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专柜合同

时间:2023-05-03 16:07:3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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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商场专柜合同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场专柜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商场专柜合同3篇

商场专柜合同 篇1

  甲方:廊坊新北昌市场服务有限有限公司(管理方)

  乙方:(施工方)

  专柜名称: 施工楼层: 商户编码: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商场内进行装修期间的安全问题,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一、专柜位置:

  乙方装修施工专柜位置位于甲方商场____层____号

  二、装修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服从专柜装修期间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与消防安全监管,乙方的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甲方的商场装修管理规定施工作业。

  2、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由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或停工,并上报甲方。

  3、施工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到商场办理动火证,做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摆放明显方便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业后认真清理现场易燃物品和装修垃圾撤场时带出商场,保持做业区域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4、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线和超负荷用电,施工完毕对做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5、严禁在施工场地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等高功率照明设备,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准动用非乙方的任何物品,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施工无关的任何设备、材料等。

  7、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商场专柜装修的相关规定与安全监管的进场基本培训。

  8、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合法有效,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并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操作证,以备物管员随时检查。

  9、乙方负责承接装修专柜装修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并确定安全责任人。

  10、乙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体健康、无犯罪史等资料。

  11、乙方负责电器电料的合格及装修材料的.环保、阻燃、无毒等安全要求。

  12、乙方负责装修期间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意外事件及其它损伤事故的处理。

  13、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与违规事项在期限内整改。

  14、乙方应按时完成装修施工,保证装修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四、其它约定事项

  1、装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违规事项,甲方将如数退还乙方相关费用。

  2、乙方如违反本责任书及装修管理相关规定,损坏甲方设施场地,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对其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损失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因施工管理、装修质量等过失所导致的一切人身意外与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责任书由甲方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责任书终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份)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商场专柜合同 篇2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拥有的_____商场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价款及价款的支付

  1.商场的位置:商场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2.转让金额: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将_____商场转让给乙方;

  3.转让的商场包括如下设备(见设备清单);

  4.本转让包括商场所在的房屋产权在内,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

  6.乙方在办理完移交手续后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员工的安置

  商场原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留用的之外,由甲方负责安置补偿。

  第三条 权证的变更

  1.在乙方交付定金后,甲方即开始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的变更登记手续,所有变更手续应当在_____个月内完成;

  2.商场房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在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办理。

  第四条 交接时间

  双方决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清点移交。甲方应保证商场经营合法、手续齐备。

  第五条 库存品的处理

  1.库存品是出厂日期应在_____日以内的有质量、安全保证的商品,不包括过期、变质及使用期限将至的商品。

  2.甲方的商场存货,甲乙双方移交之日依据清点数量按_____价格由乙方在_____日内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 债权债务

  甲方将商场移交给乙方经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移交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交付标的物及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或办理变更登记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将收取的款项退回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有关款项及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

  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场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其他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商场专柜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经营甲方场地(柜台)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柜台位置、面积、类别、品牌

  (一)乙方经营场地,位于甲方 楼 区域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经营经甲方认可类别为 ,品牌为XX

  (二)甲方如基于统一管理,营运或实际需要,有权变动乙方所设专柜位置,增减面积或作其他改变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全面配合实施。

  第二条:合同期限

  (一)乙方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二)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中途停止营业,亦不能以任何形式私自转让合同权利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所设之专柜或做出任何损害甲方于合同项下权益之事情,否则,甲方有权按每平方米不低于1000元/月收取费用。

  (三)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终止期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续约,否则合同期限届满时即告终止。

  (四)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如需撤去所设专柜,应于60天前向甲方提出撤柜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得撤柜。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撤柜,合同便既时终止,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之损失,其计算方法如下:

  赔偿金=乙方之每天平均营业额×抽成率×自撤柜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天数。

  (五)合同期限内,甲方如更改商场名称或商标,甲乙双方权益不变,本合同具有更改前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作条件

  (一)乙方应为有正式营业登记之公司或行号,乙方提交甲方之进货发票应为本身公司合作收益,其中保证销售目标为 元/月,(大写:),乙方未能完成当月保证销售额时,甲方可按保证销售额抽成。

  (二)租赁方式:每月租金¥元,(大写): 元;从当月货款中扣除或结算时交纳现金。每月20-25日为下月的交租期。

  (三)乙方按当月营业额的 %交纳管理费,或以建筑面积元/㎡月的标准,总额为 元/月交纳管理费,以上费用应从当月货款中扣除或结算时交纳现金,自增照明或大型设备用电乙方需承担相应费用。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需向甲方缴纳装修费 元,(大写:。)每年节日赞助费 元,(大写: )(其中五一、中秋、国庆、春节、元旦、)

  第四条:装修费用

  (一) 为适应商场整体布局,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装修柜位,如经甲方同意,乙方设计之装潢、货架及杂器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及摆设。

  (二) 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装修柜位时,乙方除自行承担费用外,并应责成施工单位遵守甲方监督及物业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行为,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三) 乙方同意全权委托甲方代为设计、装修柜位,并分担设计、装修费用X/㎡,共计付清,甲方按月分期于每月应付乙方之货款中扣除。

  (四)乙方进场同意分担商场规划、设计及装修费用 元,应于本合约签定后在销售款中扣除给甲方。

  (五) 前述第一至第三之装潢、货架及杂器,乙方同意不论合约是否终止,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移动并作出任何补偿。

