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时间:2025-01-21 09:16:06 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岗位职责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定岗位职责可以减少违章行为和违章事故的发生。那么制定岗位职责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通用(15篇)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

  A.全面协调生产部的'日常运作;

  B.组织制订、修订所管辖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作业程序标准,并监督执行;

  C.实施车间生产计划,合理调配人员和设备,调整生产布局和生产负荷,提高生产效率以保证生产进度满足交货要求;

  D.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进行生产质量控制,保证生产质量;

  E.生产过程中的制程不良数据统计分析与持续改善;

  F.定期审核检查各类工具点检、生产日报等相关记录报表;

  G.生产车间现场区域规划,推进5S现场管理制度,实现生产车间标准化管理;

  H.组织安排员工进行提高技能或团队凝聚力等方面的培训或活动;

  I.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2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职责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职责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职责;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掘进队队长是本连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连队在巷道掘进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掘进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持证上岗。掘进队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

  第3条、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

  第4条、组织好班前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5条、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6条、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

  第7条、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8条、安排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

  第9条、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10条、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第11条、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12条、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13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4条、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5条、负责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6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7条、要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组织落实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9条、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20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1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3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4条、在本队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掘进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5条、未及时组织进行掘进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6条、掘进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7条、对本队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8条、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在掘进过程中,没有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0条、不能够保证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要求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3条、没有组织好掘进工区的班前会,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未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9条、掘进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掘进队未有效落实探放水制度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1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2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3条、分管的掘进队(班、组)不能够协调工作,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4

  1、遵守法,会同工区负责人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在编制成本计划时,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款源,做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排资金调拨和资金使用核实工作。

  3、推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承包责任制时,要把安全工作列为考核内容。

  4、做好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经济评估工作,以最省费用保证得到最大的安全生产条件。

  5、管好用好安全经费,设立安全经费专用财务科目。

  6、按月报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明细情况。

  7、严格执行财务现金。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5

  一、服从公司领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加强车间之间的协作,时刻掌握车间进度,努力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在本车间现有条件下,合理调配劳力,加强设备管理,保障设备正常使用,严格管理领用材料,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各种原。辅材料和消耗。

  四、抓好本车间生产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贯彻实施各类标准,实行规范化操作,加强车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搞好车间环境卫生,清洁整齐,节约用电,次序井然,确保文明生产。统筹安排车间日常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抓好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材料计划编制,做到不误生产,严格控制好成本。

  六、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控制关键要害部位,及时落实安全措施,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七、带头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出或搜集合理化建议向公司报告,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6

  1.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努力学习本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技术,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3.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4.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指挥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指出,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5.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为所在岗位制定的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7

  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炼焦厂的安全生产以及工艺技术管理,确保各种工艺指标正常,保证安全生产。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积极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协助厂长做好炼焦厂生产现场的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协助厂长做好炼焦厂工艺及技术管理,岗位操作以及特殊操作;

  6、协助厂长完善安全生产以及工艺管理制度,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

  7、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工艺技术改造方案;

  8、负责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9、组织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10、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参与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8

  岗位名称:司机(5人)

  主要职责:

  1、保证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随时、安全用车。

  2、根据行政部的安排,保证公司采购、公干、客户接送等工作用车。

  3、保证公司商品购销的发运及提货用车。

  4、负责车辆的清洗(每周至少洗一次)、维护、保养、维修、证照年审等工作。

  5、保证文明守法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6、因为个人的.违法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或违章处罚,行车司机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公司无涉。

  7、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用车。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9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并直接指挥本班组各工种安全生产、组织和参加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一日标准化作业,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根据下达的月份任务计划和派工单,合理组织人力,把任务落实到人,保证质量良好地均?完成。

  3)全面掌握班组人员劳动态度,作业纪律、技术能力,认真做好考核记录。落实责任制,提高职工的生产技术水平。

  4)管理班组所有机械、机具用品,并加强维修保养,不断改进操作工艺,保证正常生产,做到机械设备保管落实到人。

  5)督促检查本班组"两纪"执行情况,有违章违纪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者,应提出批评或返工产品,严重的视其情节,逐级上报,并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6)负责登记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零星假,每月底向车间汇总上报一次,并有权批准职工在工作期间遇到的四小时以内的零星假。

  7)周末认真组织卫生大清扫,经常搞好车间内外的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0

  1、主动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送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原则和技术规范。

  2、加强对分管区队领导,协调好有关工作,及时发觉、处理有关问题,参加机电设备、设施选型、设计。

  3、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送系统详细问题提出主导意见,负责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4、落实执行矿长带班制度,组织制定机电、运送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和考核奖罚细则。

  6、定时组织进行机电、运送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安全隐患,要确保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7、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送系统安全质量原则化工作,切实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8、定时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9、负责煤矿机电、运送范围内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水害治理方案、措施落实。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送系统安全生产大检验,督促有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10、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送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11、根据煤矿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送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送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等。

