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工程合同(精选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综合布线工程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综合布线工程合同 1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工。
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合同的价款
1、总价: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整);总价包含且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文明施工费、水电费、资料整编费、总承包配合费(合同总价的1.5%)、测试费、利润、税费、验收费及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全部工作内容而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费用;
2、本工程总价为最终结算价,合同履约期间,合同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______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单后3日内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过3日不组织验收,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有关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移交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第八条 工程材料的提供
整个弱电工程采购部分包括:除综合布线工程所用的交换设备及UPS配电工程中所用的`UPS主机由甲方采购外,其它材料和主材由乙方统一采购。
第九条 工程的验收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第十条 维修期限
1、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个月;
2、质保期内发生保修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或用户通知的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到场维修,如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甲方或用户有权自行或雇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综合布线工程合同 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完成甲方委托乙方承接的综合布线工程任务,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综合布线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综合布线协议:
一、综合布线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惠民小区综合布线工程
2、工程地点:临泽县工业开发区
3、工程性质:结构化布线系统
4、工程范围:结构化布线工程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及技术服务(包括:系统方案设计、工程督导、系统测试及保证)
二、工程进度及验收
1、工程范围
1)综合布线线缆敷设
2)总配线架和交换机的安装及线缆连接
3)计算机主机房电缆的连接
4)各信息点的安装和连接
5)UTP测试:各信息插座与交换机之间的连通性测试
2、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综合布线合同规定的时间、款额及时付款。
2)甲方保证提供综合布线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及无障碍物,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并协调用户提供施工现场乙方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甲乙双方能如期完成本工程。
3)甲方需派一名综合布线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工程技术督导。在综合布线施工配合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应配合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提出的技术要求协调施工方案的实施。
4)甲方应负责办理乙方现场人员的有关证件,并在综合布线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部收回、销毁。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综合布线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附件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乙方负责提供综合布线工程系统配置设计方案,综合布线施工图设计,同时负责“工程范围”所有条款以及工程技术的'指导,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工程时间和进度
自综合布线合同签定之日起,在甲方认为工地具备进场条件,经乙方认可的前提下,由甲方通知乙方进入工地现场。在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认定的前提下,配合大楼的内部装修进度,实际有效工期为__天(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计)完成此工程。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完工,按合同总价款的0.5%付给甲方违约金,若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超过5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的执行,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等额违约金。
2.工程完工后,如果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准许乙方返工一次,工期不超过5天。如果返工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则工程为不合格,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的执行,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等额违约金。
3.甲方在乙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未能给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付款,按总金额的0.5%付给乙方违约金。
六、售后服务
自综合布线合同项下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在无人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若合同项下设备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指定专业人员提供免费的一年保修,综合布线工程材料提供一年保修的售后服务,乙方专业人员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48小时内抵达现场,如有设备故障需要维修,乙方应4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以保障及时,有效解决甲方问题,不影响业务运营。
七、综合布线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皆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合同附件:
附件一:综合布线设备报价清单
附件二:综合布线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三:综合布线工程验收原则及验收标准
验收原则:
1.整个布线工程符合结构化布线规范,接续标准采用ELA/TIA568B标准
2.网络传输信息的各参数(比如传输速率,频谱宽带等)符合网络布线标准.
