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合同

时间:2023-01-05 15:13:4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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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开发合同

房地产开发合同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楼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权属证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租金及押金的支付方式:

  1、乙方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租赁定金,入住后转为押金。

  2、乙方入住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续租于租赁日期前一个月付款。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交纳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正常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条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及设置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租赁期间,甲方转让该出租房屋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产,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交接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主张。乙方交还甲方房屋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或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应按照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过错补偿金,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和剩余租金,若支付的违约金或过错补偿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和剩余租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并应按照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给甲方因以下行为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还房,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甲方交房日水表数电表数煤气表数.(详见物业交接清单)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中介费元由乙方负担,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丙方,逾期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合同解除当日由违约方支付丙方全额中介费。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由甲乙丙各执壹份,叁方签章(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2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三、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各方负责: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七、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利润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3

  (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决定以联建方式开发××××项目。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联建的方式

  甲方与乙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土地证号:青国用(××)字第××号]进行联建开发,在乙方承担了甲方的银行债务后支付甲方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在乙方履行了合同相关义务后归乙方所有,具体是指:

  1、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费用及合同约定的人民币 万元的工程管理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支付甲方任何工程费用。

  2、联建项目投资额完成至投资总额的25%以上(含25%)时,甲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同时还应办理其他与联建项目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在联建前期应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法律手续及对外合同)的主体变更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其他变更事项的具体时间以乙方通知为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出具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所需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以及其他全部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付清甲方应得款项后的当日,甲方即应退出本联建项目,并且不再参与联建办公室的工作。

  4、甲、乙双方共同组成联建办公室负责联建工程的前期管理工作。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事项的转让、变更工作完成后,甲方自动退出联建办公室。此后联建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乙方单独负责。

  5、作为本联建合同共同乙方的××公司和××公司获得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具体比例或其他有关权利义务的划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甲方在办理有关转让手续时应依此补充协议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6、如有关的许可手续按照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只能变更至共同乙方中的一方,甲方则应按乙方要求进行变更。无论变更为共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视为甲方履行了变更义务。

  7、在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手续之前,如与本联建项目有关的许可手续或对外协议须以甲方的名义办理或签订,甲方应在联建办公室通知后三天内备齐全部相关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或在对外协议上签章。

  第二条:联建项目的位置

  联建项目位于××市××路××号(详见附件一:规划图纸)。

  第三条:联建项目的用途、规模以及建设内容

  1、联建项目的用途

  联建项目用于 等日常工作办公以及附随功用。

  2、联建项目的规模

  该联建项目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住两用式多层公寓约 平方米。

  上述功能区的划分以及详细建筑面积和方案,以经过乙方签字认可的设计以及施工图纸报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陈述、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由××集团公司与××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并经××市工商行政局批准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制企业法人,其经营期限为19××年××月××日开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两股东已出资到位。

  2、甲方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3、甲方自成立至本合同签订之日一直处于合法、持续经营状态,甲方同时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合法、正常和持续经营状态。

  4、甲方通过与××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于19××年××月 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拥有对××市××路××号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青国用(××)第××号,××路拓宽工程前丈量面积为××××平方米,现建筑用地为××××平方米;其原规划用途为公寓、写字楼、商场等;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已经获得××市现划局确认(详见附件三:××市土地管理局20××年××月××日青土函字(20××)第××号《关于确认××××用地调整后土地面积的函》和××市规划局20××年××月××日青规函字(20××)××号《关于确认××用地调整后有关技术指标的函》)。

  5、甲方保证其所拥有的青国用(××)第××号土地上不存在除中国银行××分行通过与其签订于19××年××月 ××日的《人民币借款抵押合同》设定的数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抵押权之外的任何法律负担。

  6、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法律负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法律负担、工商法律负担和劳动法律负担。

  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红和收益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出售、对外抵押、抵押和保证),但为履行本合同并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和乙方的行为,也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合同、协议和承诺。

  9、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联建行为己经得到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10、甲方保证已经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所发生的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银行××省分行的银行贷款之外的其它债务做出了切实有效的安排,并保证上述债务的债权人在联建期间不会对联建工程提出任何诉讼、保全等法律强制措施。

  如在联建期间因甲方独自债务(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银行××省分行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而使联建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或联建资金被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乙方可按被保全、查封的金额相应扣减甲方应得款项,此项扣减应折合乙方应付款项。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为本合同约定目的的青国用(××)第××号土地上的使用用途和有关规划的变更手续。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有关款项。

