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合同

时间:2023-05-14 14:07:4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农村宅基合同4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宅基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农村宅基合同4篇

农村宅基合同 篇1

  甲方:xxx,男,汉族,通化县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通化县大安镇大安村五组,系该村村民

  xxx,系出租房产的共同所有权人。

  乙方:xxx,系通化市建设银行退休职员

  丙方:通化县大安镇大安村五组,土地所有权人。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的住宅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一事,经丙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xxx系xxx的合法继承人,向乙方转让的房产和宅基地和自留地是甲方拥有合法的继承权,xxx的共同财产所有权人xxx对本合同予以确认。

  二、丙方对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xxx合法继承财产予以确认。并对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予以同意。

  三、甲方出租该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租赁期不超过甲方的使用期限。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化重新约定。

  四、租赁费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该款中的8000元钱为甲方房产转让价款。该款中的3000元为乙方租赁该宅基地和自留地的`租赁费。上述款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租赁合同于双方签字付款后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生效后,土地仍然属于丙方所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丙两方不得对地上建筑的所有权主张权利。

  六、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如有土地征用或被拆迁情况,涉及该土地和房产的拆迁补偿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该宅基地和自留地及之上的建筑物享有转让、转租权利,如发生继承事宜,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甲方丙方无权干涉。

  八、房产及宅基地和自留地面积以甲方丙方提供的实际草图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宅基合同 篇2

  赠与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 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

  “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

  “该宅基地”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 。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

  受让方:

  证明人:

农村宅基合同 篇3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面积为 平方米。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北至__ 。长__米,宽___米。

  二、转让金额及付款方式: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双方协议签字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产权归属:

  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

  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协调和处理

  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建筑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月息

  1.5%)。

  2、乙方所建的房屋应按法律法规等相应计算得的'价值给予补偿。

  3、如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取乙方的转让金金额不退回给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七、不动产权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合同 篇4

  1、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宪法》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合同范本《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照顾和优惠,具有福利性。

  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

  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宅基地上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现实生活中,房产管理部门要么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要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不予办理,导致农村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未经村委会同意和政府审批而无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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