验收标准:
1.验证测试:通过测试仪检测网络在物理上的连通正常。
2.认证测试:通过电缆测试仪器测试已安装电缆的衰减等参数符合网络布线标准。
3.网络测试:主要保证在网上任一节点用“ping”命令向其它节点建立连接,观察该命令的响应状态,确保所有节点间的互联,互通。
4.测试完毕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测试报告。
5.每个网线点有明确的点号标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话:
电话:
综合布线工程合同 3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_________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一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二期: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三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四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五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六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分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工: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又并非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可停止工程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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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监护:在工程开始后,但在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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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保险: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____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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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加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伤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如果伤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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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
(1)图样;
(2)估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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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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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________年,每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综合布线工程合同 4
甲方: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2、甲乙双方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关于外包工程、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3、施工期间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相互监督,监督举报联系人:甲方工程负责人______,乙方工程负责人______。
二、甲方安全权利、责任和义务:
1、 根据业主方的安排,配合办理工作许可、终结和间断手续,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发出开工命令。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设备损坏、运行设备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签字认可,并在甲方监督下施工。甲方应保留相关安全措施资料以备查询。
3、 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有权纠正直至恢复正常。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 甲方为乙方义务提供施工现场原有供水、排水、供电、其它线路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正确性,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准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2、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5、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9、乙方根据工作性质应配齐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10、乙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不能解决技术隐患,应向甲方如实反映,整改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______、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须组织对该工器具进行检测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12、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备的安全,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取得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3、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须遵守安全规程,同时,施工中应做好防止伤害的措施,正确连接接地线,可靠接地。
14、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报告。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违规指挥。
16、乙方在施工期间(区域)由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担承事故所有损失;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甲方人员和其它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7、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施工,违反《条例》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8、 乙方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标准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____)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____)
《安全用电》GB38______—8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设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______)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或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安全施工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自签定之日实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验收结束。
3、签订合同:本安全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综合布线工程合同 5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_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广东省_局
报名截止:20_-11-13
所属地区:广东
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负责建设的_税务总局数据中心(南海)项目,已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现决定对该项目机房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单位:广东省_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_
二、项目名称:_税务总局数据中心(南海)机房专用设备集成及综合布线工程
工程地址:南海区_办事处_村委会
三、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四、工程规模:工程总预算为3076万元,本机房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A类标准机房
五、工期:约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
六、招标范围:对下面的1~11项进行深化设计和施工。第1-10项的深化设计依据附件1:广州市劲锋智能系统开发有限公司的《机房工程初步设计》;第11项的施工依据附件2:广州市设计院《办公区弱电初步设计》:
(1)机房装饰装修;
(2)机房供配电系统;
(3)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4)机房空调通风系统;
(5)机房综合布线系统;
(6)机房安防监控系统;
(7)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8)机房门禁系统
(9)电磁屏蔽机房系统;
(10)UPS机房、电信机房
(11)办公区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综合布线、有线电视、保安与安防监控、火灾漏电报警、应急广播及UPS电源布线等系统。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四项中的一项要求:
(1)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2)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必须已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持有效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或国家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5.持有效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
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自动化专业、计算机专业或电子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7.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自动化专业、计算机专业或电子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8.设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自动化专业、计算机专业或电子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9.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设计技术负责人的社保和劳动合同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10.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二项中的一项要求:
(1)近5年已成功完成过类似本招标工程造价在1000万或以上的机房及弱电施工项目及近5年已成功完成过类似本招标工程造价在1000万或以上的机房及弱电深化设计项目;
(2)近5年已成功完成过类似本招标工程造价在1000万或以上的机房及弱电施工(含深化设计)项目;
注:近5年指20_年至20_年。
11.投标人须提供UPS、精密空调设备的原厂商(中国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审查部分文件格式表5原厂商授权书)
12.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劳动纠纷等不良记录而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全部作废标处理。
九、报名时间:20_年11月9日~20_年11月13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南海区_交易中心
电话:
联系人:杨小姐
须携带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十、须携带公证书:
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企业注册地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如下公证书:
(1)法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法人签字、法人印章的证明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后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电子版)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在_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银行缴款(重要提示:缴款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款,即银行缴款单据上的缴款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名称,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_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人户名:_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②收款人账号:
③收款人开户行:
④款项来源:_总局数据中心(南海)机房专用设备集成及综合布线工程招标文件费;
⑤缴费金额:800元
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_年11月9日~20_年11月13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交易中心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20_年12月2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资料及相关证照原件同时递交。迟到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_交易中心
招标人:广东省_税务局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项目管理:深圳市_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_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邮箱:
电话:
传真:
综合布线工程合同 6
工程承包人: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人: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方 天津市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 天津复康路立交桥梁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已签订了与总包合同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实施之安全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2‰。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工程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有效使用;
2.1.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现场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
2.1.5在现场项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资料;