  3、乙方保证指定甲方享有××工程建成后的物业管理。

  4、乙方保证不得因本合同未涉及的工程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的预期竣工。

  5、乙方承诺甲方应乙方要求变更规划设计方案而出现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

  1、按“四项原则”确保联建办公室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按期、保质地完成其工作目标。

  2、为保护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保证对本合同的内容对外保密,但双方同意的第三人除外。

  3、双方保证在本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对项目作出任何形式的非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转让)。

  第七条:联建办公室

  1、联建办公室是指甲、乙双方在诚信基础上,本着乙方主管、乙方决策、乙方监督和甲方配合的原则(简称“四项原则”)建立起的,为全面、高效履行本合同。确保联建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的管理机构。

  2、联建办公室的建立

  本合同签订后的当日,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联建办公室,联建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共5入,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其中:主任、财会人员由乙方委派、联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切劳动待遇按照归属原则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和承担,该费用不得从联建办公室账户支付。联建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联建办公室下设执行机构、内设工程部、法律部、综合部、外联部等部门,直接向联建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人员由甲方指派,薪金由甲方发放,乙方按人民币××××元/人/月的标准承担相关人员的工作补贴。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撤换人员。

  3、联建办公室的组织原则

  ⑴联建办公室依据双方确定的四项原则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本着有利于工程进度、有利于工程质量保证和有利于资金的节约和有效使用的方针,在联建办公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⑵联建办公室的议事原则是甲方服从乙方。如果涉及甲方责任问题,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如果意见不统一,上报联建领导小组决定。如果甲、乙双方对涉及联建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仍然须执行乙方的意见,但乙方应对其决策承担法律责任。

  4、联建办公室的职责是执行联建过程中的甲方和乙方的有关决定,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和协调,并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支付,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以及对外合同签订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审批、办理开工报告、招投标工作、图纸会审。

  ⑵工程的施工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综合布线、设备安装、消防工程、监控工程、初装修、室外管线、绿化配套、对外合同签订。

  ⑶竣工验收以及后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材料回缴和建档、产权证办理、与物业公司交接。

  上述具体工作由执行机构各专门技术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5、联建办公室自成立之日即需刻制“××培训中心联建办公室”印鉴,并报甲、乙双方备案;该印鉴由联建办公室主任保管并负责使用管理;联建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承诺函、报批材料)必须加盖联建办公室印鉴并由主任签字。

  6、联建办公室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到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专用账户,并预留联建办公室印鉴和乙方授权代理人印鉴;联建过程中的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该账户结算。

  7、联建办公室在联建工程中需甲、乙双方审批决定事宜,甲、乙双方均应在接到联建办公室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在对外联络以及办理相关手续需甲、乙双方配合的,甲、乙双方应在接到联建办公室书面通知后的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8、联建办公室账户中的资金由乙方注入,归乙方所有。

  9、就联建项目所用的主、辅料由联建办公室同意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对材料的质量、价格由联建办公室会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确认;材料运抵现场须经联建办公室会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联建办公主负责对联建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质量认定出具现场实证。

  第八条:工程的设计

  联建工程的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由联建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议标和决标,选择一家设计单位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设计。

  设计合同文本由联建办公室提供并签订,设计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见设计合同)。

  第九条:工程的施工建设

  联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由联建办公室按照乙方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全国性招标,由甲方和乙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议标和决标,选择一家施工单位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施工合同由联建办公室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文本由联建办公室提供,建设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细见施工合同)。

  第十条:工程的监理

  联建工程必须进行监理,监理公司由乙方选定并与之签订监理合同,监理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见委托监理合同)。

  第十一条:工程用料

  1、工程用料包括主料和辅料。其中主料的购买必须经乙方和监理单位书面认可。而且主料运抵施工场地和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联建办公室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辅料由联建办公室根据乙方出具的辅料清单及其型号、标准采购,但运抵施工现场或者是用前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采用。

  2、工程用料必须符合国家优质产品的标准,其环保标准必须高于GB标准。

  3、主料与辅料的划分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用料型号、标准、质量要求清单,该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详见联建办公室决议)。

  第十二条:工程的质量

  工程应该按照国家优质标准进行建设和验收。

  第十三条:工程工期、竣工和验收

  本合同约定之联建工程(包括设计、土建、初装修)的工期、竣工和验收服从施工合同。

  自施工图完成后的三十个日历日内,联建办公室应办理好本工程开工所需的所有手续。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解除和设定

  1、乙方负责取得中国银行××分行的书面承诺,解除在青国用(××)第××号土地的抵押权。

  2、上述执行完成后,甲方应将青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抵押期限至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至乙方为止。

