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时间:2025-02-18 10:09:48 嘉璇 员工管理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精选18篇)

  调整银行员工管理办法,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银行员工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参考!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精选18篇)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考勤内容

  第五条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第七条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营业网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提升我行“窗口”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行各分行及下属各营业网点、XX直属支行的客户投诉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口头投诉、客户意见簿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以上各项投诉均需进行记录。

  用于记录客户投诉的登记簿分为客户意见簿和意见登记簿,其中客户意见簿由各网点放置于营业厅显著位置,主要用于客户日常填写投诉意见或建议;意见登记簿用于各网点负责投诉管理的专人记录口头投诉、信函投诉、电话投诉等其他投诉。

  第四条各营业网点负责人为客户投诉处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切实承担起处理客户投诉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营业网点的投诉管理(以下简称“投诉管理人”)。受理、处理、回复客户投诉,统计、分析、上报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营业网点所有员工均负有受理客户投诉的义务,及在岗位处理权限内进行处理的责任。

  第五条营业网点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客户投诉电话公示牌,我行客户投诉电话为xxx。

  第三章投诉处理

  第六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应在其处理权限内负责解决问题;若超出其权限,该员工应及时将投诉问题转交负责客投诉管理人处理,由投诉管理人负责协调、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客户;同时,投诉管理人应立即向营业网点负责人汇报、反映,争取将客户投诉在网点层面解决。

  第七条营业网点处理客户投诉的基本要求

  (一)认真、耐心、诚恳地受理客户投诉,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妥善处理,尽量让客户满意。禁止推诿或采取粗暴的态度。

  (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认真分析造成投诉的原因,不回避矛盾,能立即答复的要当场予以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应在三日内回复客户。

  (三)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向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报告。营业网点要及时跟踪投诉处理情况,确保及时回复客户。

  (四)处理客户投诉时,要对客户投诉的问题进行核实,开展详尽的调查。

  (五)对调查证实我行应负责任的投诉,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要向客户道歉,及时纠正错误,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认真整改,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经查证我行无责任的投诉,要耐心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第八条现场口头投诉处理

  (一)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给予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二)为避免产生不良影响,投诉管理人应尽可能把客户请到不影响其他客户的场所,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必要时,向网点负责人报告,尽量当场予以答复。

  (三)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安抚客户情绪,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请示网点负责人处理。投诉处理完毕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客户投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要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客户意见簿投诉处理

  投诉管理人应每日查阅客户意见簿,及时了解客户意见和建议。对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应及时通知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客户意见簿上回复相关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客户留有联系方式的,必须回复客户。

  第十条信函投诉处理

  (一)投诉管理人负责客户信函投诉。应认真将信函投诉内容记录在意见登记薄中。

  (二)属于本网点处理权限的,投诉管理人应及时调查了解投诉情况,解决投诉问题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投诉处理完毕,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并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投诉管理人应及时将投诉信函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信函应复印,留存备查。

  (四)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电话投诉处理

  (一)营业网点接到客户电话投诉。

  1.首位受理客户投诉的员工要认真倾听、记录客户的投诉内容,并向客户复述主要问题,避免出现理解歧义。对能答复的问题,应立即向客户解释说明。无法答复的,应立即转交投诉管理人。

  2.投诉管理人接到转交的客户投诉后,应积极提出解决办法、做好与客户沟通工作,尽量当场给予答复。

  3.当场不能答复的,投诉管理人要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客户信息和投诉内容,并和客户约定回复时限。调查处理后将处理情况回复客户,并在意见登记薄上记录处理和回复情况,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4.超出本网点处理权限的,经网点负责人确认后,负责客户投诉管理的专人应及时将客户投诉报总行规范服务管理部门处理。

  5.及时配合了解总行投诉处理情况,并在登记薄予以记录。

  (二)客户在营业网点现场拨打xxx客户服务电话,并将电话转交营业人员接听时。

  1.受理人员在确认对方为xxx客服后,应认真如实解答相关问题。

  2.受理人员应积极与客服共同妥善处理投诉,不得拒绝接听或强行挂断电话,严禁在客户面前与客服人员发生争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3

  第一节支票管理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支票使用时应有“款项使用申报表”,按资金使用权限,分级报批,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抬头、日期、用途等项目要素填列清楚,登记号码,加盖印章,领用人在“款项使用申报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领用的支票须在五日内报销清账。

  第二条出纳人员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票据(采购甲供材、固定资产、办公物品还要验收登记员签字)入账,统一编制凭证,按制度登记银行帐,原“款项使用申报表”作附件。

