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时间:2023-06-10 08:31:2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合同范文锦集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安全合同范文锦集6篇

安全合同 篇1

  为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部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保证在个人职位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规程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优质、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 工程获“ 奖”,创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本责任合同。

  (一)签约双方:项目经理部(甲方);安全组组长(乙方)

  (二)聘任职位: ;工资标准: 。

  (三)合同方式

  1.乙方合同担保金 元,为职位责任抵押,承担风险。

  2.工程交工验收,结清款项,参与二次分配。

  3.月聘金包干,考核计酬。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值班长负责每周对乙方进行周考核;每月末项目经理负责对乙方进行月考核。

  2.以工作责任合同标准要求乙方工作质量,签订正式合同前试用期三个月? (发放聘金的70%)。

  3.负责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帮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对工程的.各项服务工作,使之全面实施工程合同中对业主的各项承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对乙方责任合同中的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劳务使用、经济分配等有协调、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对违反项目管理制度的行为有行使经济赔偿和辞退的权利。

  5.提供项目法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一套,严格履行责任合同,兑现责任奖罚。

  乙方责任:

  1.主管三个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不安全环境。

  3.工作创新、开拓进取,每一季度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并组织实施。

  4.承担下述指标:施工产值,工程主要形象进度,竣、交工面积,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优质工程,工伤事故频率、无人身伤亡事故。

  5.无机械事故,无火灾事故。

  6.承担如下责任: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所施工工程拖延工期的责任,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

  7.承担材料浪费赔偿责任

  (1)项目法施工的所有员工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工序操作造成质量返工必须按材料进场价赔偿材料费、返工费;

  (2)各级管理人员对作业层签发的工序操作、施工组织设计、指令等技术文件和生产指挥文件,因违反科学管理或因签发文件自身存在技术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质量返工由主管负责人和签发人按职位共同承担材料费和返工费的赔偿。

  (3)因违章指挥、工作失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五)工作标准

  1.遵守工作时间,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热爱本职工作,能独挡一面,工作积极性高,奉公守法,能吃苦耐劳,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3.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4.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大胆管理,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立即果断处理,情况报安全经理,隐瞒不报或未发现隐患,发生工伤事故本人负失职责任。

  5.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填写“一图九表”工作内容,做到措施资料齐全。

  6.参加每周一次文明安全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做好资料消耗反馈。

  7.严明奖罚,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经教育不改按规定罚款,坚持用制度管人。

  8.检查人员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腿勤、手勤、嘴勤。

  10.按照规定的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评分,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进行动态管理。

  11.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除口头通知有关人员外,必须发书面整改通知,规定完成整改时间,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做到消项反馈。

  12.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13.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对分包单位施工资质、技术素质进行审查。在签订分包劳务合同时,要有安全质量指标和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经济制约措施,千方百计保证目标的实现。

  14.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有成绩的提出奖励意见。

  15.汇总月、季、年度工伤事故统计表,汇总月、季、年度未遂事故、查违章次数、隐患次数、罚款统计、安全教育人数、特殊工种变动统计、安全检查次数等。

  16.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方案和措施。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的宣传、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落实各级治保责任制。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掌握思想动态,因势利导,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保卫、消防资料档案,组织义务消防队,每周不少于一次情况检查。

  17.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18.履行四个必须

  (1)每天用日检表反映安全问题,必须真实;

  (2)对日检表查出的隐患,必须发整改通知;

  (3)超过整改进间未整改,必须按规定罚款及签发强令整改通知;

  (4)发强令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必须发停工通知,情况报上一级领导处理。

  19.做到六个到位

  (1)入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宣传到位,教育面达100%;

  (2)大风雨前后井字架、外架、外用电梯、坑边防护、外电线路检查到位;

  (3)哪里有作业工人,哪里有安全检查到位;

  (4)重点部位跟踪检查到位;

  (5)秉公执法奖罚到位。

  20.每天做好十件工作

  (1)上班首先安排安全员到现场检查,用“日检表”考核现场安全动态;

  (2)现场巡视,复查隐患整改做好安全台账,重点跟踪或协助安全经理现场检查,做好记录;

  (3)按“日检表”18项要求逐条核实,交工长签发(有防护打“√”,无防护打“×”)备查;

  (4)落实整改,签发整改通知、罚款通知,处罚当天不安全和违章作业行为;

  (5)未遂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各分包单位安全整改;

  (6)收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记录,查原始记录及班组日志;

  (7)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施工用电实行“三宝”、? “四口”、? “五临边”防护

  (8)检查责任区内材料堆放情况,并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记录;

  (9)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安全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

  (10)做好每天资料归档工作,每天对未遂事故、工伤事故、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实填写安全管理工作日报。

