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购销合同

时间:2023-07-01 13:36:4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煤炭购销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煤炭购销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煤炭购销合同汇编15篇

煤炭购销合同1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全硫∠1%全水分∠10%,灰分13%以内,空干基挥岁份10%以内,以遵义素密化验室为标准。

  注:灰分每超0.1扣3元一吨,灰分超过14由供方自己处理,硫每超过0.01扣3元一吨,超过1.2由供方自己处理,水份超过10%扣减吨位。

  三、数量及交货地址:先发1000吨以遵义南站过磅为准,

  四、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五、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先打定金20万,供方收到定金三天内发货到遵义南站。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煤炭购销合同2

  甲方(委托方买方):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卖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煤炭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煤炭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煤炭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煤炭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采购商品名称: 煤;

  商品质量指标: 大卡电煤,详见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

  商品数量: 吨,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煤炭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B 元吨,总额为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煤炭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B 元吨,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准;

  3.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交款通知单(或缴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催款通知单)的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B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交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交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煤炭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交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交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向甲方供货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交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元吨

  元吨

  元吨

  元吨

  居间费用共计: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 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一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煤炭购销合同3

  供方(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电子签约

  需方(买方):

  9 月 日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供需双方购销烟煤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规格、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20xx年

  二、质量标准:(以收到基标准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

  2、挥发份25-35%;

  3、灰份≤18%;

  4、硫份≤1%;

  5、全水份≤15;

  6、颗粒度0-50mm≥90%;

  7、灰熔点≥1250°c;

  三、奖罚条款:

  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单价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卡为基准调整,如降低100大卡扣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如超出100大卡奖rmb14.00/吨,不足100大卡,按比例计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300大卡时拒收,收到基硫份1%,高于1%可以拒收;挥发份小于25%拒收;挥发份大于35%,超出35可以拒收;全水份高于15%部分扣减煤炭重量;灰份大于18%扣2元一个百分点,灰份大于20%可以拒收。

  四、交货方式,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

  4.1、交货方式:秦皇岛东站车板交货。

  4.2、供货时间:20xx年9 月开始。

  4.3、供货数量:每月供应10万吨以上。

  五、煤炭价格与结算方式:

  5.1、煤炭价格一票结算。

  5.2、价格: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价格一票制每吨为670元,货到一列,需方结清一列。供方货到秦皇岛东站,需方凭供方货权转到需方,重量凭秦皇岛东站轨道衡,质量凭第三方检测单(sgs检测报告),需方即支付80%的货款给供方,其余货款,凭增值税票一次付清。货到秦皇岛东站落地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落地后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同签订操作程序:

  合同签订,供方提供,供方与煤矿经销合作协议及煤矿证照扫描件(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地税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行登记),供方与需方签订合同后,需方押1000万元现金给供方(煤矿为需方给供方1000万元的押金作担保)作为供方的供货保证。供方收到需方押金,第一列货在十五天内到秦皇岛东站。

  七、验收依据:

  7.1、质量验收:以秦皇岛第三方煤炭车检报告为准。

  7.2、数量验收:以秦皇岛东站轨道衡检测报告为准。

  八、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九、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供方收到需方1000万元押金,不按合同的时间发运至秦皇岛东站则视为违约,供方除退还1000万元押金给需方外,还应该赔偿给需方500万元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均需得到双方书面确认。

  12.2、本合同电子表邮箱及传真签约同样有效。

  12.3、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止。

  供 方: 需 方: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煤炭购销合同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5

  甲方(需方):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___数量:___原煤产地:___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___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_________

  2、挥发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

  6、灰份:______

  7、粒度:粒度小于______占______%以下,大于______占______%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______的基础上,定价为______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______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______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______%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______之间,扣减___元/吨,在______,扣减______元/吨,低于______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______内,每增加______kcal/kg,价格上调______元/吨,在______kcal/kg———______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______kcal/kg,价格上调___元/吨,大于___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______%,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______%,价格下调______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6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______________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______________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______________cag以上,则超过______________cag以上部分,每降低_______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_______%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______________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质量验收:

  5.2.1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G)或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9.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______________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

  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煤炭品种、数量、价格

  第二条煤炭质量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提)货时间:

  2、交(提)货地点:

  3、交(提)货方式:

  第四条煤炭验收

  1、煤炭交(提)货后,由双方约定在日内完成验收。

  2、质量确认:双方同意以检验结果为准。

  3、数量确认:双方约定。

  第五条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可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煤炭货款支付给甲方。

  1、在签署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2、煤炭装运后,按装运数量先支付%货款,在验收确认后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在煤炭经验收交接并办妥有关手续后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煤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货款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逾期交付煤炭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煤炭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4、甲方交付煤炭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纠纷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乙方: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煤炭购销合同8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一、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ca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cag以上,则超过200 cag以上部分,每降低1 ca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

  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

  2.1和

  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

  2.1和

  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XX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

  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

  第三方(G)或华XX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

  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

  第三方(G)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

  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G)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