  第三条出纳人员接到职能部门交付支票应认真快速检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规齐全,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条支票领用人在公司领用当月未能进行报销的,如支票当月未出账,支票领用人应将未用支票退回财务部;如支票已出账,领用人应将款项申报手续交至财务部,否则财务人员凭支票领用手续及银行出账证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如月末支票领用人未按上述制度处理,出纳人员下发书面通知告之经办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五条对于报销时发票票面金额比实际支付金额少时,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四条”制度处理。

  第六条出纳人员应在每周一向财务部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报送现金和银行存款结存数。

  第二节现金管理

  第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经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按《银行结帐办法》最新制度标准为1000元或经相关领导批准确定;

  6.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7.根据国家制度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8.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制度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9.支付给个人采购农业产品款项,可以使用现金;

  10.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除本制度第一条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由财务经理列支使用范围。

  第三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大宗物资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财务提现申报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提取。银行每日提取以不超过5万元现金为限,且不可以连续多日提取。为公司购置物品或支付费用时,尽可能提前申请支票支付,需要大额现金的情况,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制度流程批准后方可借款。预借现金后,需在借款事由工作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多借金额的`预结算,并将未使用的借款退还财务部,逾期不作结算的,财务部出纳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员工及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七条符合本制度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单或领款凭证,经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八条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结出余额,做到帐款相符。

  第十条备用金按年借用,年初凭审批完整的《借款单》,至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前,借款人至财务部归还备用金。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4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物质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工作,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食堂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坚持按时开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进行食物品种调节,讲求营养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六、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七、每30日进行盘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员就餐费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主动自觉按规定标准缴费。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负一层)卫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十一、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其食堂开放时间如下: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

  十二、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排队,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十三、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5

  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6

  为严格控制并规范各单位银行账户,强化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承德供电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科是资金管理的`职能机构,企业所有的资金及银行账户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不得在银行开立账户。财务科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资金安全。

  二、账户只限于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不得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

  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分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四、分公司开立一个经费户、一个电费户、一个农网专户,一个电费预付费专户,一个农电专户。各供电所只可开立一个电费户。

  五、各供电所所开立的电费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电费账户只能办理资金的收缴,不得办理其他收支业务。

  六、分公司财务科是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消、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银行账户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责任心,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八、对于违反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作如下处理:

  1、责令限期改正,并暂停报账。

  2、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对违纪单位或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7

  为了加强企业对银行存款的管理,统一本公司的银行结算程序和办法,严肃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按规定可用现金支付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各项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二、企业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后,应加强管理,不得将所开立的账户出租、出借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防止发生诈骗和损害本单位的`信用和经济利益。

  三、根据业务的需要,企业可以选用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或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银行结算。

  四、为了及时掌握货币资金动态,企业需指定专人与各开户银行保持联系,并及时收取银行结算凭证。

  五、“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都必须附有经过银行盖章的银行结算凭证。所有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凭证和原始凭证都要专人稽核,严格审查,以防止挪用、套用资金,杜绝违法、贪污等犯罪行为发生。

  六、财务部门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各银行的营业场所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存款种类分别以一个银行账号设置一个银行账户。银行日记账必须逐笔登记,反映每一个存款账户的`收入、支出和存款余额。

  七、收到“银行对账单”后应及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收付金额进行核对,对发生的“未达账款”逐笔核实,查清原因,并及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调节,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必须完全一致。对未达款项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到账清理者,报经企业领导追查经办人的责任。

  八、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银行出纳会计负责保管和签发。对符合审批程序、手续完备、核实无误并有用款计划的付款业务签发支票。银行支票如有遗失或盗窃等意外发生,银行出纳必须及时向财务主管、保卫部门提出报告,同时向开户银行挂失,登报声明作废。撤销账户时,应将剩余空白支票全部交回原开户银行注销。

  九、根据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出纳必须遵守:

  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或过期支票;

  3、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配;

  4、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5、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为签发;

  6、不准将支票做抵押。

  十、签发支票必须填好日期、用途及限额或应付金额,同时要核查收款单位、用途是否一致,支付金额是否在批准的限额或申请额以内,如发现不一致或有较大额度的出入,则应向财务主管汇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一、收受外来的支票、汇票等票据应注意审查票据的真伪、内容是否正确、有无涂改,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对持票人的身份证件,及时提交银行结算。

  十二、出纳不兼管银行支票印鉴,以保证银行存款的完整无缺,出纳应定期如实向相关领导上报银行存款收支情况。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8

  1、严格执行银行规定,购置一定金额以上的物品,必须有内审科人员前往。

  2、购置物品时,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物品清单选购,不得多购或少购,同时进行多家货价比较,在保证货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廉物美的商行购买。

