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合同

时间:2023-06-03 15:03:2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农副产品合同模板集锦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副产品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副产品合同模板集锦8篇

农副产品合同 篇1

  买受人: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____县____乡_____村______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内),向买受人交售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___(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订

农副产品合同 篇2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数量:

  价款:

  第二条: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方承担。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________s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3

  __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买受人

  _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村民,以下简称出卖人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受人交售___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买受人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向出卖人计付货款。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出卖人(买受人)供应,包装物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进一步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

  规定,本着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农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农产品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产地、等级或商标

  订金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农产品质量标准:

  三、农产品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四、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五、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及运输费用负担: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九、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合同变更和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

  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 (签名盖章) 卖方: (签名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备案机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副产品合同 篇5

  买受人: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旬内),向买受人交售___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_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______(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副产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调,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 卖方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方交售______________ ,_______公斤(______)(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量或短少的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以确定双方的权益)。

  2. 双方协商议定最低(保护价)________元/公斤(_______)。市场价格上涨时,双方再商定收购价格。

  3.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推迟交货或提货时间,都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有关(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_______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 __________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地区标准执行;

  (4)买、卖双方协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 __________的包装,按下列______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提)贷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_______ ;运费由卖(买)方负担。

  (2)实行提货的,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到_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费由卖(买)放负担。

  2. 货款结算办法

  卖方交售的_____________,经买方当面验收合格后,买方应以现金□/转帐□结算,款货两清,不得打白条。

  第四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 卖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方仍然需要的,以及卖方逾期交货而买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卖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方不再需要的,由卖方自行处理,并向买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2. 卖方在交售的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同时应向买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3. 卖方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些而支付的.费用。卖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但买方提供包装物,并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4. 买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卖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 买方根据卖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卖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第五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1. 买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卖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卖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 买方无故拒收产品的,应向卖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 买方不按合同规定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贷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________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应通知买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7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 (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和禁用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当从本市定点的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并应查验供货商携带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和车辆消毒证明。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并将单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查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或报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等重要商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 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尽禁止、抽检、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以及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不合法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

  3、禁止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转移,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要求乙方作出书面检讨,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6、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7、收取违约金;

  8、暂停营业___天;

  9、单方解除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但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甲方滥用前项权利,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甲方选定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以及双方签订的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住 所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农副产品合同 篇8

  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用途:_________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_________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_____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十二、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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