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07 09:49:5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分包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分包合同范文集合六篇

分包合同 篇1

  项目部委托代理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现场施工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鉴于甲方 同意将 工程交予乙方施工,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范围及内容和方式:

  四、施工要求:

  1、施工前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技术交底,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要进行思想安全教育,进入工地上架衣帽整齐,一慢、二看、三上架。坚决拒绝打架斗殴事件。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协调处理。

  五、住宿由甲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由工程开工之日起:1、每栋外墙抹灰完成后付 元。

  2、每栋外砖贴完后付 元。

  3、每栋楼顶外架拆完后付 元。

  4、剩余款项工程完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公司存档。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事项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住宅楼及1号人防工程;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

  3、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 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分包合同 篇3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XXXXX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XXXXX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

  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将 工程 地下室防水工程材料供给及施工发包与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工作过程中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分包范围:

  二、分包的劳务工作内容:

  1、地下室防水材料为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厚度3mm(实量不低于3mm),品牌要求“ ”,执行国标为GB23441-20xx,材料检测合格,资料齐全;

  2、分包形式:采用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含辅材)、包卸置堆放、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综合治理、包人工上涨之任何差额因素、包自负盈亏。

  3、分包工作期限:严格按照甲方项目部书面交底时间施工,确保下道工序按实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最终追诉权。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江苏省扬子杯要求;

  2、满足施工图纸要求;

  3、本工程要求达到江苏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五、双方驻工地代表、职责

  (一)甲方代表姓名和职务:

  (现场经理) 电话

  (分段负责) 电话

  (安全总负责) 电话

  甲方驻现场所有人员有权督促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检查和验收乙方所做工程的质量,对乙方的不合格工程提出返工要求,同时都有资金审核权。

  (二)乙方代表责任人:姓名 手机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内部及甲方的联系和本合同工程的一切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治安等。

  六、双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交底;

  2、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严禁使用童工、弱智及体残人员;

  3、乙方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4、施工现场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现场严禁抽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工、工期延误、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甲方综合治理管理条例罚款;

  5、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交底、施工图、规范施工,必须满足甲方的进度安排。乙方如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所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材料费;如甲方、监理、业主要求的变更,所造成的损失,凭甲方现场施工员的书面签证,进行结算。

  6、乙方施工完毕须自检合格后方能通知甲方验收,并一起参加验收,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返工,并不得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其它措施,因此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遵守项目部的管理制度、材料进场必须经项目部材料人员验收签字认可,避免不合格材料进场,材料进场必须要有标识、标牌、合格证书;

  8、乙方需加强成品的保护,竣工验收前如应乙方保护不当,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再转或变相分包给他人

  七、工程量的初步预算及价格

  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面积约;单价:元/㎡(实际铺贴展开双层面积单价,含税金)。

  八、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整体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上报工程量,甲方收到上报工程量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结算单出具的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60%款项;本工程主体封顶后付至结算工程款的80%款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款项;余款作为此项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五年,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终止协议的决定,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70%工程款作为最终结算款

  2、以上约定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严格遵照执行,未及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该工程所在地法院。该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后自动失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将所承建的 石羊场综合楼附属楼 工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委托于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总价

  4、其他约定:

  1、甲方交予乙方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均包含在乙方工作内容的单价中。

  2、以上工程量为暂估数,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单价不变。

  3、以上报价均包含制作、安装、五金件及辅材等,全部包干。

  4、钢结构相关检测由乙方负责,价格包含在综合报价中,钢结构工程资料及竣工图由乙方负责完成。

  第二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1、钢结构安装完毕,经项目经理部验收认可签字后,甲方付至合同款中主钢结构的 给乙方。

  2、工程竣工,交工资料交齐,经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给乙方。

  3、工程审计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的 95% 给乙方。

  4、留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的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于两周内付清余款给乙方。

  5、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供以下内容:

  ①乙方应提供与每次付款额相等的材料发票(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应提供经现场施工人员亲笔签名后的工资清单。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合同工期 30 日历天。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于 年 月 日竣工。

  由于业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和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时,工期顺延。开