  3、选购的物品,要有使用科室验收签名,否则不予报销。

  4、收到货物申请表后,无特殊情况,应在两天内将所购物品交付申请科室。

  5、不准弄虚作假,如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银行食堂管理制度

  7、食堂的管理人员,由后勤服务中心委派,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

  8、职工食堂的任务是负责员工的'就餐和系统内外来,人员的就餐。

  9、员工实行就餐登记制,需要就餐的,要在3小时前登记。凡未订餐的,食堂可不予开膳。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由食堂酌情安排。

  10、各科室需要接待外来人员就餐的,由对口科室填写《接待用餐通知》报后勤服务中心。会议开餐由主办科室按程序上报,经审批后,由后勤服务中心通知食堂按审批接待标准用餐。

  11、增加膳食工作的透明度。为保证员工就餐经济实惠可口,每天早、中、晚餐主菜不能重复,要备有3~5个菜式,供开膳人选择。对外来人员就餐,食堂也要标明菜价。每月底要公布员工就餐餐数、金额,以便员工掌握就餐情况。

  12、食堂的各种餐具、炊具等设备要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走或借用。对违反规定或损毁物品的要罚款或照价赔偿。

  13、食堂就餐人员要爱惜公共财物,讲究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不要在食堂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4、食堂员工每天要按《卫生制度》搞好食堂各方面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和保证员工的饮食卫生。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9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1.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开设银行账户,非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不准开设银行账号,异地设立的分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可在当地设立银行结算账户。

  2.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银行账户,下属分、子公司经批准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管理。

  3.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规定业务范围内的银行结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

  4.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5.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等有关文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6.申请开立一般存款、临时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等证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卡片,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7.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和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8.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存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9.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0.专用存款账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设的账户。

  第三章银行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不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7.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

  8.信用证。

  信用证是在异地商品交易中,由购货方先将货款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向外地销货方开户银行签发的一种保证支付款项的书面证明。一般用于国际贸易,以保证购货方不会拖欠销货方的货款。

  第四章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在两个银行账户之间转存资金时,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2.出纳人员必须在办理完毕收付款单据的当日将其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3.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

  4.应每月至少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以检查银行存款收付及结存情况。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超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检查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0

  原则: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二条公司应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条公司的贵重产品应按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重要资产的安全。

  第六条商品存放的仓库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摆放及出入库工作,仓库钥匙由专人保管。商品出入库应按照出入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拿取商品时应仔细、轻拿轻放,小心丢失、滑落或磨损,确保商品的安全。

  第七条柜台要锁好柜门,钥匙由当班营业员保管。顾客有需要时方可打开柜门拿取商品。商品在展示过程中,营业员应规范操作,视线不离开商品,防止商品跌落或丢失。

  第八条营业期间,如遇营业员领取或存放商品、上洗手间等情况,营业厅必须留有一人看守。

  第九条销售结束后,柜台商品应经过清点后锁好柜门,贵重商品装入专用保险柜。在商品入库、保险柜开锁、拨号等工作时,要避开所有无关人员。(保险柜要是密码分开保管,开启保险柜一定要2人同时在场。)

  第十条营业员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盗窃的一般规律,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第十一条盗窃一般发生在顾客多、人流变化快的.销售高峰期时间段,这期间营业员比较繁忙,注意力容易分散,犯罪分子往往浑水摸鱼,通过调换等手段实施犯罪。营业员应做到忙而不乱、镇定自若地接待每一位顾客,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第十二条如果发生了紧急情况,营业员应及时启动商店的防盗报警系统,及时提供相关情况,以便专职安全人员及时处理事故。

  第十三条营业员要增强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应经常检查有无火灾隐患,商场要配备灭火器材,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遇到火灾时,不能慌乱拥挤,要沉着冷静,及时组织人员从安全出口有序地撤出。由于现代商场都进行了室内装修,这些装饰物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刺激性气体,应用湿毛巾等物覆盖口鼻,保证安全。

  第十五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1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各行社、各部门和各个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各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预防安全生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银行及其下属机构在从事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办公场所(含办公楼、金库、营业场所、计算机房、各种库房等)、特种设备、公用车辆、食品饮用水、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ATM机与自助银行设备及系统、保密文件及资料档案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消防、供配电、供水、供气、供暖、避雷等的管理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办公楼的出入管理;特种设备包括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公用车辆包括乘坐车、货车、运钞车等。

  第三条各行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行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一

  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建设银行总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日常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事故预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检查、监督及隐患整改。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生产产管理责任追究,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疏于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造成重大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经办人员、管理部门和领导岗位人员三个层面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宣传培训教育,不断强化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二、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岗位安全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消防、防疫管理部门的培训,成绩及格,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率达100%,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具备应有的资格和能力;

  四、后勤部门的负责人应做好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检查、督促管理工作,加强责任管理,责任到人。

  五、每年全体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得少于1次,安全知识应知考试不得少于1次。

  六、凡是新入行的员工(含临时用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参加消防集训,自觉遵守建行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第七条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所以要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舍得花钱买平安。

