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协议书

时间:2023-08-03 06:54:4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交易协议书(通用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易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易协议书(通用15篇)

交易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期货账户,委托乙方进行交易与操作。

  二、考核时间为5-10个交易日,考核内容如下:

  1)在考核周期内出现以下4种情况时,甲方强行终止合同:

  1.5笔单边亏损超过总资金的3%,警告;

  2.当日总亏损超过总资金的5%,警告;

  3.一周亏损超过总资金的7%,警告;

  4.总亏损超过总资金的20%,甲方可强行终止合同。

  2)在考核周期内达到以下3项要求的,视为合格,通过考核

  1.月盈利超过总资金的5%;

  2.连续2个月盈利超过总资金的5%;

  3.连续3个月盈利超过总资金的10%

  3)在考核期内,操盘手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连续3日交易次数必须达到5笔以上,动用资金为总资金的15%以上。

  三、考核周期内,甲方提供资金:

  1)第一周,甲方提供10万,乙方在本盈利超过20__,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20__,甲方不追加资金;

  2)第二周,甲方提供15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35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3500,甲方不追加资金;

  3)第三周,甲方提供20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50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5000,甲方不追加资金;

  4)第四周,甲方提供25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65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6500,甲方不追加资金;

  5)第五周,甲方提供30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80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8000,甲方不追加资金;

  6)第六周,甲方提供35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9500,甲方追加5万资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过9500,甲方不追加资金;

  7)第七周,甲方提供40万,乙方在本周盈利超过11000,甲方追加5万资金。

  暂定,每个操盘手资金40万封顶。

  如果盈利超过定额,可酌情申请追加更多的资金,视个人情况而定。

  四、工资和利润分成:

  底薪和50%的分红于每工作满月后的`下月15日;年底结清所有的工资和分红。分红如下:

  利润≤1万,无分红;

  1万≤利润≤2万,分红=5%;

  1万≤利润≤3万,分红=7%;

  1万≤利润≤4万,分红=9%;

  1万≤利润≤5万,分红=10%;

  超过5万的,按10%计。

  另,每月把公司净利润的5%拿出来均分,包括银信投资公司和银信进出口公司的所有员工;其余的留作公司资本。

  五、上班时间:

  分析师:8:30-11:50;13:00-17:00;20:00-21:00

  操盘手:8:30-11:50;13:00-15:30;20:30-01:00

  试用期:7-15天。

  六、甲方提供的密码乙方无权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码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地收回,停止合作。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2

  本协议中乙方免责条款用黑体表示,建议投资者充分了解远程网上交易委托的风险及本协议免责条款含义,谨慎考虑以决定是否选择网上交易委托及签订本协议。

  甲方:网上交易的直销投资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服务网站:http://www、 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销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按照本协议规定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变更等业务处理的交易方式。

  2、投资者:指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直销投资者。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份额变更情况及基本资料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开放式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6、申购:指开放式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7、赎回:指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单位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10、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2、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交易密码:指_______直销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 远程交易服务的内容

  本协议所述远程交易服务内容包括:变更基金账户信息,转托管,基金分红方式变更,提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撤销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申请等。

  第三条 网上交易风险提示

  如果甲方愿意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业务,甲方即被认为已经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

  乙方已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乙方在此郑重提醒甲方,网上交易仍然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分析、预测性资料,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

  5、投资者的网上交易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投资者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影响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7、投资者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甲方清楚地了解使用网上交易可能遭受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种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包括乙方免责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并已准确理解其含义。

  3、甲方确认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并接受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及《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最新的公开说明书的所有内容。甲方自愿通过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承诺上述业务视同甲方亲临乙方柜台办理。

  4、甲方保证用于投资乙方所设立、管理的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起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如有变化,甲方应及时变更相关资料。因甲方未能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单独使用网上交易方式,不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利用该系统从事基金代理买卖业务及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将确保其用于网上交易的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因甲方的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凡是使用甲方密码所进行的一切委托,均被视为甲方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甲方由于自己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9、甲方在发现或有理由认为存在未被授权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账号、密码时,应立即与乙方联系,甲方承诺采取相应的保护、防范措施。

  10、甲方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1、甲方对其各项委托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