  第三方(G)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

  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ca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

  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

  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

  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煤炭的买卖一事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的名称:中煤数量 吨;价格 元/吨(含增值税),金额元。

  货物的质量标准: 。

  二、货物的交付:乙方自提货,提货地点为。

  乙方提货人提货后,货物的交付即完成。

  三、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四、交货的时间、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交货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运输及费用: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的时间、方式。

  1、付款时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付清货款。

  2、付款方式:现汇。

  六、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的代表签字时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确需变更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从逾期交货之日起,每天按逾期交付货物的价款的计算违约金。但是如遇甲方限产、停产以及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预付或付款的,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日按货物价款的计算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10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购销煤炭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煤炭品种: 粉 煤。

  二、煤炭数量: 10000 吨。

  三、计量方式:以 乙 方过衡数为准,乙方允许甲方在扣除 %的杂质后为结算数量。

  五、煤炭价格:

  5.1 一般纳税人含税价 195 元/吨,合计 1950000 元人民币。

  5.2 一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合计 元人民币。二票结算到站价 元/吨(含增值税 元/吨、运输税 元/吨)。合计 元人民币。

  5.3 质价挂钩办法:如所购煤炭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除煤款 元/吨,低位发热量低于 大卡/千克的煤,拒不接受。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6.1甲方预付乙方煤款,每月月底甲乙双方兑票核实吨位后,乙方向甲方开据增值税票及收款收据结算。

  6.2结算或付款日期为每月二十日(如遇节假日结算或付款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

  7.1 质量的确定:甲方对购进乙方的煤炭每月不低于3次的取样化验,如加权平均值不

  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合同相关规定付款。乙方如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化验通知单一周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样品以化验副样为准。复检结果如在误差之内以原结果为准,否则以副样为准,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7.2如乙方的高温煤、着火煤、矸石大等杂质煤进场,甲方按废煤处理,并及时以书面或电传的方式通知乙方到现场验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场验货,乙方在24小时内未到场的',甲方按验收结果处理。

  八、提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甲方自行组织汽车运输,运输途中所遇风险及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一旦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方可免除其责任。

  9.2 本合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法》第171条所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其它:

  10.1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矿供煤,若甲方发现乙方串矿供煤则每发现一次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10.3 乙方应做到均衡供应,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执行计划。

  10.4 提煤单内容必须依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清晰、准确、齐全,且加盖煤矿销售专用章,否则不予开结算票。

  10.3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若因本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生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08月08日起至20xx年10月09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煤炭购销合同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品种:动力煤;

  2、产地:印度尼西亚;

  3、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10万吨/月,年为12个月x10=120万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13个月;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50000吨/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按甲方指定银行),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起35(+、—5)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到岸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即货物到港前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100(卡/千克)为正常;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56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 0.12 元(溢价);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400}× 0.10 元(罚款)

  2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1%)0.1%减0.50元,最多不能超0.2%,否则可拒收;

  3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14%)时,实际结算数量=卸货港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能超15%,否则可拒收;

  3)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10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2%履约保函给乙方(5万吨的总价款的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35(+、-5)天内第一船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给乙方;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ccic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70%。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ciq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3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30%货款。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10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ciq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1XX吨/天)内将货物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1)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2)货到目的港后,经ciq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允许±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10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10000--1XX 吨(标准卸货比率),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6小时计算(船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如战争、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超过1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甲方):(盖章) 购货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煤炭购销合同12

  甲方(销方):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_____》签订本合同严肃执行。

  一、交货方式:

  黄骅港,装运港口离岸平仓交货。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乙方承租船舶并支付相关海运费用。甲方不承担船舶亏载、移舶、滞期等一切支付。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实际结算数量以装运港港口水尺数量为准。乙方在装船前以现汇方式预付20%定金及80%货款。乙方未付清该笔货款前。该船全部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该批货物。

  四、购销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在收到货款后联系神华下达港口装船确认单,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到港其它手续。

  五、购销双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在装船前付清货款,甲方有权扣留20%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需再行支付20%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船舶在装船港滞港产生船舶滞港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它约定事项:

  ⑴如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_____、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风灾、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_____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⑵煤质无奖罚。

  ⑶供货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_________年7月10日止(具体供货期限视神华该煤种供货情况而定)。

  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 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灰份≤9.00%,硫份≤1.80%,挥发份≤37%,角质层(Y)≥26mm,粘接系数(G)≥90,水分≤10%,Rmax:0.8%~0.9%,标准差≤0.20%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无

  第四条 随机的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一票结算含运费,货到需方指定货场。

  第六条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4

  合同编号:8919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货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以上。

  2、挥发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金额

  1、基价_______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_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

  2、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_______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_______元,另加税率_______%。

  5、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_______万元或_______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购销合同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购进8000吨。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经营处,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煤炭产地及价格

  煤炭产地:内蒙古

  价格:550元/吨。

  四、煤炭检验

  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六、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八、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日内付清货款。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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