  一、银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如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和监控设施等;

  (2)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3)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行长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三、安全保卫部和办公室后勤中心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使用,要专款专用,大的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备更新项目完成后,要组织专业人员验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消防领导机构,落实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二、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用电、压力容器、锅炉、电器医疗设备接地、避雷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及重点要害部门自查、自纠、不留隐患。根据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落实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定点定人定措施,落实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保卫部门应经常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执行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消防教育、培训、消防演习记录台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台帐,消防设施的运行、维修、保养台帐;

  五、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六、制定周密的防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各行社机关及各行处、营业网点均要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小组,行长为全行消防总负责人兼义务消防总指挥,副行长为义务消防队副总指挥,安全保卫部等部门经理为全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成员;

  七、提高营业网点人员的防火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加强对营业网点后台的管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和拖线板,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监督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谁的管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八、防火工作,人人有责,银行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有积极学习各种消防、灭火知识的义务;

  九、火灾事故发生后,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对违反消防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企业带来资金损失,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第3条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4条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5条企业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如下所示。

  企业开设账户审批流程:资金管理专员申请→资金主管审核→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总裁审批

  第6条企业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用存款账户:此账户是企业为特定用途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而开,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基金等。

  第7条资金管理人员开设企业银行账户时要根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企业名义开设帐户。特殊情况下需开立的,须经总裁批准。

  第8条开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大银行。

  第9条银行账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10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

  第11条由财务经理牵头组织资金主管与审计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不定期地审查银行帐户,发现私开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账户等问题时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章银行存款业务办理管理

  第12条银行存款业务办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与企业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银行账户仅供企业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转现。

  第13条企业与银行签订的结算合同中需要明确款项收付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内容。

  第14条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的合法性,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第15条企业各部门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或汇票的,申请人应填写付款申请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银行票据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持票人领取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确认。

  第16条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或结算工具,并在办理业务后取得结算凭证,如银行回单联等。

  第17条会计人员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与结算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第18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

  第19条出纳人员不慎将结算凭证丢失后,应及时上报以方便财务部门采取挂失止损等补救措施。否则若给企业造成损失,由出纳人员自己承担。

  第20条资金管理专员定期通过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勾销销的方式对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应每月装订入册。

  第21条企业与银行对账时发现错误的处理办法。

  1、记账错误的处理办法:上报财务经理,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改正。

  2、收付款结算凭证在企业与银行之间传递需要时间造成记账时间上的先后,即一方记账而另一方未记账。处理办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进行调节。

  第22条财务经理安排人员组成清查小组,不定期地审查企业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第23条审计人员负责审核银行存款结算业务,具体的`审核内容如下。

  1、银行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否一致。

  2、银行存款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备。

  3、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凭证与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4、银行存款总账与企业的银行存款相关账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一致。

  第四章网上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24条开办网上银行的账户严格按照开设银行帐户的审批流程审批。

  第25条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审批与管理严格按照普通银行存款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26条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至少设操作员、复核员与转账员三级。

  第27条电子银行卡与密码的保管人员不得将卡交予其他人员,密码需定期更换,电子银行卡丢失需及时挂失、上报,否则后果由保管人员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第29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3

  一、什么是企业内部银行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的职能

  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结算职能

  ——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融资信贷职能

  ——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集中和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用信贷杠杆进行内部资金融通,并尽量减少对外借款。

  ——效果:改变了原来内部各单位分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不能相互融通的情况,改进了资金多余与紧缺、苦乐不均的局面,减少了对外贷款,节省了对外银行贷款利息。

  发挥横向拆借和纵向调剂职能,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促进各下属单位精打细算、少贷、早还,提高企业支付能力。

  3.监督控制职能

  ——监控职能主要通过企业核实的.各项资金定额、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结算制度、结算程序、内部结算价格体系、内部合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等实现。

  ——效果: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算帐的不足。

  4.信息反馈职能

  ——通过内部银行核算资料,准确反映企业和下属各单位的收入、支出、节余情况和经营业绩,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为企业领导决策和调整信贷计划提供依据。

  ——效果:对各下属单位收支、结存情况反馈及时。公司通过建立资金收、支、存制度,每天对各单位资金收、支、存情况统计上报,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动态、销售经营情况。

  三、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企业内部银行适用于具有较多责任中心的企事业单位。一般不推荐给小企业或责任实体少的企事业单位使用。

  ——企业集团。包括覆盖整个集团全资企业,控股、参股乃至关联企业。这是企业集团时下不能建立集团财务公司,而加强财务管理、塑造内部融资机制的最佳方法。

  ——大中型实体性企业。包括大型联合企业(钢铁厂、化工厂、化肥厂、石化厂、机械总厂)、矿务局、港务局等企业,覆盖其下属各个生产分厂、车间、三产企业、合资企业乃至职能部、室。

