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市租房合同

时间:2021-02-06 10:15:37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范本(通用6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门市租房合同范本(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范本(通用6篇)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XXX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号商铺,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标的物),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用于经营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如有违反视作违约处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叁年,自20xx年3月23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租金按承租年份及建筑面积计算,三年租金分别为:

  第一年: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租金单价为:5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744__元(大写:柒佰肆拾肆元整);

  第二年: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租金单价为:6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892.8__元(大写:捌佰玖拾贰元捌角);

  第三年: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租金单价为:70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1041.6__元(大写:壹仟零肆拾壹元陆角);

  2、除首期租金外,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缴租期,每期租金在该期开始的前5日内(即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7月5日和10月5日前)交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在承租期间,乙方自行承担所应交纳的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规定税费及其他应由承租方的费用等,并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及甲方交纳。以上费用若有调整的,按调整的价格执行。

  5、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贰仟陆佰柒拾捌元肆角_(¥2678.4_元)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租赁期间修缮、装饰及广告宣传

  1、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和装饰不得影响租赁标的物所在楼盘的整体外观和内部结构。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需在租赁标的物外制作灯箱、招牌等广告或其他商业宣传品、悬挂物的,不得超出租赁标的物所对应广告位(位于租赁标的物北面外墙)的范围和租赁标的物对应的走廊,且须经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悬挂第一条所约定经营范围以外的广告内容。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之拆除,并将外墙恢复原状,以保证大楼外墙装饰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第五条转租、续租、标的物销售

  1、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乙方若拟将租赁标的物转由他人承租的,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先与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并配合甲方与第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在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续租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双方能够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违反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无法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或者从自实际租赁日计收租金;若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应将乙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保证金退还给乙方(租金、保证金均无息)。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之后,乙方应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物的保安、保全、防盗等工作。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者对第三方产生的危害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按时、足额缴交租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或少交租金及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水停电,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租赁标的物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等有关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乙方能否通过相关审批手续不影响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以及各种费用的义务。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中断该单元之水电供应及其它服务或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它措施,直到乙方纠正上述违约行为并全额支付或偿付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与解除合同当月租金标准三倍等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下列行为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①乙方逾期支付各期租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或逾期支付水电费和各期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单独或累计超过30天的;

  ②乙方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违禁活动,或从事危害甲方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用途的;或自行转租、分租的;或乙方将租赁标的物闲置达6个月以上的;

  ④乙方或其雇员、允许使用人原因造成租赁标的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的;

  ⑤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的;

  (2)若乙方未能如期交纳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或者其他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日,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的,乙方须按合同终止时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延迟交还房屋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直到乙方将租赁标的物实际交还给甲方为止。

  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不承担公共设施维修责任,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2)甲方出租租赁标的物时没有该租赁标的物的合法出租权,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的。

  3、若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除有权要求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自己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该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和律师费等。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有权在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被通知的一方可以决定是否接受。如果被通知的一方同意接受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与自通知时至本合同届满时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等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八条合同终止后租赁标的物的返还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解除,或经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除结清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外,还应当合理谨慎地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届满之日、或者合同被解除、终止之日起10日内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给甲方,并将乙方添置的家具、家电、装修装饰物等清空或拆除,并恢复租赁标的物的原状;如有关装修装饰物拆除后会影响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或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保留现状,且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尝。

  若乙方未能在10日内完成前款规定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在邀请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到场见证的情况下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处理前述事宜而产生的费用及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延期归还租赁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乙方的一切装修费用,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尝。

  3、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时乙方应将租赁标的物门、窗、水电表、水电表管道等原有设施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将视届时实际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第九条消防预防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保护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火警,并做好租赁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友好进行协商。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物损毁或者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2、关于工商税收:乙方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自行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收与行政收费。

  3、乙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因乙方未能遵守规定导致火灾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为无装修之毛坯房,乙方应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并承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及责任。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前述补充或修改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生效的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系清洁合同,文本无任何涂改。如有涂改、手写或者粘贴的,应该有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承租方:

  出租方:

  签约日期: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用房屋一事于年月日在省市签订本商用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章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地址为:.项目所涉新建房屋。本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租赁经营。

  第二条租赁房屋范围:甲方_项目二层_(具体范围见附件五)租赁物以目前的现状为准,承租人接受租赁物后一个月内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租赁物符合约定。

  第三条甲方以附件一的形式表明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外出租。附件一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附件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附件1—4)

  第四条甲方应当正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六:租赁房屋、空地场所平面图和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已经过建筑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备案(见附件二:房屋质量检验备案证和消防验收许可证),乙方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建筑要求的使用条件。

  第六条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供电量千伏安的专用配电交付乙方使用,以满足乙方经营需要,超过该标准的增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为实现按表计费的目的,甲方根据乙方用电、用水的需要,负责安装相应容量的水表和电表各一具,该计量表具在租赁期内为乙方所有,其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需要对水、电进行再次增容,应自行办理增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第九条经甲方认可,乙方空调主机机位设置见附件三——工程附件:空调主机位放置图;乙方在租赁房屋墙面和可以合理使用屋顶处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应维护相邻关系中他方的合法利益,具体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租赁费用计费、支付方式和租赁期限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建筑面积为准,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970平方米。

  第十一条双方确认本合同租赁期限为9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继续承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本合同租赁期内的具体租赁费用为:

  第十三条自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之日起个连续日内为乙方免租赁费用装修期。自商铺交付之日起计,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乙方除自行缴纳水、电、气费外,无需就租赁房屋的使用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可以导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的原因外,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始第二日起(即本合同租赁费用计算的起始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的约定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

  第十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按支付。

  第十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免租期届满之后,乙方须于每季度5日前缴付下月租金、下月管理费、上月水、电、燃气费给甲方租赁费用具体交付形式为银行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形式。

  第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整(¥0000.00),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无条件返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关于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方式的约定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确定的缴费时间自行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气费。

  第十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自行依照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自本合同生效后,若依照有关规定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缴纳相关的政府性收费的,应由乙方代为缴纳。甲方按进度事先列出相关费用目录和时间的清单,由乙方将费用支付到甲方帐户,由甲方对外支付。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租赁房屋截止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未对该租赁房屋设置他项权利。但是,一旦在合同期内发生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时,乙方应当拥有知情权,甲方有义务在他项权利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房屋他项权利事实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与房屋租赁有关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各自交纳。乙方因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是否作出特别约定:开发票是出租方的义务。但双方约定,出租方可将租金上调比例。或约定出租方依法应缴的税费由承租方代付代缴。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二十三条如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之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的,则乙方的免租期应当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所涉租赁房屋因乙方行为妨碍第三方相邻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五条乙方利用其租赁房屋外墙面以及可合理利用的屋顶制作商业标识及装饰灯具时,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武汉市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政府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反之,则应当据实结算。商业标识和装饰灯具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在乙方因相邻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争议时甲方同意在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履行协调义务。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内,除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外,甲方对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不负有维护、保养义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和设施、设备自行进行维护、保养。乙方认为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有维修及保养必要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告之维修及保养的原因。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但是,该维护、保养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内,如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相关书面通知后,立即同意乙方组织专业人员予以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情况紧急或特殊的,经甲方认可,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操作、使用、保管不当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害或故障,乙方应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造成对第三方损失赔偿时,由乙方自行与第三方协调解决。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内,非因甲方行为或社会性停电、停水、停气所导致乙方经营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自行办理因经营本合同项下业务所需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并于正式经营前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和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证所需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各种文件。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并依法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

  第三十一条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封闭式管理和封闭式装修。但乙方装修时应当接受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指屋顶、梁、柱、载重墙等主体结构)

  第三十二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装修时所产生的构筑物、附着物,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承担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的义务。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前应当将经过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的装修与安装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和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同意后可以施工。乙方应在租赁房屋装修完毕之日起三日内,提请甲方协同消防管理部门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查验,三方据此签署装修验收确认文件(附件四:租赁房屋装修验收确认单)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