2.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提交给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分包人的施工场所,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分包人处理。
2.1.9工程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职权:______
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分包人的违约行为,应当追究其违约责任,有权向分包人开具收取违约金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金额在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可责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直接责令分包人的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审查有权部门的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协议约定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或运出施工现场的处理决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包括收取违约金通知)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分包人的项目经理签字,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负责人或分包项目经理,在通知到达时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工程现场须建立、健全分包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细,并挂墙上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包括其雇佣的其他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临时用工人员,下同))进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记录;
2.2.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工程现场挂墙上榜或附着相应的操作部位,具体落实和实施;
2.2.3足额投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须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2.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现场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5接受并服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据双方合同、本协议对分包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因分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上述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时,须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关身份及资格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提交给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对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的,应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由分包人委派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______
①起重吊装工程;
②脚手架工程;
③拆除工程;
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或者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人应当向工程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或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及交底,并须由施工作业班组组长及其所有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9分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2.2.11分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劳务(专业)分包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2.2.12分包人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设施和河中高压燃气管线等,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交专项的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按方案实施。
2.2.13分包人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部位)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2.15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分包人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书面告知,须经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16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书面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分包人对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认为不符合安全规定或不具体安全条件时,应拒绝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承包项目经理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劳务(专业)分包人未书面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的,视为分包人已对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计,并作了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并应拒绝任何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2.2.18分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大型提升设备等设设施前,应当以书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将其安全使用证或安全等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上述程序验收,或验收后尚有安全隐患,分包人未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通知有关单位整改、重新验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20分包人应在工程现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记录等安全生产状况,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承包项目经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2.2.21分包人应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在进入本工程现场前,分包人须对其作业人员重新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由于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进行重新教育培训,或无教育培训记录,或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2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包人未对作业人员培训,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23分包人应当书面告知其从业人员,书面告知应有作业人员的签收记录,且确保其从业人员做到以下安全事项:______
完全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应拒绝来自于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分包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完全了解并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分包人项目经理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书面报告;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或其作业人员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发生了安全事故,其后果和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4分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开工日期)之日起至劳务(专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止。其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2.25分包人应将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在进场后的5日内,向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在退场前一天,应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
2.2.26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缴纳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按劳务(专业)分包人实际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数,每人200元计算。缴纳方式为在承包人向劳务(专业)分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支付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时,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专业)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收据。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时,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结清(无息返还)。?
2.2.27分包人为履行上述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应依据本协议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发生事故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3.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向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报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24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由工程承包人组织分包人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分包人须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分包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须根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与处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事故发生或未杜绝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之总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由分包人支付给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款项中直接扣除。
4.违约责任
4.1工程承包人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协议第2.1款项下义务的,承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与处理。
4.2分包人违约责任
4.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责任明细,或无安全教育记录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无操作规程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能配备或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按规定每少一员,劳务(专业)分包人须承担1000元的违约,自检查之起,每员每迟到岗一天,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100元的违约金;进入现场时,未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交验,未将其复印件在工程承包人处备案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50元的违约金。
4.2.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没有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指导下,已具体实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须承担该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
4.2.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在实施工某分部或分项工程时,分包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施工技术书面说明及交底,或其书面说明及交底记录中没有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每少一人在其书面说明或交底记录上签字,分包人应承担20元的违约金。
4.2.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按本协议第2.2.9款的约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该安全警示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此类标志,每少一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 按本协议第2.2.10款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或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的,每发现一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因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劳务(专业)分包人全额承担第三人的伤害责任。
4.2.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规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或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或其它任何人员,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的,每发现一员,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1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无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或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未得到相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损害毗邻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线等处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定,未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因此被有关部门对承包人处罚的,该处罚额也作为劳务(专业)分包人的违约金。
4.2.1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未按本协议第2.2.14款的约定设置齐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或在入口处无明显标志的,该类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其入口处标志,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罚款。
