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制度

时间:2023-02-06 14:09:35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工厂员工制度精选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员工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厂员工制度精选15篇

工厂员工制度1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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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工厂员工制度2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4、旧的工作服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上0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并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工厂员工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工厂员工制度4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工厂员工制度5

  工厂员工守则与制度规定如下

  第一条本工厂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工厂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工厂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工厂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工厂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工厂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工厂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工厂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工厂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工厂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

  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

  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

  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工厂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

  其加班费依照工厂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

  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厂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

  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工厂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

  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五条本工厂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

  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

  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工厂员工制度6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下午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返回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可以浏览相关工作内容。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保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己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己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工厂员工制度7

  根据总经理张保刚副总经理和我国劳动法共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我厂员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厂长职责:

  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应该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

  及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如果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爱护厂里模具,如果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工厂员工制度8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工厂员工制度9

  一、车间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景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景,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一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一天进行清洁,并要坚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工厂员工制度10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工厂员工制度11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工厂员工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员工制度13

  为了本厂的发展壮大,为了员工的切身利益,本着“厂为人人、人人为厂”的宗旨,本厂特作出如下规章制度:

  一、加强管理:

  管理出效益,效益出质量,质量出利益,厂里有了利益,员工才有更高的收入,员工必须服从厂里的管理,安排、配合工作,否则给予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不计发工资。

  1、员工上班必须按照组长分配的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好。如验收不合格,一是返工、二是照价赔偿。

  2、节约材料、不搞浪费。

  凡发现损坏原材料,照价赔偿,不该损失的,由过失方造成的由过失方照价赔偿。凡领取的原材料堆放有序、不乱堆、不乱扔。如发现原材料有问题,首先报告组长更换,否则视为自己造成的`。

  3、下班时,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关好灯、电才能离开。

  二、员工辞职制度

  员工进厂需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到厂注册,员工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得同意后方能辞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本厂不发放工资)。

  三、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并书面写好请假条,得主管同意后方能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月工资的平均数扣发工资,三天不到算自离岗位,不计发工资)。迟到一次警告、二次记过、三次计大过,并按相应的标准处罚。

  四、安全制度

  本厂员工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上班前必须检查岗位上有无不安全的因素,如发现有问题需及时报告,并加以整改后方能工作,机具不能乱动零件,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厂员工上下班必须注意路途中的安全,偷窃和家中的一切安全,厂门每晚11点准时关门,希各位员工按时回厂休息,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五、机器设备管理制度

  针车定人定位,非本人不能上机操作,如有损坏由机车主人负责赔偿,针、线、银笔使用以旧换新。

  六、纪律制度

  上班时间不准玩手机、听耳机、睡觉、聊天,否者罚款10元一次,如不听管理员劝告,罚款一次50元。

  七、作息时间

  上午:7:50—12:00下午:1:00—6:00

  晚上:6:30—完成当日任务

  八、如本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给予全勤奖30元,如计件工资超过2500~3000元,给予生产奖金50~100元。

  以上制度希望本厂员工人人遵照执行,谢谢合作!

工厂员工制度14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使工厂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培训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考评。

  第2章培训原则与方针

  第3条培训原则。

  1.以一、二级培训体系运作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学习。

  (1)一级培训指由工厂统一组织实施的集中培训,包括工厂根据发展需要确定的重点培训、新员工入厂培训、综合培训和外出培训(培训期限在七日之内)等。

  (2)二级培训指由各部门根据工厂安排或本部门员工的知识技能状况自主组织实施的培训。

  2.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主动性。

  3.持续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与工作业绩。

  4.通过员工培训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5.员工培训因时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4条培训方针。

  以传授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及岗位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为培训的方针。

  第3章培训组织及职责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培训工作的监督考评、一级培训的组织实施与二级培训的归口管理。