  工时间为暂定时间。

  工程延期罚款:未按合同要求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 20xx 元/天进行罚款。

  2、乙方进入现场须保证施工高峰最低人数不得少于 人,如达不到要求,

  甲方有权按300元/天/人进行处罚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进场。

  3、因停电、停水、刮风、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甲方

  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4、因甲方原因(如构件影响、材料影响)造成的停工、窝工,五个工作日内

  甲方不予支付费用,但超过五个工作日以上,经现场项目经理签证、认可后,可以支付一定比例的停工工资(注:可按当时工人日工资的市场价的60%商议)。

  5、由于业主拖延工程款的支付造成现场无法施工,经公司同意施工队应配合项目部共同向业主索要工程款,要款期间的工人工资由甲方据实支付。但停工时间不能超过五天,五天后施工队可以分流工人,甲方不再支付工人停工工资。

  第四条:图纸资料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1份。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并提供技术服务。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做一些现场实测数据等工作,并在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进行资料整理和收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钢材、高强螺栓、节点补漆用油漆、角驰支架、地脚螺母等均由乙方提供。

  2、普通螺栓、垫圈、垫片、用于调整标高的垫板、氧气、乙炔、焊条、自攻

  螺丝、拉铆钉、硅酮胶、雨水帽均由乙方自备并承担全部费用。

  3、安装所需配套工具及机具、脚手架、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施工措施用料由乙方自备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负责到达现场的构件、材料、配件及设备等的卸车,以上物品到场后,甲方组织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交由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自行承担。

  5、现场加工设备、装车、吊车及二次倒运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工程变更

  1、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甲方收到后24小时内要转发给乙方,

  乙方收到后应立即按变更指令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乙方收到变更指令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因工程变更而发生工程量增减和工

  期影响的报告,经甲方审核并递交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甲方依据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增减工程数量调整工程价款和工期,乙方应予以接受,不得因调减工程量而造成减少的收入向甲方索赔。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1、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在保证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争创优质工程。

  2、乙方施工结束,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乙方应立即组织修复、返工,并限期完成,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由于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时,由甲乙双方会同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才能继续施工。如甲方逾期未能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乙方有权自行检验,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5、工程完工后,乙方协助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协助甲方在3日内办理竣工手续。

  6、本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确应特殊原因必须外包,须经公司相关负责人认可,并办理书面手续后才可分包,未经发包方同意,发生以上情况 ,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

  1、现场材料、构件、机具、设备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要求码放整齐并进行标识,材料使用完毕及时清理、入库。

  2、成品、半成品材料及构件应按照大型临时设施平面布置图放于专项存放场

  地,需防潮的应有防雨、防潮措施,不准有水浸现象。

  3、电焊机必须搭设临建棚,棚顶应采用防雨材料,其他电动机械亦采取有效

  的防晒、防雨措施,随时保持机电设备的清洁。〖玻璃丝棉应集中堆放(注意不要淋湿);单板及复合板应放置平整地面上且需用木方垫平〗。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

  第九条:工程保修

  从工程验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为两年,防水工程五年,属于乙方制作安装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支付;属于甲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修理,甲方负责费用。

  第十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爱护原材料,由于野蛮作业和责任心不强,造成现场

  产品和材料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需补发的材料按出厂价从乙方施工费用中扣除。

  2、甲方负责构件、材料的工厂发运,乙方负责构件、材料的清点验收,以及验收后的保管工作。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或发包方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4、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的安排、指挥,如

  有违章行为项目经理有权罚款。

  6、乙方在施工人员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供每名施工人员真是有效的身份证明,并登记成册。

  7、乙方现场用电必须聘用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和焊工;并自备完好无损的配电箱及电缆、电线。

  第十一条:工程奖罚

  工程一次交验不合格,乙方要积极进行修复或返工,并限期完成,如二次交验还不合格,甲方将按合同总金额 5 %进行扣罚,直至扣除全部余款。

  第十二条:保险、保证

  1、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从事高空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双份意外伤害保险。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和乙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乙方必须将为职工办理的保险单复印件交于甲方现场项目经理。