  ——控股性总公司。对下属控股、参股形成的企业群体建立内部银行,作为管理控制的一种手段,如农工商总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行业控股公司。

  ——大型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设计院、科学院、研究所,主要对下属各部门、机构和科研开发公司的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和企业资金的统盘管理。

  四、组建内部银行的原则和策略

  1.要与现行财务制度相衔接

  遵守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与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制相结合,发挥事前、事中控制作用。如果完全脱离现有财会体系另搞一套,将增加企业管理难度和复杂性。

  2.企业内部银行运作的工作量和成本要适中

  企业内部银行新组建和运作将增加额外管理工作和运行成本。在设立前,须对其本身进行成本。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4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

  二、定义

  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公共区域地面、窗台、桌面、水吧台、吧台、垃圾箱等清洁工作,每日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独立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两次大扫除,人员:全体员工,范围:公司所有区域。时间:单周周六下午1:30开始。单周周六上午各部门或公司的培训学习、总结。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物品摆放整齐。

  3.2、保持门窗及窗台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

  3.3、大小会议室内所有陈列物品、台面都没有灰尘,桌椅摆放整齐;

  3.4、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助负责全面打扫(含办公室内卫生间);

  3.5、复印机上及复印机底柜内无废纸,水吧台平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水流,水池内保持干净无脏物,抹布不允许随便乱放,热水壶摆放有序,传真机内纸张充足,附近无废纸,所有设备表面无污垢及灰尘。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3.6、微波炉挪至小会议室,午餐时间在小会议室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午餐后会议室的卫生请个人餐后自觉清理,在水吧台倒水时请保持台面干净无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倾倒干净,由当日值日生负责。

  个人办公区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8、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绿植和鱼缸除外)并且摆放整洁有序,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地面干净整洁;

  3.9、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电脑、显示屏及电源总开关要关闭。

  四、个人卫生:

  4.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2、下班员工自行整理各自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3、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5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物质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工作,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食堂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坚持按时开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进行食物品种调节,讲求营养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六、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七、每30日进行盘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员就餐费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主动自觉按规定标准缴费。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负一层)卫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十一、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其食堂开放时间如下: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

  十二、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排队,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十三、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6

  为加强XX银行外聘大堂经理助理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我行服务质量,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我行大堂经理助理综合管理制度。我行外聘大堂经理助理必须遵守该管理制度及分行各项规定。

  一、大堂经理助理入职

  我分行在大堂经理助理岗位需要增加人员时,委托深圳市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为我分行招聘大堂经理助理。

  (一)入职考试

  1、外包公司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合格应聘者进入面试;

  2、面试由分行人事部、个金部与会计部组织。

  (二)入职体检

  所有面试合格者在入职前必须按分行要求,由外包公司组织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外包公司承担,面试合格者应将身体状况如实告知分行。

  (三)个人证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明、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

  4、婚姻状况证明、独生子女证明;

  5、近期体检报告;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7、紧急情况联络人信息表、紧急情况联络人资料(紧急情况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由面试合格者提供,外包公司查询原件并留取复印件两分,一份复印件交分行做为大堂经理助理入职人事资料存档保存。

  (四)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的管理体现了分行对每一个大堂经理助理的重视,大堂经理助理个人资料变更,需及时告知分行人士管理人员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每位大堂经理助理有责任提供真实资料,分行将视具体情况对大堂经理助理提供资料进行核实,有提供不真实或虚假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大堂经理助理,分行将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开除处分。大堂经理助理个人资料及档案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

  (五)签订入职文书

  大堂经理助理入职前结合本工作岗位要求,应与外包公司签订各类入职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确认书》、《服务承诺书》、《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等。

  (六)试用与正式录用

  1、试用期限

  分行大堂经理助理岗位试用期结合岗位要求、大堂经理助理工作能力、入职培训成绩及综合素质等因素设定,试用期为三个月,从入职之日起计算。

  2、入职前物品领用

  大堂经理助理签订入职文书后,可向分行行政保卫部领取《交通银行员工手册》、《工作日志》、出入证、办公用品、工作服装等。

  3、入职培训

  培训内容为:

  1)交通银行简介。

  2)交通银行规章制度。

  3)银行业基础业务知识及操作流程。

  4)大堂经理助理职业道德、服务形象、语言服务规范等银行服务礼仪。

  5)培训考试及评定。

  4、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书,按规定分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5、终止试用试用期间发生如下事项,分行可提前终止试用:

  1)大堂经理助理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情节验证的。

  2)大堂经理助理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3)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4)大堂经理助理提前转正的。