  第6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二级培训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二级培训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第7条各部门兼职培训管理员是本部门二级培训的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二级培训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过程控制、信息反馈和资料管理,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本部门人员素质状况进行定期分析与评价。

  第4章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8条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指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2.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指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应用与提高。

  3.素质培训。素质培训指不断实施工厂理念与文化、价值观、人际关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以建立工厂与员工的相互信任关系。

  第9条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内部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工厂内的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各部门组织的二级培训等。

  2.外派培训。外派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工厂以外的培训。

  3.员工自我培训。员工自我培训指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5章培训计划

  第10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1月初向各部门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了解培训需求。

  1.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厂年度的经营目标和各部门管理现状(如生产、成本、安全、质量、营销和设备等问题和要求),评估并提交本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员工的绩效状况(如离职、违纪、出勤、纪律、抱怨、投诉等情况),评估并提交本部门改进员工行为模式的培训需求。

  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分析各个岗位的员工的工作行为与期望行为标准的差距,从而评估并提交本部门对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11条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于11月底前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12条人力资源部收集工厂下年度经营目标、本年度培训评估信息、各部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等相关资料,经综合分析制订工厂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以工厂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第13条人力资源部每月30日前编制下发工厂月度培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工厂级培训项目和部门二级培训项目。

  第14条纳入工厂月度培训计划的二级培训项目包括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关键工序培训、特殊岗位培训和重点项目培训,由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提报。

  第15条需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厂级培训项目,由培训需求部门填写《专项培训申报表》,按程序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6条需更改或取消工厂级培训计划项目时,责任单位应填写《培训计划调整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17条二级培训计划由各部门每月自主编制并执行。

  第18条外出培训按员工外培审批表规定流程审批并执行。

  第6章培训实施

  第19条工厂级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工厂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20条二级培训项目由各部门按照工厂及本部门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第21条培训方式可采用讲座、多媒体播放、录音、录像、案例研究、示范教学、研讨会、现场教学、师带徒、技术竞赛、外培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22条组织培训时,应提前三天通知培训师,并提出授课要求。

  第23条培训师接到授课通知后,应根据授课要求和学员情况,认真准备培训讲义。如有辅助材料,培训师应在开课前两天把原稿交培训组织单位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放给学员。

  第24条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兼职培训管理员监督参训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

  第25条培训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安排培训考核,包括书面考核和岗位技能考核,并为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

  第7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26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工厂级培训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1.利用《培训效果调查表》、现场观察、中途离开率等方面衡量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教师水平与培训组织工作的满意程度。

  2.通过笔试、撰写心得报告、网上测试或事先制定评估指标等方式来衡量参训人员训后知识和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3.外出培训通过有关证书、培训资料搜集情况以及内部授课情况进行培训效果考评。

  第27条各部门对本部门二级培训评估参照第26条实施。

  第28条人力资源部对二级培训的评估。

  1.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二级培训开展情况、组织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考核,并对培训项目进行有效性评估。

  2.有效性评估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提问及现场演练、从已培训项目中随机抽取培训内容及参训者进行提问及实际操作,并及根据指标设定评估培训项目得分等几种。

  3.培训项目总分值在60分以上为合格,计入有效培训课时,否则该课时无效。

  4.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各部门的累计有效培训课时进行汇总确认,年底总计各部门的有效培训课时。

  5.人力资源部每年两次对各部门的二级培训情况进行分析考评,提出奖惩意见,并以此作为考评各部门主管领导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8章培训纪律

  第29条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缺课;培训期间除培训计划安排的休息时间外,不得无故离开培训地点(包括晚上)。迟到、早退(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达三次的,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以上的,以旷工一天论处。

  第30条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条,并呈请相关主管领导核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必须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31条培训学员上课时一律关掉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不得处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32条培训学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交互式教学和讨论,积极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第33条保持培训场地卫生,室内禁止吸烟。

  第34条禁止培训学员在正常就餐时饮酒。

  第9章附则

  第35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36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员工制度15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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