期间的岗位等级工资按以下标准发给(以正式录用为准):

  1.试用期限由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

  2.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生按九岗工资基数发给。

  3.特殊人才及外部招聘的人员按签订协议的工资发给。

  4.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5.三个月后,根据考核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6.公司招聘、调入人员被聘于2岗及以上岗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四)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者,按新的岗位登记工资发给。试用期内调换工作的,其岗位等级工资不变。

  (五)待岗人员的工资管理按如下办法执行。

  1.待岗次月起扣除各项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发放。

  2.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由所签上岗协议确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被聘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

  (六)临时工转合同工者,其岗位等级工资视同外部招聘、调入人员进行管理。

  第九条 工龄津贴

  职工工龄的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龄津贴的计算=基数×工龄

  工龄按虚年计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起薪之日起享受。

  每年一月份,根据职工工龄的自然增长,职工工龄津贴自然增长。

  第十条 福利津贴

  (一)福利津贴的计算=水电煤补贴+书报费+洗理衣费,以上各类费用均按国家及公司有关文件独立计算,合并到岗位津贴中计发。

  (二)福利津贴的调整根据物价调整及公司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三)福利津贴自职工起薪之日起享受。

  第十一条 公司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办法=职工工龄×基数×系数

  (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确定和调整。

  (三)补充养老保险金按公司经济效益确定。

  第十二条 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当地政府文件及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特殊津贴

  有毒有害津贴的计算、计发考核办法参照发[___]___号“关于调整有毒有害津贴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

  加班工资的计发办法参照发[___]___号文《加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审核后,按规定暂行。中夜班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东航发[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午餐补贴

  (一)午餐补贴的计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

  (二)以下情况属于出勤:

  正常上班;

  因公国内出差;

  因献血休假。

  (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贴:

  产假;

  国外出差;

  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的职工带薪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探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丧假;

  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健康疗养期;

  因工伤休假;

  公假。

  (四)以上各类情况中出勤日数均不包含其中的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 绩效工资

  (一)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

  根据所在单位(或部门)当月经济效益情况计发。

  (二)年终奖根据公司考核年度的经济效益情况发放,其总额及考核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十七条 公积金

  (一)公积金的计算办法=职工月平均工资×x%

  (二)职工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

  (三)公司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

  (四)公积金的计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一计算年度内确定公积金的最低和最高水平。

  (五)具体规定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x%为国家规定的百分比例)。

  第十八条 基本养老金

  公司参加当地或养老保险统筹,由公司与职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职工个人帐户,知道退休时使用。具体存储及提取办法按当地政府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各类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 生育待遇

  (一)假期

  1.产前假: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前执行。

  2.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30天,产后60天。

  (2)难产:加假15天。

  (3)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加假15天。

  (4)晚育假:年满24周岁的初产妇,加假15天。

  (5)自然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45天。

  (6)人工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14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30天。

  3.哺乳假: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六个半月,不申请哺乳假或产假届满的女职工,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可授乳两次,每次半小时,但往返时间需半小时以上的,只能两次合并,每天一小时。

  4.女职工生育期间,丈夫可享受三天的.助产假。

  5.产假、产前假、哺乳假时间均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

  (二)待遇

  1.产假、男职工助产假期间,除扣其绩效工资和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

  2.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及由单位扣除其两个半月及六个半月绩效工资,其他待遇不减。

  3.如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有关规定,六个半月以后继续申请哺乳假的,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及事假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如下:

  1.医疗期内每日扣:(本人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贴)/22,基本工资/22(在本公司工作1-3年扣除40%基本工资,工作4-6年扣除30%基本工资,工作7-9年扣除20%基本工资,工作10年以上扣除10%基本工资)。

  2.医疗期外停止一切待遇。

  3.因病假扣发工资后,确有生活困难者,经本人向公司申请,由公司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事假每天扣:(本人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贴)/22。

  (三)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病事假每日扣(绩效工资/22)。具体考核由各单位(部门)根据考核标准、职工工作情况而决定。

  (四)病事假时间累计计算,扣除期间的休息日、节假日。

  (五)连续病、事假跨月度者,分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 带薪休假

  (一)假期

  1.工龄1-5(含)年,假期每年为3天。

  2.工龄5-10(含)年,假期每年为7天。

  3.工龄10-15(含)年,假期每年为10天。

  4.工龄15年以上,假期每年为14天。

  (1)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定假除外。

  (2)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3)新调入人员。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半年调入者,自 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

