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 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间借贷合同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间借贷合同 1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住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住所:
乙方因 的需要,向甲方借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
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甲方借款。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利息每 天付一次,结息日为每 天后的对应日(相对于借款日)。
四、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 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从每期利息起算日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未足额归还部分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从 年 月 日起计算。
五、担保条款:
1、为保证本合同各条款的履行,乙方承诺: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愿意将其所有的`位于
抵押给甲方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甲方可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由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 年。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则由乙方和丙方一起向甲方承担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
六、若三方应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 市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 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借款本金的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年__月__日 起至__年_ 月 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没有约定就不填)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 3
甲方乙方:
为明确社会实践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社会实践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到甲方进行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时间自日起至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社会实践实习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时间。
二、社会实践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随机安排社会实践实习学生各项工作。
三、社会实践待遇
社会实践实习期间,甲方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社会实践实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甲方需支付乙方
四、劳动纪律
(一)乙方在社会实践期内应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社会实践任务。
3.爱护甲方财产,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二)除乙方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批准其他任何理由的长假(三天及以上假期视为长假)。
(三)乙方需按甲方协作单位的相关规定出勤。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社会实践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社会实践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社会实践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六、合同解除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社会实践合同,但必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社会实践期间,甲方如发现社会实践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合同。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双方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 4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债权人______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连带保证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年__月__日
民间借贷合同 5
贷款一方:
借款一方:
保证一方:
借款一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一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一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一方(或双一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一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一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一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一方的贷款,贷款一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一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一方退还给借款一方。
2、借款一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一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一方有义务接受贷款一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一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一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一方追偿的权利,借贷一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一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一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一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一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一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一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一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一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一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一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一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一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一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一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一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一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一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一方、借款一方、保证一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一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一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一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 6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 年 5月7日至 年 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 ‰,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二〇XX年五月二日
民间借贷合同 7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之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品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是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之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 (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 ______ 银 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民间借贷合同 8
甲方(借款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协议》(no:)作废。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 9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大车架号为:,的汽车抵押给甲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贷款后,车辆移交给甲方)
②乙方应提供已提供的汽车相关文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驾驶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采购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明)□
③车内所有其他物品均已由乙方清理,质押车内所有物品未经乙方清理视为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他
第二条甲乙双方自愿共同确定汽车价值:人民币。质押汽车的里程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借款目的`:
第五条借款利息和费用:
借款日的利息%。三十天(月)利息%;综合费用。第一笔(每月)利息和综合费用应同时付清。
第六条贷款期限:
从(日期)到(日期)。
第七条汽车质押提前还款协议:
当日还款按%计收利息,即人民币,次日还款按%计收利息,即人民币。超过两天的按100%收取利息;如果需要30天(月),三天内按%计息,即人民币,十五天内按%计息,即人民币,超过十五天按100%计息。
第八条还款方式:
乙方应一次性将贷款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交给甲方,或将现金存入甲方账户(卡),然后取车检查。
第九条保证条款:
1、如乙方到期未偿还甲方贷款,甲方有权处分质押物。乙方到期全额偿还甲方贷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返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或进行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乙方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出售该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可价值的部分归甲方所有;如价值不足,乙方应向甲方补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办理续保手续,并支付续保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有权处置质押车辆,并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共同确定的价值出售。如果甲方尚未出售该车,甲方有权使用该车并从中获利。
2、车辆质押期内,甲方可每天开车10公里进行车辆维修或搬移仓库。汽车在每日行驶10公里范围内轻微擦伤,除追回外,甲方不负责其他赔偿;质押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乙方作为业主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任何其他赔偿。
3、如甲方在质押期间丢失车辆相关证件,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甲方不承担乙方延误工作等其他损失。
4、甲方车辆在质押期间被盗、被烧或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于无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按双方确定的价值)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出质人)
乙方(出质人)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 10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缓解资金困难紧急筹措资金以确保正常的经营活动,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借款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2%。利息每季结算一次,于季后十日支付,利息支付时间为每季度初10日前,如不支取,本息转为下季度借款本金。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甲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4%计算利息。
第五条保证条款
1、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2、甲方如逾期不还借款,乙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4%利率收取利息。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乙方、甲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 11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民间借贷合同 12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
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 4保证担保方式: 向甲方提供担保。
1.6 甲方进账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于 年 月 日通过账户 (账号 : 、开户银行: )转账人民币 万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支行。
2.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3.担保
3.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5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6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7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4.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4.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4.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5.违约责任
5.1 甲方应按约定日支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5.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不变。
5.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5.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5.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5.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债权遭受严重损失的;
5.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5.4
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和不足额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后,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总额以每日1‰计收逾期罚息,或者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总额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担完全部偿还责任为止。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6.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6.2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离婚、失业、死亡、失踪及担保人名下财产涉及法律纠纷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6.3 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7.争议解决
7.1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任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
7.2
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非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乙、丙方除要承担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方约定按300元/天计算支付;律师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开具的票据为依据承担支付。
7.3
若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赔款能力的,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随时收回借款本息并可直接向保证人丙方主张要求其全额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还本付息及违约金的偿付责任,也可直接起诉丙方主张上述债权,丙方自愿承担偿付责任无异议;若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担保能力的,则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安全。否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算至收回借款当日止。
7.4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相互之间对本合同债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合同 13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每月__%(大写)_______。
每年__%(大写)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四、借款到期日为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 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法定住所及邮编:____ 法定住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月_日 __年_月_日
甲方担保人(签章手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
见证人: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 14
合同编号:86614
借款合同(个人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2、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2。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2。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还款日为每月日。
3、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2、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3、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4、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2、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1、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2、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市区
民间借贷合同 15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者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一)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二)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何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收缴。
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从此条规定可知,合同部分无效,其无效可以及于合同整体,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指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在民间借贷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20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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