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27 09:14:46 员工管理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通用9篇)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1

  一、职工食堂必须全力保证镇人民政府的公务接待用餐,确保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干部职工加班工作用餐。不得对社会闲散经营。

  二、政府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食堂人员的天职。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食堂经营者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七、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八、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必须确保正规购买渠道,以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采购、收藏、使用、销售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火炼油。

  九、保证供餐服务时间。职工就餐时间,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十、党政办公室和镇直部门在接待工作中要按照热情、大方、周到、节约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十一、党政办公室和食药监办需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卫生和变质食品,需及时督促整改,若未能限期整改,将进行处罚。

  十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干部职工用餐应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一粒粮食,自觉做到“光盘”行动。坚持文明用餐,打饭(菜)时自觉排队。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2

  为加强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无传染性疾病。

  二、管理办法:

  1、事务长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由卖方在证明人栏内签字,购买后由炊事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7:30—8:00,中午12:00—12:30、工作人员就餐由事务长采取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早、晚餐3元/人,个人支付。晚餐供应值班人员就餐,其他人员另收费,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镇办事的村干部、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镇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5、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会议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向食堂报餐。

  6、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标准为: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2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镇就餐每桌160元;党代会、人大会等重要会议另行安排。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证明,向财政领取客餐费。村级及部门人员来机关办事用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食堂登记后,每月底凭办公室的.来客就餐证到财政所报销。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须向事务长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否则,事务长有权拒绝。

  8、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由党政办公室派人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3

  一、采购工作流程

  1、厨师班长根据每周安排的食谱每天做出新鲜蔬菜、肉食等原料的采购计划,以采购单的形式报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后交采购人员;食堂其他原辅料、燃油等物品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填写采购单报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后交采购人员。采购单要求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明确标注,采购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采购人员,一份由厨师班长留存。

  2、采购人员根据提供的采购单及时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做到货比三家、价廉物美,采购的物品必须开具税务发票或收据,如不能开具票据的,应将采购地点、采购数量、价格等信息予以注明。

  3、物品采购完毕后,采购人员结合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完毕后,采购人员根据入库单和相关票据予以报账。采购发生的票据应及时报销,最晚不能超过三天,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报销的,应提前说明情况。

  二、采购原则及要求

  1、食物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3、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采购的食品必须新鲜、卫生、清洁,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肉类食品采购必须具有检验合格证明;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5、采购定型装食品,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明:食品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等,缺一不可;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用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6、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7、采购的食品不得放臵或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

  8、食品采购人员定人、定责、定位、定岗、每次、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4

  一、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及总务处主任为副组长的膳管会领导机构,成员有食堂主任、厨师长、保健员、食堂管理人员组成。

  二、由总务处主任全面负责,监督检查食堂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对炊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食品卫生意识,指导和监督炊管人员规范操作,保证各项卫生制度实施。

  三、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具有食品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四、配有专职食品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验收把关、饭菜留样;对购入及销售菜留样有登记并签名。

  五、卫生检查分为抽查与定期检查,抽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造成食物中毒或经上级检查卫生不合格者责任人按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七、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各项卫生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5

  餐厅的各种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很容易腐烂变质,并且每天还要产生大量垃圾和残菜剩饭,管理不善,将会成为细菌大量滋生的场所,作为餐厅经营承包者,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要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并把卫生工作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

  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6

  一、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三、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应索取相应的证件、发票及产品合格证明,并做到货证相符。

  (一)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四、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进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新鲜度。

  五、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如实记录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六、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若发现采购的食品原料有明显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直接举报。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7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本院职工食堂是非盈利性的后勤服务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优先、注重品质”的方针,为本院干警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膳食服务。

  第二条本院职工食堂就餐人员范围为本院在册在岗干警和人民法庭干警。

  第三条本院职工食堂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适时收集干警意见和建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向食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食堂账务、膳食、物资采购、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党组报告。

  第四条本院职工食堂只为干警提供早餐、中餐,就餐费由干警交纳和单位补贴解决。

  二、食堂管理员职责

  第五条食堂管理员由二人组成,在技财科的领导和食堂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工作,负责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就餐安排,厨师、服务员管理,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食堂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征求用餐人员和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膳食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食堂管理员应加强烹调技术的学习,指导厨师提高饭菜品种和质量,根据季节力争做到不断翻新菜样,一周内菜式不重复。公务招待餐的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

  第八条食堂管理员应在确保供餐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三、账务管理、物资采购

  第九条食堂管理员应在技财科指导下,做好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钱账分人管理,账面清楚、账物相符、数据准确。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每月向技财科和主管院长报送一次报表,公示当月开支,对食堂成本进行预算,保障食堂正常运行。

  第十条熟悉掌握各类食品、原料的品种、用途及食品质量的鉴别知识。严格采购标准,不采购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必须确保二人参与,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力争做到采购物资价廉物美。

  第十二条所需物资要按照预定食谱采购,防止因采购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采购物资及时过磅、登记、报账制度,采购登记应由二名管理员签名确认。物资采购中,应防止货物丢失、损坏和污染。

  第十四条加强对食堂物资的造册登记管理,损坏物资应及时如实上报予以核销。

  四、厨师、服务员管理

  第十五条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努力学习,钻研炊事技术,讲究营养,搞好卫生,保证饭熟菜香。负责工作餐、公务招待餐、临时餐的食品制作、食堂的清洁卫生和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对食品质量进行最后把关,严防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的食物入饭入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配合食堂管理员对用餐量进行提前估算,尽力减少食物浪费。

  第十八条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吸烟,保持仪表整洁;便后或接触赃物后必须洗手;不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带有毒化学药剂进入食堂。

  第十九条加强卫生知识学习,搞好食堂卫生,爱护、正确使用各种餐厨设备及用具,做好维修保养和餐具消毒工作,使食堂环境整洁,餐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和预防各种疾病传染。

  第二十条强化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各种燃气、电气、蒸气、油气、灭火器的使用,做到操作规范。工作完毕,关闭开关或闸阀,认真检查有无漏气、漏电、漏水等现象。下班前,应对各自责任区再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提出,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二十二条礼貌待客,微笑服务,举止端庄、大方,杜绝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打斗。

  五、就餐管理

  第二十三条就餐时间:早餐7:30—8:20;中餐12:00—12:40。

  第二十四条凭票排队就餐,就餐人员应根据各自用餐量取餐,严禁浪费饭菜。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将自用餐具和剩饭剩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五条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对食堂管理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书面或口头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提出,严禁训斥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

  第二十六条就餐人员非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食堂保管室。

  第二十七条就餐人员应爱护食堂财物,损坏的视其情节,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六、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院职工食堂供餐后,本院所有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本院职工食堂接待,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接待的,必须征得分管技财科领导或院长同意后,方可在外接待。否则产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本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待,应填写接待用餐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同意,送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本院领导因工作需要接待,通知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

  第三十条申请表、通知应注明或说明接待单位、人数及陪餐人员等基本情况。

  第三十一条技财科应作好接待登记,根据就餐人数通知食堂作好就餐安排。

  第三十二条就餐申请和安排,应提前向技财科提出,技财科及时通知食堂作用餐准备。

  第三十三条食堂应根据技财科通知和要求,做好接待就餐准备和接待登记,接待登记由技财科签字确认。食堂未接到技财科通知,一律不得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接待标准严格按财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执行。

  七、食堂、厨房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第三十六条食堂、厨房就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厕所要及时清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保持排水畅通,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十七条餐具每天一律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八、其他

  第三十八条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食品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院党组解释。

  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9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14、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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