  (4)一年内病假、事假、待岗、下岗累计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待岗、下岗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 第二年休假。

  (5)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者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6)凡起疗养或休养者,其当年疗养或休养时间不足当年休假时间者,可以补休;先进工作者和职工献血奖励的疗养或由组织上安排的疗养或休养不在此列,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二)待遇

  带薪休假扣除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各单位不得因职工休年休假的原因扣其绩效工资。

  第二十三条 探亲假

  (一)假期

  1.国内探亲:

  (1)探配偶,每年一次30天。

  (2)探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一次14天;如两年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职工,每四年一次20天。

  2.国外探亲:

  (1)归侨、侨眷职工探望配偶,每四年以上(含)一次,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1个月计算。

  (2)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以上(含)一次的,给假4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70天,一年或二年一次的按国内探亲待遇规定给假。

  (3)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不予累计。

  (4)父母已去世的归侨探望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40天,国内会见从国外回来的亲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10天。

  (5)归侨、侨眷职工不能出国探亲,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时,可改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其假期与国内探亲相同。

  3.其他探亲情况:公司职工的配偶或父母因私出国,职工可每四年探亲一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4.探亲假期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日,路程假按实另加。

  5.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公司满一年后方可享受,上半年期满的当年享受;下半年期满的, 第二年起享受。

  (二)待遇

  1.职工探亲路费只报销火车硬座或轮船四等舱船票,45周岁以上乘火车超过6个小时(晚上8点—次日晨7点)的可报销硬卧车费。

  2.符合以上(一)1.2.款规定探亲的,探亲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核发其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3.符合(一)3.(1)条 规定探亲的,其待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四条 婚丧假

  (一)婚假:

  1.一般婚假3天。

  2.晚婚给假10天;晚婚系双方初婚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二)丧假:

  1.丧假给假3天。

  2.丧假系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职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才享受。

  (三)待遇:

  婚丧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核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第二十五条 职工死亡待遇

  (一)抚恤金:

  1.职工病故抚恤金为本人10个月工资。

  2.工伤死亡或烈士抚恤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丧葬费:职工死亡为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

  (三)职工如有直系供养亲属,可享受困难补助如下:

  1.先发6个月本人工资;

  2.第七个月起:

  (1)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最低标准为185元。

  (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40元。

  (四)本人工资指扣除绩效工资、午餐补贴外其它列入工资统计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职工公假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学生家长会,须凭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

  (二)子女参军可享公假1天。

  (三)职工公假,由各单位(或部门)根据本单位(或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视职工工作情况核发,超过三天以上起扣发午餐补贴,其它待遇不减。

  第二十七条 其它情况

  (一)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三个月(含)以上的,自上学之日起,岗位等级工资按岗位等级工资基数的70%发给并停发午餐补贴、绩效工资。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因严重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原则上由失职者自行承担,并视情节扣发一个月以上绩效工资或岗位等级工资。

  (三)受行政记过、党(团)警告的处分者,扣一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四)受行政记大过、党(团)警告的处分及以上者,扣三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五)受留用查看处分,在岗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被司法部门判刑、管制、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在岗位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费标准计发。

  (六)被司法部门依法拘留的,按日扣除午餐补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如扣除后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七)旷工一日者,停发一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旷工二日者停发二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旷工三日者,停发六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六个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八条 以上待遇的考核仅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津贴、福利津贴、物价补贴、午餐补贴、绩效工资等部分,年终奖等一次性发放的费用以及其它待遇均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以上规定所涉及的公司人均平均工资、当地人均年平均工资及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以公司办公室每年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职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经各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如有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疗养、病假、事假、脱产学习及其他脱产情况者,均应由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各单位(或部门)应如实、及时做好每月考勤申报工作,协同公司进行管理,如职工不经批准进行休假者,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的日常管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公司以前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暂行规定抵触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本暂行规定若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均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员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副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三、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财务部负责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b)公司考勤专员在每月4日前将员工考勤表送出纳。

  c)出纳员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d)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x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e)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10日前总经理审核。

  3、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c)员工离职工资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d)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4、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b)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d)公司员工可在财务部门领取本月员工工资明细(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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