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

时间:2024-02-02 16:26:22 佩莹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员工奖惩制度(精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奖惩制度(精选15篇)

  员工奖惩制度 1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员工奖惩制度 2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班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工作期间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欺骗顾客;

  六、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干净;

  七、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本公司给员工缴纳员工意外保险。

  九、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跟单!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十、员工奖罚规定:

  1、全勤奖励100元,迟到、早退、每半小时扣罚10元;旷工一天扣罚200元,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每天扣除当日的工资;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2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三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上钟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1分钟,违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电脑者扣罚50/次;

  6、透露公司机密(产品原价、客户档案、工资待遇)查明属实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

  十一、入职条件:

  1、填写员工入职表,按入职须知执行规定;

  2、甲乙双方签定劳务合同书,合同期最少为一年;

  3、合同期间必须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4、员工入职后前三个月将不定业绩任务,之后将按公司所定业绩任务完成业绩;

  十二、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与归还培训费和物杂费;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续约者将当次奖励100元,并在原有底薪上加30工资;

  2、未满合同期如需离职者必须提前1个月提呈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培训费和物杂费将予以扣除而作为违约金;

  3、未满3个月而要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40%,其余部分与物杂费、培训费作为违约金而予以扣除;

  十三、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2次;(不请假私自休息)

  2、拒客3次;(不服从领导分配)

  3、泄露本公司机密1次;

  4、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十四、员工离职、辞退后在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责任将由对方负责,并向有关单位提起诉讼!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员工奖惩制度 3

  为调整乐咖啡自营业以来出现的'各种工作态度不端正及浪费问题作出以下惩罚制度,希望各位同事严格按照标准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工作。

  奖励制度:

  1.爱岗敬业奖: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帮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综合议奖励100元。

  2.小小建议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0元。

  3.当月满勤奖: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满勤奖100元(除串休工休假)。

  4.优秀环境维护奖:在职期间积极打扫学校卫生,维持学校环境整洁,得到领导同事一致认可者,奖励100元。

  5.团队合作默契奖:与同事间相处融洽,遇到问题积极乐观面对,能够和谐处理同事间矛盾者给予100元奖励。

  6. 最美服务奖: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扬者,奖励100元。

  罚款制度:

  1.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0元。

  2.上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每次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00---7:00迟到、早退:罚款10元/次(超过半小时20元/次),超过3个小时无故未到者按旷工情况处理。旷工:教师无故旷工当月扣除100元,如无故旷工三次,立即开除,并追究相关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5.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0元。

  6.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100元。

  7.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50元。

  8.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100元。

  9.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200元。

  10.擅自脱岗,当班看上网、打电话,每次罚款100元。

  11.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100元。

  12.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50元。

  员工奖惩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 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 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 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 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 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 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 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 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 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 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 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 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 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 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 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 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 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 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 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 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 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 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 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 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 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奖惩制度 5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员工奖惩制度 6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员工奖惩制度 7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单桌宴会、自助餐、酒店宴请根据所盯台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酒水有酒水奖,供货商提供)。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的按菜肴总营业收入的XX%进行提成。

  2、 婚宴、会议餐、弥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会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过X月实习学生按每席XX元进行提成。

  备注:以上二者不可同时进行。

  3、早餐按早班1个补发XX元/人。(实习学生享受此条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序具体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兑付给盯台服务人员(含参与盯台领班)。结账完毕后,所有参与盯台服务人员在账单上签字确认,除单桌外,大型宴会集体盯台平均分配桌数或营业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兑付给传菜员工、预定员、迎宾、吧员、保洁员、餐厅收银等。以上人员按单月出勤天数参与分配。不参与盯台的主管级人员享受后勤人员基数的2倍。月工资不超过XX元的经理按后勤人员基数的XX倍绩效分配。不超过1个月实习学生的按提成绩效的XX%进行提成。部门总监不参与分配。

  3、提成收入20%归部门基金。有部门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开。

  4、制定表格每餐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确认人数、金额、桌数、无误后签字,再有收银员签字确认,月底有管理人员汇总到餐饮总监处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发放。

  5、表格设计要包括:日期、午晚、台号、桌数、金额、服务员、收银、领班等签字确认。部门把分配表统计打印后、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后交与劳资员和财务审核,如果出现不符或作假将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员工营业额造假和违犯提成规定的按设计营业额提成的10倍处罚当事人。

  2、当日服务、餐具环境卫生不达标造成客人投诉的,扣除应提成营业额收入的'5倍罚款。

  3、违犯部门相关制度的,按制度规定给予在绩效中扣罚至部门基金。

  4、参与帮工的人员和临时工不参与绩效分配活动。

  5、当月没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务指标的,绩效提成整体按50%发放。

  四、岗位基本工资

  1、盯台服务员XX元每月;传菜员XX元每月;迎宾XX元每月。

  2、见习领班按岗位员工工资发放。转正后按XX元每月执行。

  3、转正主管按XX元。

  4,经理、总监按外聘工资执行。

  员工奖惩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员工奖惩制度 9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