  (六)奖罚

  1.全年完成工作标准月平均考核90分经上,甲方另行嘉奖 元。

  2.未发生死亡事故增加奖励 元;获“市级文明安全工地”称号增加奖励 元。

  3.工程获“长城杯”增加奖励 元;获“鲁班奖”增加奖励 元。

  4.有关工程所获工期奖、质量奖等奖金分配比例,另行协商分配原则及办法。

  5.工程成本降低额达不到承包合同指标,扣罚抵押金 元。

  6.发生死亡事故罚款 元;发生重伤、重大人为机械事故罚款 。

  7.事故当月工伤频率每超1%o罚款 元(月工伤指标6%o)。

  以上责任每周由项目值班经理考核。月末由项目经理考核(考核资料见考核附表)。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安全组组长)

  ?? 项目经理部

  ?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二章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五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

  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 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的教育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 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二条 企业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企业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企业按规定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职工本人,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职工离开企业时,可向企业索取经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五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应协商约定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及条件。

  第十八条 企业负责人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发生职工因工伤亡、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劳动安全事故,企业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会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工会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职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抢救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职工有权拒绝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企业不得因此对其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降低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迅速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企业或工会,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集体合同监督委员会(小组)依法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一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工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专项集体合同履行的检查情况。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单位和部门,未能限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企业和工会联合检查验收合格。

安全合同 篇3

  总包人(全称):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分包人(全称):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总包人)作为 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的 江阴长晟豪生大酒店 (项目名称)的项目总包单位,承担着项目管理的总承包职责。而

  (分包人)也与江阴瑞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人)单独签订了相应的 (指定分包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根据建筑业总包管理要求,指定分包也应纳入总包管理。

  为在项目实施中统一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文明作业,促进工程实施顺利健康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总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包管理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效力。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结合发包人要求,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本工程安全生产,必须确保通过 安全合格 工地验收,事故负伤频率为 ‰内 ;

  2、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文明工地。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处罚条款;

  5、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四、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

  五、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六、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七、分包人向总包人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分包人违反本协议书约定,总包人对分包人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包人均无异议。并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三天内缴清罚金。

  八、分包人向发包人/总包人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包人无须承担责任。

  九、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包人对分包人已处罚款项,不等同于分包人可不承担应进行整改/改善/消除安全隐患/缺陷/事故;也不由于分包人已经进行安全隐患/缺陷/事故的整改/改善/消除而予以退还已处罚款项。

  十、协议书的份数:

  十一、协议有效期:

  十二、协议书的生效

  1、协议书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协议书订立地点:

  3、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总包人(公章): 江苏顺通建设集团

  分包人(公章):

  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安全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二章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五条 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 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的教育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 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条 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二条 企业定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向职工公布。对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企业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对直接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企业按规定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职工本人,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职工离开企业时,可向企业索取经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五条 企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 企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企业安排职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依法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夏季特点,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用品,合理安排生产工作时间,教育职工掌握预防中暑知识和急救办法,应协商约定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及条件。

  第十八条 企业负责人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发生职工因工伤亡、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劳动安全事故,企业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工会与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重大问题,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接受企业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会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支持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工会有权要求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第二十二条 工会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安全技能比武”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职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抢救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小虞河路污水管道 工程项目部

  乙方:搅拌桩机驾驶员

  设备编号

  压路机型号

  数量

  1、乙方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2、压路机未进行检测,乙方严禁使用压路机进行工作。

  3、压路机驾驶员在操作时,严格执行班前班后对压路机的紧固件;油路;电路;变速箱,分动箱,驱动桥,轮边减速器及振动室的.油位;传送带的松紧程度;刮泥板;差速锁和转向锁是否脱开进行自查制度。

  4、乙方严禁在酒后进行施工操作。

  5、乙方应自觉遵守压路机的其它《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合同条约,如有违反规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签字):

  昆山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 每位职工都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2、 本班组班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充分利用“三

  宝”,如有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损失,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所罚款项在工资中扣除,因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 对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4、 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5、 服从工地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着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

  6、 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者工地给予处罚:

  a) 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或不戴安全帽,第一次发现罚款50元,第二次加倍罚款,第三次清退出场.

  b) 对于工地打架斗殴现象,将视情节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c) 在工地偷窃集体及个人财物者,扣除工资,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

  处理。

  d) 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净,场地清,道路通畅。严禁高空抛物:如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发现一次罚款壹仟元。

  e) 施工工地严禁随地大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f) 施工电梯进料台安全防护门随手关好,做好各楼层临边防护栏杆、各种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防护、楼梯口的安全防护。

  g) 生活区内遵守宿舍制度,保持整洁,不酒后闹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进行活动。严禁将小孩带人工地。严禁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用电设备做伙食,宿舍内严禁烟火。

  7、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项目部 乙方(各班组长):

  2014年 月 日

  外墙施工班组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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