  第十五条:合同款项及其支付

  1、工程款项由联建办公室根据工程的进度付款。

  2、在本协议签订的5日内,乙方向中国银行××分行出具(债务承担承诺函)(附件七),或者偿还相应数额的抵押担保之债务。同时取得中国银行××分行解除在青国用(××)第××号土地上的抵押权的书面承诺(附件八)。甲方必须应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10日内协同乙方以及中国银行××分行前往××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理解除抵押和设定新的抵押之手续。

  上款乙方承诺函的出具视为乙方承担甲方的银行债务。

  3、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人民币 万元的支付:

  ⑴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

  ⑵在本合同签订的5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

  ⑶规划设计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币 万元;

  ⑷办理完毕全部的项目审批许可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⑸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变更手续后,支付余款 万元。

  第十六条:税、费特别约定

  前期费用和工程管理费用的税赋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其他行为和合同以外行为的税赋由乙方承担。

  双方发生合同内的房地产过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与第三方交易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计税标准和缴纳时间按国家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计费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对方享有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2、若任何一方违反承诺与保证,按定金条款执行。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关于税费义务的约定并因此增加了甲方的税费负担,将以建成后的房产以成本价为计算单位,向甲方补偿(成本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4、如甲方不能按期出具符合法律要求的有关土地使用权或其他事项的转让变更所需的法律文件,致使转让和变更手续无法完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甲方应得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总额的万分之 承担违约责任。该项违约金可在乙方应付款项中扣减。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因公认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迟延履行,双方互为免责。待不可抗力消除后15个日历日内,双方应当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1、在建项目的户外广告及其他媒体广告由联建办公室全权负责,任何一方未经联建办公室同意不得单独以联建项目为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2、××集团公司与××实业有限公司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连带的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的有效期,保证范围为合同价款。

  3、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意向书自然失效。

  8、本合同签订于××市。

  甲方:××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房地产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盖章)

房地产开发合同4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风险告知:需要注意的细节是要明确找购房合同中,你要购买的房产的真正产权人究竟是谁,这一个对象的确认是购房合同能够成立的一个重要保障。如果房屋真正的产权人并不是和你签署合同的这个人,在法律上这份合同的签署是无效的。通常情况下,在正规房产商处购置的房产产权所属应该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是通过中介进行签约也要看清该中介的资质和执照,并且一定不要忘记检查该中介有没有房产商的正式授权书,只有这样才能真的确定该合同有效。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_元、开发费_________元,建安费_________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责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_________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报送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6

  甲方:乌鲁木齐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学历:本科

  委托代表人:年龄:26

  性别:男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411024198403145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1年,自20xx年10月1日生效,其中试用期1月,到20xx年10月1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销售部担任销售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工资=基本功工资+销售提成,其中:基本工资为1500元;销售提成按销售额度的千分之三计提。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乌鲁木齐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乌鲁木齐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

  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乌鲁木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乌鲁木齐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乌鲁木齐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盖章:

房地产开发合同7

  甲方:

  乙方:

  贵州省兴义市笔山路3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市国用[20xx]第0369号)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以甲方名义取得,乙方是该宗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人,甲方是名义使用权人,由于乙方不具备开发该宗地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发该宗土地。该开发项目名称为宏鑫华英苑,由乙方个人单独投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享有该开发项目的一切权利并承担该开发项目的一切义务。现双方就该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兴义市笔山路31号宏鑫华英苑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乙方单独投资开发,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拥有该开发项目的全部产权。

  2、甲方对乙方开发该项目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同时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协助乙方对该开发项目的报批、报建、备案登记、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等相关手续。除甲方拥有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企业基本信息由甲方提供外,其余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制作,同时办理相关事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开发过程中办理相关事宜时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派遣相关人员积极协助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业务指导、协助报批、报建等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分两次付清,第一次支付给甲方的金额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拾万元整(100000.00),第二次支付给甲方的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4、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号楼和3号楼各留一套房给甲方(每套面积以图纸为准),甲方按每平方米2800元计价支付给乙方房款,其余房屋乙方以甲方名义自行销售,甲方无权过问和干涉。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该项目的一切经营和建设活动,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质量,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即在报建、建设、销售等过程中造成的一切纠纷、质量、安全的问题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活动,且在此过程中不能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7、甲乙双方应当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损失额无法计算或者无法估计的,违约方应赔偿该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8、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照、印章及相关资料合法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为该项目产生的其他事宜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甲方应当提前处理完毕本协议生效前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与甲方有关的事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有关的事宜由乙方负责。那方造成的损失由那方全部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10、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为该项目上已经支付的相关前期费用,由甲方提供费用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11、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若其中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2、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以甲方名义给乙方开设一个银行帐户使用,开户所用印章由乙方保管、使用,私章由乙方自备,自己使用、保管。该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所有印章。

  13、在此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拖廷、拒绝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公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8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 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 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房地产开发合同9

  甲方: 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相互诚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评估价值为金额(大写)__________万元的20亩________性质的土地作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利率______%,期限壹个半月, ,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须以该土地合法取得的国土使用证作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妥此项手续(以甲方书面出具的收条为凭).