  5)其他适用情况。

  6、转正大堂经理助理试用期满,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上级领导审批通过后转为正式外聘服务大堂经理助理。

  7、试用期大堂经理助理必须遵守分行各项规章制度,分行考核制度对试用大堂经理助理同样适用。

  二、职业行为准则

  (一)基本原则

  1、遵纪守法,廉洁诚信,敬业爱岗。

  2、维护交通银行形象和声誉,在任何场合都不得做出有损交通银行的行为及发表有损交通银行的言论。

  3、自觉维护交通银行的形象和声誉,在任何场合都不得做出有损交通银行的行为及发表有损交通银行的言论,不散布不利于团结的偏激言论。

  4、大堂经理助理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交通银行利益和对社会负责为标准。

  5、违反职业道德规定,给交通银行造成经济损失者,交通银行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6、同事间互相尊重,互助互爱,从全局出发,树立良好合作意识,加强团结,真诚合作。

  7、切实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如有异议,必须做到“先服从后申诉”。

  8、求真务实,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对待交通银行组织的各类培训与考核,通过各种渠道自觉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9、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公平待人,公私分明。

  10、自我反省,自我检查,调整工作中不足,学习先进经验,发现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二)个人经营活动及兼职

  1、大堂经理助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XX银行利益无关的经营活动。

  2、大堂经理助理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XX银行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XX银行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XX银行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XX银行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XX银行出席公众活动。

  5)其他个人经营活动。

  3、XX银行不干涉大堂经理助理非工作时间的兼职行为,但禁止从事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XX银行内从事外部兼职工作,或者利用XX银行的工作时间和资源从事所兼职的工作。

  2)在XX银行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存在商业竞争的公司内兼职。

  3)所兼任的工作造成XX银行商业机密外泄。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XX银行利益和声誉的。

  5)其他兼职。

  (三)保密义务

  1、大堂经理助理办理入职时应与外包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其中各项条款。

  2、大堂经理助理有义务保守XX银行的商业秘密,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

  3、未经XX银行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未经公开的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数据。

  4、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三、考勤、休假

  (一)考勤

  1、工作及休息时间

  1)XX银行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20——18︰00,

  周六日:8︰50——17︰00。午休时间按照岗位不同进行调配,普通营业网点在保证网点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午休时间为一个小时,沃德网点无午休时间。

  2)XX银行联合外包公司实行加班审批制,任何形式的加班均需事先得到大堂经理助理上级领导的批准,大堂经理助理应服从XX银行因营业或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

  3)XX银行依据大堂经理岗位工作特点,每周工作日采用轮班制,原则上以调班为主,大堂经理助理加班累计工时以补休作为补偿方式,无法安排补休的加班工时,XX银行联合外包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2、考勤制度

  1)大堂经理助理应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每日考勤由大堂经理助理参照XX银行打卡制度,每日按规定打卡。

  3)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登录考勤信息的,应向主管上级领导报告并得到上。

  级领导审批,后向XX银行考勤负责人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4)迟到:不能按规定到达岗位者视为迟到;早退:下班时间终了前离岗者。

  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按照《XX银行考勤考核标准》实施考核。

  5)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①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者以旷工半天计。

  ②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以旷工一天计。

  ③未经请假或假期期满后未经续假擅自不到岗者。

  ④无故不上班者。

  旷工按照《XX银行考勤考核标准》实施考核。

  6)委托他人代为打卡或者出具假证明及伪造出勤记录,按照《交通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实施考核。

  (二)休假

  1、休假手续。

  1)大堂经理助理本人于休假前一天填写请假单,交上级主管领导审批,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休假。

  2)大堂经理助理上级主管领导将请假单报行政保卫办公室及人事部备案。

  3)休假时间半天以内(含半天),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并报行政保卫办公室及人事部备案。

  4)休假时间半天以上一天一下的,经大堂经理助理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保卫部及人事部签署审批意见并报行政保卫办公室及人事部备案。

  5)休假时间一天以上的,经大堂经理助理上级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报XX银行部门分管行长签署审批意见并报行政保卫办公室及人事部备案

  6)若发生突发情况,事先请假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休假当日工作时间前半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报请,并安排好替岗人员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按照上述规定补填请假单。

  7)未经批准而休假的,视同旷工处理。

  8)除事假外,其他带薪休假(包括并不只限于病假、工伤)必须经行政保卫部及人事部负责人签署审批。对已有大堂经理助理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但不符合带薪休假制度规定的休假按事假处理。

  2、假期种类

  1)病假

  ①大堂经理助理休假需提交正规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病假期内计发当日病假工资。

  ②试用期大堂经理助理在试用期内请病假累计超过10日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终止劳动关系。

  2)工伤假

  ①大堂经理助理因公受伤,需提交正规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社保机构的工伤认定书等,经人事部确认后可认定为工伤假。