  12、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乙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数据备份和故障恢复手段符合监管机关的规定。

  3、对甲方的网上交易,乙方对相关电子数据进行保留并作为甲方交易行为的证明。乙方对甲方的委托资料、委托事项和密码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透露甲方在乙方登记的任何资料。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有关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4、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当日,为甲方开通协议约定的交易委托方式。

  第六条 提示条款

  1、网上交易受理条件提示:

  甲方须与乙方需通过直销柜台或网上方式签订《投资者网上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甲方须在乙方的直销点或通过网上方式开立交易账户,该交易账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甲方通过网上方式开立账户时,须依据《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

  2、网上交易的开通、变更与终止提示:甲方欲开通或终止网上交易手段,须依据《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

  3、支付业务提示

  甲方须依据《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资金支付事宜。

  4、设备提示:甲方应具备本协议约定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

  5、密码提示:

  甲方用于网上交易的密码与柜台委托的交易密码一致。

  6、委托提示:

  a)甲方网上远程下达的委托,以乙方的系统记录为准。

  b)客户使用网上交易,需自行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上网费、电话费等。

  7、委托受理时间提示:

  认购期内,基金当日委托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每日下午17:00,如甲方17:00后提交委托申请,则乙方视甲方的委托申请为次日的申请,但认购申请中选择当日为有效期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在开放日,基金当日委托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下午15:00,如甲方15:00后提交委托申请,则甲方的委托申请按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请处理,但申购申请中选择当日为有效期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委托申请的时间以乙方系统自动记载时间为准。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因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通过约定的委托手段无法下达申请委托时;

  5、因甲方设备或通讯故障或设备未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致使乙方未能按时收到或者收取甲方的申请信息不完整;

  6、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导致交易密码泄露或遗失,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

  7、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第八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

  1、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本协议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网站及营业场所或以其他乙方认为可行的方式通知。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甲方的认可,但乙方增加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服务内容除外。

  2、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等发生变更,本协议将作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a)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同意终止。

  b)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c)甲方撤销直销交易账户或基金账户。

  d)甲方通过柜台或网上方式取消网上交易。

  e)乙方不作为甲方认购/申购所指向的基金或甲方所持有的基金的管理人。

  f)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g)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交易协议书3

  车主:________________

  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

  车主地址:____________

  买方地址:____________

  车主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合同法》,车主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牌号:___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

  四、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买方于20xx年8月15日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六、办理过户:车主向买方提供过户所需资料,由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由买方自己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车主在收到买方购车定金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车主将已付的.购车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给买方。

  2.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车主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给车主。

  八、该车在20__年__月__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__年_月__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

  十、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一、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年_月__日

  __年_月__日

交易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特别条款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证券帐号: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股票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

  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 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 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 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 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十条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交易协议书6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 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帐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帐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六条 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 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 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 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 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 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 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 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 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当甲方遗失证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 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六条 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条 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二十二、二十三条所指情形发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办理自助委托协议书(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系统买卖有价证券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办理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远程委托)开户时需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愿对所提供资料产生的结果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变更而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必要时可不定期通过自助委托系统变更交易密码(以下简称密码),因密码遗忘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示为甲方亲自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密码泄密造成证券被盗买盗卖)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操作时务必根据电脑屏幕或电话语言提示谨慎操作,因操作失误而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在证券交易中可能遇到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停电、通信故障、机器设备故障等。

  五、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刷卡委托、热自助委托)买卖证券的一切数据一律以乙方电脑资料为准。

  六、甲方的证券帐户卡和交易磁卡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向乙方申请挂失,挂失受理生效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参照乙方规定选择下列自助委托方式(请填写“是”或“否”)

  1.电话委托( )

  2.刷卡委托( )

  3.热自助委托( )

  4.远程委托( )

  八、本协议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执行。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7

  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购车标的。甲方现将 一辆转让给乙方,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汽车排量: ,自动/手动档,车身颜色: ,行驶公里: ,该车初次入户时间为 年 月 日。检验合格期至 年 月。

  第二条 价格。甲方同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二手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表示认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对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臵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够依法办理过户(或转籍)。