  4、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职工身份证明、保险单据真实有效,否则一旦出现

  问题,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方因自身原因或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由于单方面终止或修改合同的,责任方要承担另一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3、本合同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合同有效顺序: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技术变更、安全协议书、技术协议书、国家有关施工标准。

  5、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花名册,需注明身份证号、家庭详细住址等。

  6、本合同后附以下资料:

  ①安全施工协议书

  ②技术协议书

  ③施工网络进度表

  ④乙方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7、以上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木工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 1 条 总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整体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第 2 条 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按人工报价清单的工程项

  第 3 条 承包方式: 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第 4 条 合同工期:

  4.1 本项目总施工期: 年 月 日 止。

  本项目木工分项工程工期为: 年 月 日 止。

  4. 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 5 条 合同价款

  5.1 本工程合同款单价:按乙方提供人工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作为合同的符件1)

  5.2 工程量计算原则:实际面积(套内径计算)及人工报价清单说明

  5.3 本工程概算估价为: (实际总价按实际工程量和人工报价清单计算为准)

  5.4零工按每人每天 元结算

  5.5本合同为闭口合同,除非甲方更改合同,造成合同价格增加5%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款,反之亦然。

  第 6 条 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6.1 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作为合同的符件2)。

  第 7 条 施工现场管理:

  7.1 甲方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

  乙方派: 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7.2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

  7.3 乙方及其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安排指令,做好与各分包工种的配合。

  7.4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所购材料质量、用款计划及其结算,并监督、验证乙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

  7.5甲方驻地工程代表有权随时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及质量(包括乙方所购材料的质量),如果乙方的施工行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不符合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乙方应即刻纠正错误。乙方纠正错误后,通知甲方并得到其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 8 条 甲方责任:

  8.1 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并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装修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8.6 协调本分包合同范围内分项工程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8.7 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施工出入证、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8.8. 提供施工必要的临时水、电接驳点。

  8.9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及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8.9 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 9 条 乙方责任:

  9.1 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出场;

  9.2 按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9.3 施工前熟读图纸,对特殊工艺或尺寸图纸有疑义的及时和甲方代表沟通、确认。不得隐瞒或盲目施工。

  9.4 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及数量。对到达现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输搬运、分类堆放及保护,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9.5 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本工种上岗证,配合办理相关批文手续。

  9.6 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7 乙方如果施工中途故意停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费已完成工程量的所余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8 乙方如果中途自动退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并保留对其追查法律责任的权力。

  9.9 分包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临电、水布置,电动工具的用电必须使用带漏电保护的安全电缆及电箱。所用工具(含各种电锯及锯片、各种电钻及各种型号电钻头、云石机及云石机介片、各种型号的开孔器、铝合金靠尺、介刀介刀片、施工用手套、沙纸架、沙纸打磨机、切割机、磨机等)及所用的电缆电箱等,保证工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9.10 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噪音及油漆的施工时间为: 至 ,应严格遵守。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11 每天下班前完成相关区域的现场清洁工作,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

  9.12 负责配合甲方对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的编制。

  9.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如因乙方人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按1000元/天处罚。

  9.14乙方自我完善施工防护措施,在工程期间的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 10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 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0.2 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建设方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3 在分包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甲方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经济支出或因甲方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经济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第 11 条 工程款支付:

  11.1 本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阶段支付。

  11.2 一阶段:工程进度至中期验收合格后(油漆进场前):支付工程概算价的 45 %为工程款。

  二阶段:代业主验收通过后:支付至确定后的实际工程量得到的竣工结算的90% 。质保金 5% 保质期两年满后结清余款;

  11.3 保修期两年。 竣工结算时留 5 %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第 12 条 违约:

  12.1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12.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建设方工程质量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3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 13 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

  13.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2 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3.3 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 14 条 工期、质量约定:

  14.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乙方不预缴纳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乙方工程合同款里扣除作为拖期罚款。

  14.2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合格工作面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每延误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发生的窝工损失费。

  14.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分包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设方的规定或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剥离及重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以及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 15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后即告终止。

  第16条 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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