  员工奖惩制度 10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

  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

  1、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

  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

  员工流失

  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员工奖惩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员工奖惩制度 12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景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进取、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景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进取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提议,减少成本开支,节俭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奖惩制度 13

  一、工作时间:08:30—17:30

  二、提供:中饭

  三、薪金标准;底薪+提成;

  四、录用期:

  a:月基本工资=底薪300元

  b:月基本工资=底薪500元

  c:月基本工资=底薪700元;

  3、技术等级工资发放标准:

  五、其它奖罚按相应的规章制度办理,1—30日为计算月,每月10日为上月薪金发放日,若半年以上连续完成所定任务,无重大违纪者,年终奖金1000元;

  六、重大违纪如下:

  1、旷工、擅离职守;

  2、拒客、与客户发生摩擦,遭客户投诉;

  3、透露公司机密、不服从管理、分配;

  4、偷盗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5、员工之间相互挑拨离间、相互吵闹;

  岗位职责

  1.维持店内良好的销售业绩;

  2.严格控制店内的损耗;

  3.维持店内整齐生动的陈列;

  4.合理控制人事成本,保持员工工作的.高效率;

  5.维持商场良好的顾客服务;

  6.加强防火、防盗、防工伤、安全保卫的工作;

  7.审核店内预算和店内支出。

  主要工作:

  1.全面负责门店管理及运作;

  2.制订门店销售、毛利计划,并指导落实;

  3.传达并执行营运部的工作计划;

  4.负责与地区总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

  5.负责门店各部门管理人员的选拨和考评;

  6.指导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努力提高销售、服务业绩;

  7.倡导并督促实行“顾客第一、服务第一”的经营观念,营造热情、礼貌、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

  8.严格控制损耗率、人事成本、营运成本,树立“低成本”的经营观念;

  9.进行库存管理,保证充足的货品、准确的存货及订单的及时发放;

  10.督促门店的促销活动;

  11.保障营运安全,严格清洁、防火、防盗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12.负责全店人员的培训;

  13.授权值班经理处理店内事务;

  14.负责店内其他日常事务。

  辅助工作:

  1.指导其它门店人员的在职培训;

  2.协助总部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

  3.向总公司反馈有关营运的信息。

  员工奖惩制度 14

  公司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公正及时”的原则,对员工实行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公司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两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加薪;行政奖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称号、职务晋升。

  2、在授予嘉奖、记功两种奖励的同时,可以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记大功及以上奖励者,在给予奖金(奖品)等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由总经办研究综合办协助是否给予加薪奖励。

  3、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嘉奖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忠于企业,积极肯干,有奉献精神,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产生显著效益的(奖励100元及以上)。

  (2)遇到突发事故机智排除使企业免于损失(奖励100元及以上)。

  (3)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示,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奖励100元及以上)。

  (4)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给于奖励(奖励100元及以上)。

  (5)工作努力、业务熟练,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7)品行端正,恪尽职守,能在员工中成为学习榜样者。

  (8)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4、公司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给予记功奖励,或一次性颁发适当奖金(奖品)不等:

  (1)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2)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4)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比危险,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5)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者。

  (7)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8)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9)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词与舆论表扬者。

  第二条惩罚制度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岗位描述、工作目标、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不达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惩处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的利益。

  1、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处分为经济惩处、行政惩处、工作惩处三种。三种方式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经济惩处包括扣奖、降薪。

  (2)行政惩处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

  (3)工作惩处包括解除。

  2.经济处罚标准:根据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及公司相关要求给予相应处罚。

  3.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1)上班迟到、早退;

  (2)未按照规定交接班;

  (3)上班期间员工未按规定穿着劳保着装;

  (4)站内的各项记录填写不工整,有涂改、撕页现象的;

  (5)损坏公司公共财物的,除通报批评外,人为造成者按照原价50%赔偿;

  (6)公司各部门的卫生包干区域需打扫干净,如检查不合格;

  (7)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安全例会者。

  (8)不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9)私自移动消防措施;

  (10)私自带着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装置;

  (11)其他轻微违纪行为。

  4.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旷工1个工作日以内;

  (3)做虚假生产运行记录;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指挥;

  (5)酒后上岗

  (6)上岗期间脱岗、串岗。

  5.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给警告、记过、记大过惩处,也可单独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符合上述“3”款所列11项内容,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

  (2)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

  (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4)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5)在工作区域内使用手机、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工作区;

  (6)一年内累计警告两次者;

  (7)在站工作区域内吸烟或者在工作服内发现香烟以吸烟处理;

  (8)泄露公司秘密,并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10)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11)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1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1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经查证属实。

  6.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惩处:

  (1)一年内违反六大禁令累计超过两次的;

  (2)一年内累计两次记大过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工作调动的,造成一定的后果;

  (4)对正当执行政策的管理者进行威胁、漫骂或者无理取闹的;

  (5)连续旷工查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6)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或他人财产,经教育或处罚后重犯或价值五百元以上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到损害者。

  7.其他情况按情节判断。

  员工奖惩制度 15

  第一条按照奖优罚劣,激励先进,公正公平,一视同仁的原则实行奖罚。

  第二条奖罚的分类

  (一)奖励:

  分表扬、嘉奖、工资晋升。

  (二)处罚:

  分警告、通报批评、扣发工资或降薪、除名。

  第三条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1、表扬: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由单位负责人给与表扬:

  (1)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踏实细致,始终如一;

  (2)工作作风严谨,工作无差错;

  (3)服务热情、礼貌待客、耐心解答客户咨询,多次得到客户表扬;

  (4)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在单位内部举办的活动或代表单位参加外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6)维护单位利益,为单位的声誉和经营管理做好事者。

  2、嘉奖: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50元至1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在月先进评比中的优秀员工;

  (2)提出体检业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效显著者;

  (3)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的主动加班、不计报酬者;

  (4)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成效显著者;

  B.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于1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奖金或物资奖励:

  (1)被评为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在体检、医疗工作中,引进项目或技术,创造明显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者;

  (4)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财产,避免或挽回单位重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者;

  (5)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6)获得单位年度最佳员工称号者,奖励一次带薪休假旅游。

  3、工资晋升: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按所在岗位工资架构标准晋升一级工资:

  (1)连续三年获得单位年度优秀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者;

  (2)连续二年被授予最佳员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者。

  (二)处罚标准

  1、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一次性罚款10~100元:

  (1)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2)在体检过程中,发生登记、纪录不准确、不完整,弄错或漏检体检项目,或体检文书书写不规范造成一定影响者;

  (3)未遵守劳动纪律,每月发生迟到、早退三次以上;

  (4)擅离岗位,或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

  (5)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跑动,或工作时间听音乐、上网聊天、看非工作需要的影像资料、玩游戏等;

  (6)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

  (7)未按正规程序请假、或提供虚假医院证明申请休假;

  (8)工作间内脏乱差,或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等

  (9)利用公用电话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通报批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报告和说明,或工作推诿贻误工作者;

  (2)发生差错或事故,已造成一定后果,但未造成重大影响且本人反省深刻、确有悔改表现;

  (3)体检资料保管、传递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体检报告的`发出并造成一定影响;

  (4)不论原因如何,与客人发生争执、怠慢客人的;

  (5)与同事发生争吵,当众辱骂对方的;

  (6)发生突发事件,责任人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又未能按要求予以处理,延误了处理时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者;

  3、扣发工资或降薪: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薪处分(100—500元):

  (1)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不足200元;

  (2)员工相互之间打听、议论他人的工资和奖金等薪酬情况;

  (3)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但本人认识清楚,确有悔改表现者。

  (4)员工每旷工一日扣罚两日工资。

  4、除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

  (1)消极对抗或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故意诋毁主管领导的权威,有损单位声誉和形象;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单位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

  (3)违反企业敬业避让规定、或泄露单位商业机密者;

  (4)在本体检中心工作的同时,兼职从事其它单位的工作;

  (5)以医谋私利、以权谋私,价值或数额超过200元;

  (6)私自拷贝单位的信息资料(文件、流程、软件、分析报告等),窃取单位的商业机密;

  (7)与客人发生争吵、辱骂客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8)同事间发生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同事间散布消极言论、拨弄是非,或拉帮结伙、闹分裂,影响团队合作及工作的正常进行;

  (9)季度内有两日旷工或年内累计有三日以上(含三日)旷工者;

  (10)挪用公款、公物,或贪污受贿者。

  对员工的经济处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总收入的20 %,因责任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理。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及法律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同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奖罚处理程序

  (一)奖励程序

  1、先进评选程序:民主评选、组织评议、领导审批。

  2、涉及通报表扬、表彰、工资晋升的要填写《奖励审批表》,逐级签署意见。

  (二)处罚程序

  1、对员工处罚要慎之又慎,要做到实事调查清楚、处理有根有据。

  2、口头批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员工大会上提出;

  3、涉及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错误行为,要经调查核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讨论;

  4、通报批评、降薪、除名处分的要填写《处罚审批表》,逐级填写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奖罚异议申诉

  (一)员工对奖罚处理不满,可向本部门主管申诉,部门主管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二)员工对部门主管的答复或解释仍不满意者,可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同时,部门主管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答复或解释情况,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和报告后两天内给予回复;

  (三)在申诉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作。

  (四)对除名处分有异议时,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条违纪处罚

  (一)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负责人或员工,单位将加倍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罚员工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予以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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