  12、确保煤矿使用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1

  1、在处长、主任工程师和分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

  2、严格按照制止“三违”规定和“三违”帮教的规定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

  3、认真执行“岗位区域安全联责、员工安全联保”和“三违”罚款交现金等有关规定,所交罚款日清日结,上交财务。

  4、负责对严重“三违”人员的程序帮教工作,对“严违”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

  5、负责月度“三违”情况有关数据资料的汇总,建立健全“三违”原始台帐。

  6、负责写出安全单项罚款的罚款单,并提供有关数据。

  7、认真做好处际达标检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健全有关资料。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2

  1、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保障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侵害,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包括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2、女职工保健管理制度

  2.1 女工是我厂生产劳动的主要群体。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女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制定本制度。

  2.2 针对我厂女工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的劳动状况,每两年必须对女工进行妇科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具体由厂女工委和医务室负责实施落实。

  2.3 女工在月经、怀孕、哺乳期间,所在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4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5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6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工,其所在部门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生产车间应每班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次性哺乳时间1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每班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2.7 女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8 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9 女职工第一次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可休息十四天,工资、资金照发(只享受一次),第二次及以后人流假按病假处理;已领取准生证怀孕的女职工施行中期引产手术时,可休息一个月,没有享受过人流假的,工资照发,奖金按60%计发。

  2.10 女工在其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省公司或市劳动局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女职工对处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制度

  3.1 为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2 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特殊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检测仪器,必须是经过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及其指定的检验单位鉴定合格的产品。

  3.3 劳工科负责全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管理工作,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能负全部责任。

  3.4 发放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劳工科应根据企业各工种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操作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劳工科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继续使用。

  3.5 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不得强求全厂服装的统一。

  3.6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7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变电室、配电室及有静电危险发生的场所,严禁穿戴化纤防护用品入内。

  3.8 特殊防护用品的使用部门应努力维护特殊防护用品的完好、安全、可靠,严禁将特殊防护用品(如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鞋等)挪作他用。

  3.9 职工应按规定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10 安保科和工会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 职工保健、营养津贴审批发放制度

  4.1 为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合理发放职工保健、营养津贴,保障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制度。

  4.2 岗位划分:

  4.2.1 特殊工种岗位按国家劳动部规定划分;

  4.2.2 艰苦岗位、一般岗位由劳工科划分。

  4.3 劳工科、设备科共同测定各岗位粉尘浓度、噪声等级以及高温情况,根据国家局烟人〔1994〕第2号文件规定各工种保健、营养津贴发放标准,经厂部审批后执行。

  4.4 发放周期由劳工科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5 各车间、部门应按发放标准把津贴发放至各岗位,任何人不得克扣或截留。

  4.6 安保科对岗位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将报由厂部处理。

  5、职工健康、特殊工种和有害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5.1 为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5.2 劳工科每两年组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3

  采煤班组长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采煤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避灾路线。采煤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在生产过程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3条采煤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采煤队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

  第4条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5条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

  第6条组织落实班组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

  第7条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

  第8条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第9条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

  第10条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1条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

  第12条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

  第13条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

  第14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

  第15条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16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采煤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0条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采煤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1条未组织好采煤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够保证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进行生产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3条本班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4条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监督安全放炮制度的落实等,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5条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未认真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27条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采煤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8条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设施等,采煤班组长仍安排工人操作,采煤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9条采煤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30条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采煤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班组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4

  生产安全员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明确厂务工程生产安全防范职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行工作;

  2.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3.检查工厂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4.加强对厂务工程人员工有关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职责;

  5.负责跟踪消防维保、电梯维保、虫害服务(第三方维护);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安全行为;

  7.督促落实工厂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任职资格:

  1.持有生产安全证;

  2.持有电工证

  3.熟悉安全生产知识相关法律法规;

  4.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5

  为了生产任务有序运行,指导和规范生产部长的责任和权利,对生产部长职责作出如下规定:

  1.生产部长在常务副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

  2.管理职责:

  (1)组织建立和完善生产指挥系统,根据生产需要编制生产计划,检查生产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根据生产计划,掌握生产进度,搞好生产线的组织协调分配工作。

  (3)根据生产需求,编制物料采购申请单,并认真实施、跟踪,及时联系解决生产缺口的`物料。

  (4)负责生产中的技术和质量保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解决处理。

  (5)负责生产劳动定额、消耗定额、劳动纪律的制定和实施。

  (6)做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劳动保护,对部门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7)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部门运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得以保证产品质量。

  (8)满足公司业务需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9)负责本部门中、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10)编制和实施各期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人员招聘计划、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3.权限:

  (1)全面负责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生产部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召开生产方面的各项会议。

  (3)在确保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得以提高产品质量、产量,降低生产成本。

  (4)在不影响特殊生产订单的情况下,有权安排设备检修、维护和保养。

  (5)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排、调配、降级和晋升。

  (6)对本部门内不服从工作分配安排、长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劳动纪律差等人员,有权调离、辞退或开除处理。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制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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