  第三十五条双方对本合同和合同谈判本身应当保密。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内容。

  第三十六条合同期内,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将本租赁合同之事实如实告知房屋买受人,并向乙方出具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全部权利和义务的承诺性文件。否则,甲方应当终止租赁房屋转让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租赁房屋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重新与甲方签订新的房屋租租赁合同;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商铺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以许可使用形式授予、或舍弃交予他人。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之约定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合同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要求违约方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一次性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

  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照当年度总租赁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经营店铺内的设备和设施以弥补实际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或者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房屋视为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以当年度总租赁费用为基数,以万分之五为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合同期内,若确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情节严重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完本合同的或因甲方原因需要收回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按照本条及第三十九条之约定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额外赔偿乙方装修损失费。装修损失费金额计算方式为: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平摊到合同的前五年中,每年则为20万元,如甲方在第一年就违约收回此房屋,那么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就为100万元;如在第二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80万元;如在第三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60万元,如在第四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40万元;如在第五年收回,则支付的赔偿金为20万元。(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做赔偿)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累计逾期达三十日(包括三十日在内)以上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租赁房屋主体结构或转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20%以上的,且乙方在甲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3、甲方在交房期限以内已具备租赁房屋交付条件,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七个工作日以内未办理租赁房屋交付手续或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该租赁房屋视同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交付。交付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不受装修期是否届满的影响,乙方仍未进场装修的。

  4、装修期届满之日起三十天以内,依据合同约定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正常营业的。

  5、合同期内,乙方违法经营且该违法经营之事实得到政府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确认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之条件和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逾期达三十日的;

  2、本合同期内,确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事实,且甲方在乙方书面要求改正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六章其他约定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在同等条件下,因乙方享有租赁权,双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续签《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第四十六条合同期内,甲方如转让租赁房屋的产权,应于交易日三十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事宜向甲方予以书面答复,如乙方逾期未予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在市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诸如战争、地震、洪水、武装冲突等情势)致使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免除双方或一方之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遇不可抗力发生时,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尽可能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应就其没有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扩大损失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达三十日的,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出现不可抗力事由之情形下,乙方仍需继续经营的,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可就房屋租赁费用减免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第五十条本合同期满终止或依本合同约定情形解除时,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可以移动的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并于甲方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可后,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该十五日不计算房屋租赁费用。超过十五日,乙方仍留置于租赁房屋内的全部物品、构筑物、附着物视为乙方抛弃物,可由甲方自行处置,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第五十一条双方通讯地址分别为:

  甲方通讯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在本合同期内,若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变更前七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若未书面通知对方,则仍以本条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函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送达地址为本合同中记载的法定地址或者本合同附件中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件中载明的地址为准。任何通知、函件,凡是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均以邮件寄出地邮政部门(包含投递公司)收件日期为准。甲方向合同中载明的地址、发出挂号信(包括快递)后次日视为已通知乙方,或在报纸等其它宣传媒体公告5日后视为已通知乙方。

  第五十三条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为准。

  第五十四条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在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发生争议并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可继续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其他权利和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各附件的真实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5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甲方(中介公司):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承租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门市租房合同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有门面房屋进行出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可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签字本合同。

  一、房屋概况:

  一楼为门面,二至三楼为住房,门牌编号从土桥镇政府大门从右至左,门牌编号,门面1至9号,住房一单元1-2-1,1-2-2,1-3-1,1-3-2,二单元2-2-1,2-2-2,2-3-1,2-3-2。

  二、甲方将土桥镇旧市路81号(门面、住房)的门面(含后面的退堂)第号,面积约平方米出售给乙方,单价:元平方米,住房元(套)出售给乙方,实际面积按铜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测绘和房屋产权证为准。

  三、房屋移交时间为20XX年3月30日前交给乙方,交房后其房屋的管理和安全责任由购买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将水、电统一安到进户门和门面,水、电的下户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将房面进行防漏处理,清运周围的垃圾,交房前保证卫生间的下水道畅通,楼梯维修后交给乙方。

  六、付款方式:乙方首付给甲方元,余款甲方交房屋产权让给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否则是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支付给乙方贰万元违约金,乙方违约支付给甲方贰万元违约金。

  八、此协议给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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