  ②工伤假期内计发全额工资。

  3)事假

  ①事假的批准以不妨碍正常工作为原则,结合大堂经理助理岗位工作情况及个人事务的紧急程度审批假期。

  ②请事假扣除事假期内全额工资。

  ③试用期大堂经理助理在试用期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0日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终止劳动关系。转正后大堂经理助理事假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0日,一年累计不得超过30日,超过以上规定的视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做自愿离职处理。

  4)法定假日

  ①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②春节,放假3天(除夕、初一、初二)

  ③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节当天)

  ④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⑤端午节,放假1天(端午节当天)

  ⑥中秋节,放假1天(中秋节当天)

  ⑦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5)其他带薪假

  ①年休假

  XX银行正式大堂经理助理自试用之日起在我行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ⅰ大堂经理助理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未扣发工资的。

  ⅱ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大堂经理助理,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ⅲ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大堂经理助理,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ⅳ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大堂经理助理,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②婚假,大堂经理助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可休婚假3天。符合计划生育条件规定,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日起六个月内取假,并一次休完,不得分开取假。婚假期满后需向人事部提交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否则视同旷工处理。

  ③丧假,因直系亲属及已婚员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办理丧事,给予丧假3天,因非直系亲属丧事请假者,按事假办理。

  ④产假,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35天。

  ⑤培训假期,经XX银行批准计为给类学习、培训和考试的假期为培训假期,培训假期按实际情况结合本岗位工作要求进行审批,无法提供学习考试证明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四、薪资

  (一)工资的支付

  大堂经理助理的工资均按月计发,发放日期为每月十五日,逢公众假日顺延发放。离职大堂经理助理工资于离职后次月十五日发放。

  (二)薪资构成;

  薪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费用三大部分;

  (三)福利保障;

  1、社保

  XX银行联合外包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大堂经理助理购买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共五类社会保险项目,外包公司与大堂经理助理按照社保局规定的额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投保金额,员工承担部分由工资中扣除。

  2、团体意外综合险

  为保障大堂经理助理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减少因工伤所致的风险损失,XX银行联合外包公司为每位大堂经理助理投保了团体意外综合险。

  五、劳动关系管理

  为确定XX银行与大堂经理助理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XX银行大堂经理助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参照外包公司与大堂经理助理签订《劳动合同》的签约期限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由外包公司综合管理人员组织大堂经理助理签订,经外包公司总经理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XX银行、外包公司及大堂经理助理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续签和终止

  合同到期时,大堂经理助理与XX银行及外包公司都有重新选择的权利。结合三方需求,如续签的,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安排续签工作;不予续签的,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通知大堂经理助理本人,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四)岗位调动

  当大堂经理助理岗位发生内部调时,需现在外包公司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做好工作交接后再到新岗位就职。

  (五)终止聘用

  下列情况下XX银行联合外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1、试用期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录用条件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2、蓄意不服从上级合理及合法指令的。

  3、不接受合理岗位调动及工作安排的。

  4、严重违反XX银行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对XX银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被视为严重违纪的。

  5、未得到事先批准无故旷课,对XX银行造成严重影响的。

  6、严重失职,过失性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工作成果,对XX银行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7、盗窃公私财物,无辜损坏公私财物,损毁重要文件资料的。

  8、散播不利于XX银行的谣言或挑拨XX银行、外包公司及大堂经理助理之间感情,情节严重的。

  9、利用XX银行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XX银行名誉受损的。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的。

  11、有严重欺诈行为,伪造个人资料或其它信息资料进行欺诈活动的。

  1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引致刑事责任的。

  13、其他

  (六)辞职

  大堂经理助理辞职时应提前书面申请,离岗时交回出入证、工作服、工作牌等物品,在认真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离职。

  1、大堂经理助理在试用期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周申请并在办理好离职手续及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2、正式录用大堂经理助理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书,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好离职手续并交接工作后方可离职。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7

  银行存款是医院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是医院的主要货币资金,是医院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医院资产安全,特拟订本办法:

  一银行存款帐户,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银行结算办法,对不同的.收付款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选用适当的结算办法。

  二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使用申请单”,经院长同意后,由财务科签发,并加盖银行印鉴,同时需在支票上注名日期、用途及限额。支票使用后次日起三天内将使用后的发票及时交回财务科,改变用途须重新申请,不得领着不用不交。

  三支付外单位的`货款,实行先验货后付款的原则。经办人所经收的付款要负责到底及时报销,收回余额。直到帐务结清为止。对开出不用的支票,经办人要及时退还财务科。

  四不得签发器空头支票。

  五不得前方远期支票,不得转借银行帐户。

  六空白支票与预算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七出纳人员需及时登记银行日记帐,并定期与银行核对余额,月末由会计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季末财务负责人对银行进行一次全面查对,确保各笔收支款项的安全相符,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