  2. 甲方转让车辆时,务必向乙方提供关于该车的一切证件、手续,包括购置本、购车发票、保险等,以保证车辆的合法性及符合转户条件。

  3.甲方将该车转让给乙方前,须保证该车无附带有法律责任,如关于该车的违章记录、交通肇事责任、经济纠纷、抵押等。如有上述情况,甲方须在该车转户前处理完毕。在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之前,因车辆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办理车辆过户(或转籍)过程中,因使用车辆所发生的问题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使用者负责和承担;车辆过户(或转籍)手续完成转交后,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关于该车的现状,及本协议签订前存在的瑕疵。

  5. 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第五条 过户。车辆的转让必须以过户的方式,一切费用均由 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对该车辆验收合格后,将购车款(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同时,甲方将车辆手续转交至乙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完车辆过户等权属转移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按车辆车款总额倍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未如实告知乙方车辆在过户(或转籍)之前发生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的问题,乙方从接收车辆之日起至180天内发现车辆存在合同第三条第二款表述的任一问题,将车辆无条件退给甲方,甲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乙方的全部车价款外,还应按车辆价款总额倍的标准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返还乙方已付车款,逾期每日按车款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购车往返所发生的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和工资等费用。

  4. 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或转籍)手续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按首付款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 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额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6.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解除合同。如甲方隐瞒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条关于该车的信息内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车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则无条件退款给乙方,并承担本协议第七条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共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作成《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8

  甲方:

  乙方:甲方在拥有1处,建筑面积平方米,水、电、暖、闭路电视等设施齐全,并且附带太阳能一个。甲方于年月日向购置此房产,实际产权归甲方。甲方现出售此房产。经中介,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的交易行为是自愿的'。

  2、经双方商定,成交房价为元元。

  3、交款方式及时间:经双方商定,交款一次付清。

  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交款元元,甲方给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4、房产办理手续:乙方向甲方交齐购房款后,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若进行过户,则由甲方提供过户所需有关证明材料,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此房产年月日前涉及所有费用含水、电、暖、电视闭路、维护等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6、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此房产的所有权归乙方。

  7、违约责任:此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元。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中介人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介人签字:

  年月日

交易协议书9

  卖家: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买家:__________;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的情况

  1、车类的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的颜色:_________ ;车牌的号码:______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的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3、买家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家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买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在车辆交付之时一次性付清。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约定,协议签订时,卖家需及时把该车辆交付给买家占用使用。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买家的使用。

  2、车辆本协议签订日以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买家无涉,签订日之后的各项费用由买家承担。

  3、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

  ①应买家的特殊要求,双方约定车辆继续挂靠在卖家的名下,并不立即发生实际的过户行为。若日后买家要求为该车辆办理过户,卖家需无条件、及时地协助买家办理。具体过户时间由双方约定。

  ②日后办理过户的费用由______________方承担。

  ③协议签订之日,车辆的所有权归买家。

  ④在未办理过户期间,该车辆发生的法律关系与卖家无涉,均有买家承担。

  4、因双方约定该车辆并不立即办理过户,故卖家需及时将买家使用该车辆时所发生的各项问题及时转告买家(如违章罚款通知)。若因卖家故意拖延给买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卖家需承担适当的责任。

  5、因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故卖家的亲属对该车辆不享有继承权。

  四、违约责任

  1、卖家在收到买家全部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的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家占有、使用。若卖家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则需向买家支付车辆总价款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若因卖家的责任导致车辆在约定之时不能过户,卖家须向买家支付车辆总价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3、买家应谨遵双方的约定,在车辆未办理过户期间谨慎小心、诚实信用,及时处理车辆所发生的各事项。若因买家未及时处理给卖家造成损失,买家需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买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地式贰份,买家一份,卖家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家: (签章) 卖家: (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交易协议书10

  甲方(持卡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股东代码: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 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 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 证券交易规定》和《 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 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 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 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 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 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 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 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互联网服务器可能出现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 和 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 和 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 》,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网上委托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交易协议书1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保证本协议标的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愿意以现金方式实行交易责任对保(以下简称责任对保),特订立本协议,以恪遵守。

  一、责任对保事项:

  (一)甲、乙双方进行本协议项下标的准备工作;

  (二)甲、乙双方正式订立《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

  (三)甲、乙双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二、责任对保的约定:

