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4 07:34:49 员工管理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3篇【热门】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工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3篇【热门】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1

  一、制度目的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员工工服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职责规范

  1、管理部为工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服配置标准、订立工服管理办法、以及工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2、各部门助理负责该部门员工工服登记备案、工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三、工服配置

  1、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2、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3、具体工服配置为:办公室员工每人两套西服(包括衬衣),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另外可以申请配置一套夹克衫以便驻运行点工作时需要;非办公室员工每人配置两套夹克衫。

  四、使用年限

  1、办公室员工配置的西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一年;办公室员工另外申请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二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服各一套。

  2、非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夹克衫更换期限为一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一套。

  3、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4、西服及配套衬衣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赠与员工,不再扣取折旧费,也不再回收;夹克衫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一年的,该工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依然需要回收。

  五、工服洗涤

  1、员工要保持工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六、工服的领用

  1、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2、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助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七、工服退还

  1、员工离职时,需将夹克衫工服洗净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工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一年的需缴纳工服折旧费(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的一半÷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2、办公室员工的西服、衬衣在缴纳工服折旧费后可以领回自用。

  3、退回工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

  4、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八、工服破损或丢失的赔偿

  1、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服,保持工服的平整洁净,在工服未满更换期限内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按其工服原价扣除相应的折旧费后的金额进行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服成本金额÷更换期限×(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赔偿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次月继续补扣,直至交清为止。

  2、员工完成赔偿金扣除手续后凭管理部开出的扣款确认单到工服管理部门领取新工服或重新定做工服。

  九、换装时间

  1、员工可以在工服更换期限满后提交工服更换申请至部门助理处,由部门助理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号(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管理部提出。

  2、工服更换时间为每年3月15日、7月15日和11月15日(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十、工服的检查

  1、员工当班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工服,并保持工服干净、整洁、无异味。

  2、管理部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并服从管理部的检查安排。如有违反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十一、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呈总经办签发执行,修改亦然。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2

  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员工工服管理制度3

  第一条销售人员工服及工牌由公司统一设计、制作,所属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条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着工服,并保持工服的整洁。

  第三条凡统一制装而在工作时间内未穿着工服或未佩带工牌,每人次处罚20元,部门月度考核扣0.5分/人次。

  第四条销售人员在领用工服时需交工服折旧费500元/套。

  第五条销售人员离职时或需要换新工服时需将已领工服干洗清洁并交回公司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检查无破损、污迹后方可全额退还工服折旧费。

  第六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使工服受到破损,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七条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如将工服或工牌丢失,工服或工牌重新制作,其全部费用由丢失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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