  八有关付款凭证付讫后,应盖上“付讫”图章,以防重复付款。并定期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防止被盗和涂改。

  银行员工管理办法 18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富强信用社(简称“信用社”)员工的职业行为,教育和引导员工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信用社全体员工。

  三、本规章制度是信用社员工从业履职的基本规范。

  四、本规章制度不能代替业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员工在工作中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简要概括

  一、上班时间7:30,下班时间17:00 ,迟到早退者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罚,罚金。上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并与年末效益工资挂钩。

  二、为维护企业形象上班时间统一穿着工作服,不得自己随意着装,丝巾、领带佩戴齐全。

  三、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营业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禁止摆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工作台严禁摆放水杯。

  四、营业期间离岗时系统应退出综合系统,并做到人走章收,尾箱上锁。尾箱钥匙不得随意摆放。

  五、上班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对于不能办理的业务简明扼要告知客户。禁止睡觉,吃零食,看报纸及与业务无关的书籍。

  六、营业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许与客户发生争执。

  七、各种登记簿要规定登记,所有业务操作要按有关规定正确操作。

  八、所有前台柜员要执行一日三核库制度,凭证,印章,现金核对正确。

  九、凭证上填写要素必须齐全,没有有涂改情况:按规定需留取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的必须留取。

  十、抵押物为项层或底层住宅,要降低抵押比率,条件较好的,经向主任及主管主任请示后,经审贷会研究后确定是否办理。

  十一、到期贷款提前15日进行通知,非信贷人员营销贷款到期前由 信贷员负责提示,并做好相应记录。

  十二、依法起诉类贷款应该在立案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建立依法起诉台帐,与法官联系要有书面记录。

  第二章 实施细则

  一、员工应当忠诚信用社,诚实守信,从信用社的最佳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勤勉谨慎开展工作。

  二、员工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金融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努力进取,求实创新,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员工应当树立奉献精神和大局观念,积极维护信用社利益。

  四、员工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一)员工应当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业务流程、业务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延误业务进程; (二)对于上级机构的布置的工作,本社员工应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拖延。

  五、员工应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报告履行岗位职责中了解和发现的业务情况,如实总结、报告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不得有虚构、夸大、隐瞒、误导等行为;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的失误。

  六、员工应诚实、客观地保持银行账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任何未按会计制度记载业务的行为; (二)虚构交易量、虚假签约、人为调节数据以及其它制作虚假银行账务、信息的行为;

  七、员工应当遵守信用社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各项规定。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在不适当场合谈论在行内属保密或控制知情范围的信息;(二)未经授权或批准,接受公共媒体有关信用社事宜的采访,以及以信用社或信用社员工名义在公共媒体上发表意见、发布消息。

  八、员工应当主动学习和掌握与本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信用社规章制度,养成遵章守纪、合规操作的意识和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信用社规章制度。

  九、鼓励员工积极堵截、检举、抵制各类违反规章制度、危

  害信用社资产、信用的行为。如果了解或知晓其他员工严重违反信用社规章制度、危害信用社资产、信用的行为,应当立即向主管人员、监督部门或者上级机构报告。举报违法违纪、违规违章行为,应当客观真实,提倡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十、对于规章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或者缺失,员工要从一般规则和信用社最佳利益出发善意理解,不得刻意曲解、恶意利用。 某一项仍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如果在业务活动中影响了业务发展,员工可以提出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但在作出调整前不得违反或者变通。如果员工对本岗位的规章制度有疑问,可以请求主管人员、本级机构或上级机构进行解释和指导。

  十一、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授权范围、业务程序,审慎从事业务。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超越授权或工作职责从事业务;(二)逆程序、减程序操作或暗箱操作;(三)未经授权或批准,代其他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四)违反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操作员磁卡、重要凭证、口令、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五)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

  十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条件为客户办理业务。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放宽或者增加业务的办理条件,减轻或加重客户对信用社的义务。

  十三、员工应当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信用社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等方面的建议。

  十四、员工应当以客户至上、竭诚服务、与同业公平竞争的职业准则从事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营业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不许与客户发生争执。

  十五、员工应当尊重客户,诚恳热情,文明礼貌。客户咨询、办理业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予以答复或协调处理。

  十六、员工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向客户提供清楚、真实、可靠、必要的`信息,对涉及的有关法律、政策、市场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使客户能够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禁止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误导性陈述;(二)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信用社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三)诱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

  十七、员工应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民族、年龄、身份、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老人、残障者和语言有障碍的客户,应当尽可能提供便利。

  十八、员工应充分尊重客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或选择服务时的自主选择权,不得违规搭售,不得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向客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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