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3-06-29 11:39:5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热门】工程施工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工程项目:s207线吉河桥便道抢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环境协调、路基土石方、简易路面、钢便桥、道路安全标志、后期养护及旧桥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总价: 元(大写 元)。

  3、工程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17天。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公路工程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认真选择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必须报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质量乙方负全部责任。

  5、工程安全及法规制度

  ①、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移交,乙方应对全部施工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②、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所有结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担相关责任。

  ③、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管理不善或民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它财产损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向建设单位书面汇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④、爆破人员必须持有机关核发的爆破证,采购的火工器材要有运输证、存放证,存放要分类,建帐,严格实行领发制度,绝对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⑥、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外部环境由乙方自行处理,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额度以上月实际进度并检验合格工程价款的60%。

  ②、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

  7、其它:

  ①、本协议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变更。

  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止于新建桥梁施工单位进场交付后完毕。

  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为准。

  8、附件:施工图纸及及材料供应。

  8.1、合同签字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壹份,未经同意不得将图纸交第三方。

  8.2、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所有材料运输和保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对进场的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分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材料乙方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材料试验由施工员现场取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和标线》和行业标准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并符合交警部门验收标准。

  (二)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车位标线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反光标牌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余保修期为________年。人为或不可抗力影响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如发现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及时维修。

  五、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乙方取得公安交警支队停车场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待保修期满年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为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八、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的赔偿金。

  3.如因乙方质量原因无法通过交警部门验收,乙方须及时无偿返工,工期不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期限及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保修期满后止。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_________(盖章)施工单位:_________(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65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与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3、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负责载体桩施工资料的现场记录、收集、整理、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并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20xx装订,装订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共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合同条款,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任何一方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施工合同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施工合同基础上变更施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因乙方新购置一批自卸车辆,甲方应保证乙方土方总运量,不低于方。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停工,每天补偿车辆误工费500元。

  具体包括:

  2.1、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住宿通水通电,如断水断电超24小时,乙方无条件停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2、如天气及路况达到可开工的条件,甲方无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3、节假日、双休日或者银行出现故障和特殊情况可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过48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4、甲方保证施工工地内有人发货、验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成乙方不能够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的经济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3、付款方式及价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新标段,价格另议。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施工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施工合同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施工合同6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7

  业主:_____

  监理单位:_____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

  总投资:_______

  监理范围: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业主:(签章)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_

  邮编:_______

  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7、进场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期:本工程工期为天,自_______年_____月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

  9、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1、合同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4、计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3、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4、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应费用。

  6、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应审批手续。

  7、开工前双方对前期工程进行验收后交于乙方管理,如以后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

  8、协调处理好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与乙方在施工程序的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7、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取追究乙方责任,并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单的24小时内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但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延期交付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年,保修期限为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____元/天计算,支付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0、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按天/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履行方应在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14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详细书面。允许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挡墙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外的新增施工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新增内容

  1、新增土石方工程

  2、衡重式挡墙和重力式挡墙部分的'粘土夹片石回填。

  3、桩板式挡墙部分的砂卵石回填。

  4、地面建筑物拆除工程及拆迁工程引起青苗补偿、线路迁改等工作内容。

  二、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发包方确认的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

  三、质量标准

  按原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不变,即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

  四、工程量确认

  甲乙及监理工程师三方现场按实收方,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确认。

  五、综合单价的确定

  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计价。

  (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进行计价。

  (3)当报价中无对应项目和参照项目时,按20__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调整,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同期《重庆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若同期《重庆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双方认质认价进行结算,总价下浮6%(税金和认质认价部分除外)。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新增施工部分乙方按确认工程量报送给监理和发包人,发包人每月按确认的工程款70%支付。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在90日内审计完毕后无息支付至经审计确认工程结算金额的85%。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日内,支付至经审计确认工程结算金额的95%。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7日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100%)。

  七、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及保修条款按主合同执行。

  八、本补充协议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同原合同。本补充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持4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打(吃水井/工业用井/灌溉用井)一眼,协商条件如下:

  1.井深___________根管,管高_________,直径_________。

  2.价格每根水泥管_____元。打井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打井队的吃住。香烟。物品看管和所用的电费。压水。跟班。机油。柴油以及拉管运费,负责打井机的`进出厂地碾压地的赔偿,下管人工等事宜。

  4.乙方负责机井能按拔水泵为标准,负责井管费用,不负责出水量大小。

  5.打井进料前预支___________元,其余放架子算清帐,不欠帐。

  6.双方各自负责自己人员安全问题。

  7.如果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签字负责人负责,以此为据,双方共同遵守。

  电话:

  电话: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承包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座落地点:

  3、材料说明:详见报价清单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劳务、包材料、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安装质量、包安装验收合格等进行包干施工,向甲方交付劳务成果。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应按时完成电梯土建、基坑施工;电梯井道工程安装施工;电梯安装、调试、装修。同时保证合同电梯安装工程质量,包验收(包括甲乙双方组织的内部验收及质检部门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现行有效且的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试验方法等质量标准以及电梯厂商的技术要求。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安排材料进场,实施施工,并在年月日前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

  4.2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包干总价(含税)为:

  5.2合同包干总价款已包含电梯土建、基坑施工,电梯井道工程安装施工,电梯安装、调试、装修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目的的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甲方无须就本项目电梯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 xxx 付款方式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指定项目代表为。

  7.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梯厂商所提供的土建技术要求、井道钢结构技术要求、电梯安装技术要求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技术要求制作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交由甲方审定后乙方组织实施。

  7.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4协调业主给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电、用水、场地。

  7.5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7.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7施工过程中,甲方有监督按照图纸施工的权力。

  7.8按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指定的项目代表为:________。

  8.2乙方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3乙方须保证施工人员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甲方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土建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8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9施工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0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1负责电梯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3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

  8.14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双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

  8.15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16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因电梯本身质量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核验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5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

  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及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

  12.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上注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任一方按本合同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好友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公司后花园排水施工,路面维修及坟地清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包括附件和所有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区基建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后花园庙山、改建洗手台、小猪滑道、玻璃房墙体改建、停车场改建

  4、承包方式:后花园庙山、改建洗手台;小猪滑道、玻璃房墙体改建、停车场改建承包。

  5、工程期限:30天

  施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保质期1年。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要求施工。

  2、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经确认后,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4、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监督。

  5、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规程,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生产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程改造,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不予支付工程款项。

  8、乙方按照协议期限按期完工,如超过竣工时间,每日扣除工程款300元。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付款方式

  工程项目结束并甲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工程费用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予以支付全款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工期

  1、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的停工,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30天内验收,工程验收完成后30天时间内保证工程项目中位置不脱落、开裂等(人为原因造成除外)。如验收不合格,已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七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协议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协议,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照实赔偿。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耽误工期的应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解决不一致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协议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业主):乙方: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为: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棚的实际铺板面积计算(包括两边封挡)单价每平方米xxx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图纸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钢架构造由乙方提供方案,乙方自行搭配材料。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

  八、质保事宜

  本工程主结构架(含彩钢材)保用xxx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xxx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 乙方代表人:xxx

  二Oxx年xx月xx日 二Ox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

  2、工程内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叁佰陆拾万元整。工程预算总造价包括采购、制作、安装、税金等费用。(如工程量增加,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本协议签订,现场具备施工工作面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应于施工进场前,支付人民币陆拾万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的工程款发票后5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技术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交通标志制作安装、交通标线施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

  四、工期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10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完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个月,超过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0。2%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1、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

  2、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3、货物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相应的移交书面手续。

  4、负责按时支付工程款。(如未能按时付款,在宽限期内经催促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拆除并回收所提供产品,不予退还预付款,且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

  2、本协议中,项目施工的安全防范所需的施工安全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

  3、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施工,否则每延期一天应支付甲方已付工程款0.2%的违约金。

  4、如工程的施工需要总包方进行配合的,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部门请求仲裁。

  八、其它

  1、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主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及签约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毕后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5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13楼下水道维修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内容:

  台阶、栏杆拆除、挖沟拆除下水管道、安装下水管道、管道穿墙、井补洞、回填土、恢复台阶原装(相似)、安装栏杆,垃圾清理外运。

  三、工程地点:

  小区内

  四、合同工期:

  开竣工时间________至________。

  五、质量标准及材料:

  质量标准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建筑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六、工程款:万元,大写:

  七、资金来源及结算办法:

  本工程资金由乙方先期垫付,工程完工3天内结算支付100%。

  八、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时间及时清理现场维持秩序,为乙方施工创造适合条件。

  2、甲方负责因施工所需水、电等设施的供应,提供相应的图纸及测量纪录。

  3、甲方应协助对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

  4、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负责施工的组织与设计,维护施工秩序,承担施工安全及保卫工作。

  5、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环境,避免不必要的污染及噪音。

  6、乙方施工期间如需夜间施工或特殊工作业应征的甲方同意。

  九、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约定标准或建筑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2、验收程序:乙方按合同完工后,由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内部验收核准。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工程签证。

  十、工程量变更:

  甲方如有工程量变化,应提前____日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书面通知乙方,待双方协商订立变更协议后执行。

  十一、补充内容:

  本工程因工程量较小,施工比较困难,施工时间受限制,工期短,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一次拨付。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仲裁部门或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节。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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