  第五条:营业时间乙方所设专柜之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不得异议。

  第六条:营业项目及营业规定

  (一) 乙方销售商品之种类以附件(二)所规定者为限(以下简称商品),所有商品必须经甲方审核及采用统一标价签标价后,方可陈列销售,乙方不得任意变更或增加销售商品种类。除非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销售。

  (二) 乙方应接受甲方标准之信用卡、礼券及甲方所发行之各类优惠卡。

  (三) 顾客要求退货、换货时,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之办法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

  第七条:商品、人员、商场管理

  (一) 乙方陈列在甲方专柜内商品由乙方派驻人员自行负责管理,为确保商品安全厂家如需调换货,应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并在甲方规定的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商场管理规则,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二) 乙方通过运输公司运到商场的货品,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收到乙方货品时,协助验收(大箱)工作,乙方存放在甲方商场内的商品由乙方自行保管。

  (三) 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规则。

  (四)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之商品不得有伪劣产品,应使用其商品之名称、商标、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

  (五)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各种和经营有关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 法人委托书。

  (2) 国内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国外企业的开业登记证明。

  (3) 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明。

  (4) 商品品牌在国内或国外的注册证明或转让、授权使用证明。

  (5) 国外代理商须具有时效性、区域性、品类性的代理资格证明及授权代理或授权销售的协议证明。

  (6) 商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

  (7) 商品的质量检测标准及本地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鉴定书。

  (8) 进口商品须具备海关税单、商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证明;国内生产或加工的商品须具备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料。

  (9) 商品品类、品种及价格资料(按规定应有中文说明的应附中文资料)。

  (10) 其他必要的资信材料。

  (六) 对营业人员的有关规定。

  (1)乙方应自派具备商品经营商品专长、技能的服务人员 名,常驻于乙方之专柜区,所派人员应事先将姓名、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未婚证明或计划生育证送交甲方审核后代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2)乙方营业人员人数一经核定,不得擅自增减。并自行承担营业人员工资、伙食费、制服费(每套 元)、人员培训费(每人 元)等费用。

  (3)上述各种费用,在入场前一并交清。

  (七) 乙方之代理人、受任人或负责人若有违反合同之行为,被视为乙方自己之责任。

  (八) 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之制服。如乙方有统一之制服,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始得穿着。

  (九) 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规行为,除愿接受甲方的'罚款处分之外(三日内到财务交款),重大违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乙方立即撤换该等人员。

  (十) 乙方新派人员应接受甲方举办之各种培训活动,方可上岗。

  (十一) 乙方不得在本商场的楼面、楼梯间、防火通道等场所加装设备、堆积货物和放置危险物品。

  (十二) 乙方对专柜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十三) 乙方应尽甲方大楼结构设备维护之责任,如乙方需要专柜装潢及电气等设备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负担。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会同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完工后由甲方检查认可方得营业。

  (十四) 乙方使用之电器和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否则,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 如因乙方人员(包括乙方或其他代理人、受雇人等)之行为或过失引致商场大楼结构和商场内之设备,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引起之一切损失及费用。

  (十六) 商场管理之其他事项,均依照甲方制定之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条:履约定金

  1、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应向甲方先交付守合同所有合同条款。

  2、乙方撤柜时应预留一定数额的商品质量善后的保证金3个月后无息返还。

  第九条:促销

  (一) 甲方所举办之各项促销企划活动,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以求共同发展。甲方将收取的乙方促销费作为经常性促销活动及管理经费。

  (二) 甲方举办各种促销活动或发行之各类优惠卡及员工购物优惠(九折为限),全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应全力配合,给予折扣优惠。如超过百分之十(10%)以上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担之方法及比例。乙方有关促销方式,广告宣传品的悬挂,使用以及对顾客赠送纪念品或优惠卡时,亦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 乙方所设专柜内之促销道具由甲方统一定做或向甲方租用,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 乙方如需要对商品卖价作任何调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为有效。

  第十条:违约处理

  (一)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解除乙方设柜权利。

  (二) 乙方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之日,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各项费用及欠款;如不足金额清偿,甲方有权扣押乙方商品作抵押或在应付与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 乙方销售之商品,若因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乙方在其他商场所设立之专柜或商店或其连锁商店内所定的售价,经检举或查证属实者,按差价的5~10倍予以罚款。

  (四) 乙方商品之品质、品种、规格、数量,无法达到甲方原定之要求,或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常之营业状况者,得按违约规定处理。

  (五) 乙方在甲方同一城市其他商场所设专柜或其他连锁商店销售之商品有打折特卖活动时,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享受同等优遇,如没有做到以上条款,即将差价部分加倍抽成。

  (六) 乙方每次销售商品之货款应一律送交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不得漏缴;如查获乙方有漏缴或短缴行为,应处以10~20倍之赔偿,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 乙方销售人员销售商品后不给顾客发票或收银单,一经查获,依规定处理。

  (八) 顾客要求退货、换货时,乙方不按甲方规定之办法处理,以违约论。

  (九) 乙方违反合同,故意聚众闹事,造成商场信誉严重影响,应赔偿损失20xx元,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如发生战争、X动或自然灾害,合同自动解除。如因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使商场严重地受损,而甲方选择重建或不修复面货商场,则甲方通过在该事件发生后45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付清定金之日起生效,但合同期限应依本合约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印花税各自承担,履行本合同如有纠纷涉及诉讼时,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之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的则以合同为准,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 方:乙方:

  代 表 人:身份证号码:

  电 话: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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