  三、乙方保证用于抵押的该项土地已完备所有土地款缴款手续并已取得相应缴款凭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在双方订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为抵押证明的国土使用证后的____天内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划款(以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证明为凭):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应于本项借款到期日将款项全额归还甲方,还款划入甲方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账户.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还款后的_______天内,甲方应将乙方抵押的全部有关土地权属的证明交还乙方(以乙方收条为凭),同时本合同作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关抵押证明,甲方有权决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时还款,逾期_______天之内除按照本合同规定计付活期利息外,还应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逾期超过______天的,则乙方应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逾期超过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拍卖乙方所抵押的该项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个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数)计付利率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时赔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万分之____的罚息(两种方式由甲方选择其一),乙方土地拍卖净所得不足以偿付乙方欠款(含逾期应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项)的,甲方享有对乙方未尽债务的追索权,乙方应于________天之内向甲方清偿该未尽债务并支付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计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为打印件,合同条款手写与涂改无效.

  3.合同订立后双方认为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规定协议为准.

  4.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交付该项土地国土证等抵押凭证且甲方向乙方划款的当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宝代表人(签名): 法宝代表人(签名):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10

  案情简介

  李XX欲购买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环球汇天誉一期一套住房,双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10万元认付款。后李XX反悔,不想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已付10万元,被拒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认购款10万元。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律师代理李XX参与本案诉讼。李XX与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并未明确约定李XX所支付的10万元为定金,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该10万元的性质应属于购房款的一部分,既然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李XX也不再购买该房屋,该10万元购房款就应当予以退还。而至于李XX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未在约定期限内与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对李XX提起反诉或另案起诉,但不能将10万元购房款直接作为李XX的违约赔偿款不予退还。

  裁判结果

  依法判决成都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李XX10万元认购款。

房地产开发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 年7月13日签订了 东路一号土地联合开发合同书,现乙方将联合开发合同书开发权利转让于丙方,由丙方继续开发,经甲乙丙三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项目用地位于聊城市 路东路一号,占地面积 亩,为企业改制国有出让土地。

  二、甲方以现地块 亩除留存 亩自建经营办公楼外,将剩余的亩折合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丙方开发。

  在本合同签订后 月内,丙方支付给乙方出让款 元;丙方负责为甲方建造一栋商办楼,约8000平方米,折款 万元。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土地用途变更为符合房地产开发的商住用地,并将土地过户到丙方名下,因办理上述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 月内将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本宗土地用途变更如需走招拍挂程序,由甲方负责办理,因此所需要补交的出让金和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在留存 亩地块上所建商办楼属于甲方自建项目,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规费减免事宜,不能减免的由丙方承担。甲方承担建设费用 万元人民币,从土地折价款中扣除,产权归甲方所有。商办楼具体设计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用地东侧房改房的动迁工作,丙方按相关规定给与补偿。甲方协调工作作为本合作项目必需条件之一。

  六、甲方为丙方工程项目开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达到“七通一平”。甲方派专人配合丙方实施项目动迁工作。

  七.丙方在本项目手续齐全并具备开工条件后立即开工。甲方员工集体购买住房时,丙方应给于优惠。

  八、在本合同签订后 月内,甲方不能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及不能将本合同项下土地过户到丙方名下,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应将因本合同收到的丙方款项退还丙方,从丙方付款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九、甲乙丙三方如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十、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12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和水利设计院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小二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德阳市旌阳区杏花巷小二楼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6.5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3.4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32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 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

  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5600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20 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2600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

  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1000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200万元。

  五、其他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_________文物[______]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_________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_____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_______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__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5.在沈阳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承担。

  ____.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__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___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____.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规定的________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__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__公司_____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14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

  委托人(全称):某某宾馆

  代建人(全称):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7。1—20xx。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三十三条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条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

  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2%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房地产开发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市___区____街____亩(计____)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街的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区,东至___街,西至___街,南至____巷,北至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亩(计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亩(计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亩(计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 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号“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年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6、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资变更到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__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合同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___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合同阅读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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