4.2.1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每发现一员(件),分包人应承担50元的违约金;分包人对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无书面告知,若其书面告知未经作业人员签字确认的,分包人应承担每人次200元的违约责任。
4.2.1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其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或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存在安全问题,但仍然有作业人员从事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或以来自其他任何一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未予拒绝的,每发现一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责任。
4.2.1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无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无查验记录的,不论是由劳务(专业)分包人还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发现一件(台),分包人应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1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无验收记录或验收未合格的,不论其提供者是何方,劳务(专业)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台(套、件),由分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的检查记录少于每周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1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个人工作档案中无记录或记录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对进入本工程的作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培训及已考核合格记录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50元的违约金。
4.2.2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无具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从业的作业人员未按本协议第2.2.23款履行告知义务,或其告知内容不齐全,或其告知的书面文件无相应作业人员签字的,分包人应承担按每人次50元的违约金。
4.2.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无相应保险单,按其未办理保险单的人数,分包人应承担每人50元的违约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及其现场管理人员的处罚金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
4.2.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已进场人员,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的,分包人承担的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退场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的,由分包人承担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
4.3分包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由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安全管理员,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门向分包人发出《安全协议违约约金缴纳通知单》(详见附件格式),分包人应在接到此《安全协议违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违约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对工程承包人发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不服的,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争议的办法解决。分包人完全同意 并接受,在《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下达后,其违约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缴纳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按分包人通过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被驳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驳回后的5个工作内,将分包人已缴纳的违约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退回给劳务(专业)分包人。
5.争议
双方应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均应向工程承包人的工会提请裁决,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协议裁定。
6.其它
6.1本协议已有约定的按本协议约定,尚未约定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副本由双方分别各自提交主管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承包人:______(公章) 分包人: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 号:______ 帐 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综合布线工程合同 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诚建〃檀香山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诚建〃檀香山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与东环线交汇处
3、承包范围: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包括小区光纤通信系统和有线电视系统,其中小区光纤通信系统包括小区通信机房至单元弱电井及单元弱电井光纤接入至室内多媒体信息箱FTTH光纤入户两部分(含电话、宽带),通信机房由甲方指定专用机房,乙方建设通信机房按1100户的容量配置机柜及机柜内部所以设备,(含机房设备所用的强电箱、静电地板、防雷处理等),机房通风及所需配置的设备如空调等由甲方负责。有线电视系统包括有线电视设备箱及线路到户(住宅每户两个电视信息点)及信号开通。小区一期640户,每户一个多媒体信息箱(规格350*300*120MM),户内多媒体信息箱凿除洞孔、垃圾清理、箱体安装、光纤通信系统布放光纤至每户多媒体信息箱,有线电视系统自每户多媒体信息箱至客厅、主卧室布放两个电视点由乙方负责,多媒体信息箱至每个网络信息点不在本合同范围内。小区红线范围内室内外弱电管道预埋、桥架不在本工程范围内,由甲方负责建设。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设计、包调试。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以甲方工程部开具的开竣工通知单确定的开竣工日期为准,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进行,不得影响土建施工进度。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一期合同工程承包总价款: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每户单价为1000元/户,一期640户,以上价款包含所有的材料费、安装费、税金、利润、施工人员保险费等工程费用。二、三、四期根据工程实际数量按实结算,具体根据每期工程实际户数予以确定。
(2)乙方对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已充分了解并确认,施工中如无重大设计变更,均按以上约定单价标准执行;施工期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或国家有关文件调整,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期工程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期工程总价的
80%。
(2)每期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期工程结算总价的15%。
(3)预留质保金5%,每期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4)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有效建安税务发票。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 李建军 为本项目现场代表。
2、负责施工过程协调管理和竣工验收。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4、负责提供有关图纸及技术要求、提供工作面。
5、为乙方工程施工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6、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并提供临时给水点和用电点各一个,所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向乙方安装的设备提供设备接入电源并免费单独装表,负责每户多媒体信息箱220V电源接入。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向营运商收取电费(协议另行签订)。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制作安装时在现场指定工程 肖海鸥 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2、现场设立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文明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3、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做好材料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和各施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
4、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及土建主体承包单位的管理并严格按施工图定点放线,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将由乙方免费施工至甲方要求。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破坏及不污染产品和成品。如有破坏或污染,由乙方负责修补或清理,如不能修补或清理的,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费用的15%向乙方收取管理费。
8、做好设备自检、内部质量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监理方监督检查、对甲方、监理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从进场至竣工验收,乙方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
质量和进度控制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9、在安装期间内配合好施工范围同其它工程的施工。乙方承包本项工程,保证不转包和分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工程款,并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所有隐蔽工程完工,应由乙方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提前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甲方将及时组织验收,办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11、乙方任命的 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和技术,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监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指挥工程日常工作,并与甲方协调工作问题,以达到圆满完成工程任务。
1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
13、免费为甲方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培训;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并做好竣工资料的交接和技术交底工作。
14、乙方代表变动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相应的责任(合同文本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1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出具设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详图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安装施工,如有改动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更改内容通知甲方。
16、施工前提供施工图纸二套给甲方,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交甲方二套(有关部门的备案资料由乙方负责)。
17、对本工程实行“一年保修,终身维修”,凡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
18、乙方不承担总包配套管理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者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自查,经过试运行正常后,认为具备条件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变更资料、验收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联系单、测试报告、内部资料等)一式两份,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和资料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程验收书,乙方应将有关的技术资料、图纸等交付甲方。
4、工程验收合格前,所有设备、器材均由乙方负责保管。
5、验收标准:按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的文件其内容执行。
第六条 施工安全及文明措施
1、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坚持执行安全生产的十项技术措施,以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明确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做到遵守规章制度,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现场所制造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设备及机具放臵整齐。
3、经常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配套工程竣工,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若逾期达3天以上(含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法定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施工(甲方另作改动的除外),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经甲方、监理单位确认后,乙方需免费施工至设计要求。
4、本分项工程验收必须达到质检站核准的合格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结算,并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第八条 争议及纠纷的解决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双方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提请 株洲市芦淞区 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代表) 乙方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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