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10-09 10:09:5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优选】购销合同10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选】购销合同10篇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

  二、质量标准:按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

  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0838-5196983 开户行:交行杭州滨江支行 开户行: 帐 号:331065940018010013964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供方):叶会将 签订地点:奎屯

  乙方(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十二、 标的说明:

  十三、 质量标准:按皮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十四、 计重方式:按过磅毛重结算。

  十五、 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注:20xx年6月20日必须装车,21日付清货款。如不按时装车,一切损失由供

  方承担。如货装好21日不能付款,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押金不退)。

  十六、 交货地点:奎屯市

  十七、 货物运输由需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十八、 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二十、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二十一、 二十二、

  供方: 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 开户行: 农业银行开户行: 卡 号:622 8463 3800 0076 6219帐 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2

  出卖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买受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买受人与出卖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买卖 产品,签署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

  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的变更及补充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文件,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但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或者虽未约定但法律规定应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请求、答复、通知等意愿,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原件、传真件、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

  2、一方需要向对方发出的一切通知、文书、稿件及设计作品,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为准。

  3、如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以变更方发出的书面更改通知为准,否则,对方以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邮寄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

  4、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乙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包括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事件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可抗力的详情及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尽力协助另一方避免因不可抗力遭受进一步的损失。

  2、双方可依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商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或延期履行合同义务。

  3、遭受不可抗力后,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或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则应当就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能协商时,按 方式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时间: 时间: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甲乙双方因樱桃树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1、 购销苗木规格、数量、价格、苗木现状、提货时间

  规格:树干直径20厘米(从离地平面30厘米计量),带80厘米土球。数量:大约株,价格:每株 元,共计 元,大写:。

  苗木现状:苗木位于新泰市羊流镇疃里村大桥西头北侧。

  提货时间:20xx年底之前提完。提货时甲方有义务做协助工作。

  2、 甲方提供的苗木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

  3、 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元,大写:

  余额在提货时按实际提货量付,每车一付。

  4、 如一方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除按照定金承担责任外,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计算方式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计算。

  5、 若遇天灾或不抗力原因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否则按上述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一、甲方:乙方:

  二、交(提)货地方:乙方生产现场,甲方负责运费。

  三、交货方式:以乙方工厂电子称为依据。

  四、验收标准、方法:

  石灰验收以乙方工厂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交货时乙方在石灰中抽取试样。检验合格即可收货,也可由甲方提供的自检报告收货、但乙方可凭甲方单据再次抽样化验。检验结果相符可收货。不合格拒绝收货、产生相关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供货方法:

  乙方以电话、短息、传真等方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送货、或自行到甲方工厂来装货,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好安排车间提前准备,如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自行来装货所产生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待甲方安排后再可装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每月1—5号对完上月份全部单据,10—15号付款。延迟未付清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直到付清货款后再恢复供货。

  2、每月货款全部付清,甲方货款65万(10月1号之前乙方所欠甲方货款)乙方应在20xx年1月25日前全额付清。

  七、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确保所提供石灰质量符合乙方生产要求标准,如因甲方石灰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产品出现生产及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运输过程中,甲方应避免货物被雨水淋湿,若发生该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确定现有石灰供货商以甲方为该地区唯一指定供货商。但由于甲方原因断货乙方有权自行调货,同时若造成乙方停产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解除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供货方当地人民法院申诉裁决。

  十、合同期限:20xx年10月29日至20xx年1月30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法人(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5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购销合同 篇6

  甲 方:

  公司地址: (签章):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签章):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 倡导经营“摩力顿”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摩力顿”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 根据市场需要,在 地区 设立加盟店/形象店;

  1.3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区域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 拥有“摩力顿”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 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 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摩力顿”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认同 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摩力顿”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 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 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 要认识作为“摩力顿”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 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

  2.8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 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铺面,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 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 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 。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 货物的运输为汽车配送方式,到达乙方店铺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客户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 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 万,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 万。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 乙方每年销售量达到 万以上按销售业绩的2%计算并支付;乙方每季度销售量达到 万以上按销售业绩的3%计算并支付,支付方式以货物形式返还。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 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 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 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 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 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 停止营业时;

  1.6 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 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摩力顿公司”的商标及带有“摩力顿公司”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摩力顿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公司”“摩力顿”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 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摩力顿”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7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的规格及数量

  砂砾的粒径需级配合理,数量大约为 66000 m3;数量以每月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收方量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

  各类砂砾料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要有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保书,且含泥量小于2%,粒径均匀一致,级配合理,符合混凝土浇筑要求,石子必须坚硬,不含风化石,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及驻地监理认可后,方能进入甲方工地料场,对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总用量情况进行备料,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要确保甲方的施工使用,乙方要合理安排产量、储存量,并自备好储料场地,充分保证材料的供应,否则因乙方供给不足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具体办法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四条 材料的验收

  以运至交货地点,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接收人员可按现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提供量方或检斤(过磅)计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乙方不得干预。

  过磅时材料的实际重量即实际净重=毛重-皮重-杂质重量-含水量(说明:材料中所含杂质量、含水量以甲方试验人员现场抽样检验数据为依据)。甲方提供过磅单,接收单及过磅单上需同时有甲方指定的拌合站人员、甲方现场收料人员、乙方送货人员三方签字后方才生效,过磅单不得转让、倒卖或有任何涂改,否则作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材料价格

  本材料价格实行综合单价:砂砾综合单价为每立方 捌拾 元整(80元/m3)其中包含运输费。

  以上材料综合单价为乙方材料运抵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任一料场的价格,包括材料料费、各项运杂费、二次倒运费、保管费、管理费及所有各项税费,此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作任何调整,且不随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结算付款方式

  材料款按人民币结算,采取月结方式,每月25日至月底进行对账,次月10日前支付该批货款。乙方结算时,要持国家正式发票,凭双方签认的验收单据到甲方财务结算,甲方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料款汇入乙方的帐户。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包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砂石产地,如中途发现乙方更换产地或品质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索赔。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3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原因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的',交货日期可以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和林县 仲裁委员会仲裁;

  若要对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变更,必须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若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变更均被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安全事项

  乙方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石料涉及地方所需交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料完帐清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合同条款解决。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子全部从乙方购买,乙方沙子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可由其他渠道购买沙子。

  二.供货内容及地点:

  三.供货单价:沙: x元(大写)/立方米。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则该批沙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x日内换送合格沙子。

  五.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将甲方需要的xx立方米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xx万立方米。

  六.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工程款按照每月完成沙子总价款的`供应的百分之七十预付。工程结束x个月之内支付尾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八.如有未经事项在此填写:

  九.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x%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7、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15公斤,总金额为人民币3150000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 20 %即人民币630000元,余款在次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 乙方代表:

  年月 年月

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需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_________。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疫。)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 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期或分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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