  (一)甲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二)乙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担保本方应全部履行的责任风险;

  三、责任风险的约定:

  甲、乙双方正式订立本协议并完成责任对保金的对押后:

  (一)甲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确认按照《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交易合同》无法履行而中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乙双方自行对本方所提供的且完成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所必需的证照、文件、公章、签字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发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双方均无责任。

  四、责任对保协议签订时需提供的证照:

  (一)甲方须提供贵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的资金证明。

  (二)乙方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司印章;不少于 万元的资金证明。

  五、责任对保金的对押方式和处置方式:

  (一)甲、乙双方共同指定 银行 支行作为责任对保金的监管人,责任对保金(现金)汇入监管人的专门账户。订立本协议的当日内,甲、乙双方的责任对保金汇入监管人账户。

  (二)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出现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种风险时,若是甲方的风险责任过失,则乙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甲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甲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若是乙方的风险过失,则甲方收回本方的责任对保金并全额获得乙方的责任对保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乙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和追索权。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互不究责。

  (四)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事项,甲乙双方收回各自的责任对保金。

  (五)风险责任过失方造成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中止,由风险责任方向责任对保金监管人发出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处置责任对保金的通知书,风险自认过失方物条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义务。如果拒绝履行,则通过人民法院裁定,其责任对保金在原定款项额的基础上双倍支出,甲、乙双方均同意。

  六、监管费用的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监管费用,由风险过失方承担。未发生风险责任过失,则由合同双方各承担监管费用的50%。

  七、本协议生效、存续、终止

  (一)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完成责任对保金对押手续之时起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之时起至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交易各事项完成之日止,为本协议的有效存续期。

  (三)全部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的责任对保事项,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因甲方或乙方的责任风险过失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处置后,本协议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项下标的交易中止,本协议自行终止,

  八、其他

  (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无副本),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对保监管人一份。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执行中产生异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交易协议书12

  甲方(卖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买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根据《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养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3、乙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安全状况良好,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甲方拥有该车的所有权,该车辆挂靠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手续齐全。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将购车款全部支付给甲方,此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车辆的所有权自交付后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约定不办理过户手续。

  2、车辆自交付以后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谨遵合同的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的购车款后,需积极、及时的移交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乙方占有、使用;任何一方违约,须支付购车款的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五、补充条款

  1、双方确认合同签订时,车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车辆所有权及挂靠人均转移至乙方;车辆转让后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管辖

  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如发生经济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合同签订地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交易协议书13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自己的摩托车一辆(品牌,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协议该车价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

  三、付款方式:分为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_________元,第二次支付该车的全部余款元。

  四、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内支付余款,如乙方到期不支付余款,甲方有权将该车收回,乙方及其家属不得干涉。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将按乙方交付定金和20%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按乙方支付的.定金提出20%为违约金。

  六、在乙方提车前,乙方必须将自己及家人的户口本复印一份,交由甲方,待乙方支付余款后,甲方退还乙方户口本复印件。

  七、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

交易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系卖房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系买房人)

  丙方:______________(系保证机构)

  为保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安全,保障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______________,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共同委托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提供资金划转服务。

  第二条 本协议所示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从乙方第一笔资金存入丙方设立的 “专用账户”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产证、甲方收到交易结算资金之日止。

  第三条 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专用账户”,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种划转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不收取定金或乙方将定金存入丙方所设“专用账户”内的,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全部房价款(含定金)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2.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先行将购房定金(不超过房价款的____%)直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剩余房价款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划转,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剩余房价款一次性或分期存入丙方在上述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在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乙方取得新产权证、甲方取得办结单时,乙方授权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甲方可持办结单、《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支取交易结算资金。

  第五条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专用账户”内交易结算资金在托管期限内的利息收入并划付给乙方。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甲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3)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到丙方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时,甲方应主动向丙方出示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开具的办结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4)资金托管期限内,甲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于_____日内通知丙方;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开展正常的资金划转活动;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乙方应向丙方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存量房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按时将房价款存入丙方设立的“专用账户”内;

  (4)资金托管期限内,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在_____日内通知丙方;

  3.丙方的责任

  (1)丙方应负责对“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

  (2)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业务时,丙方应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3)丙方确认乙方已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金额的房价款存入“专用账户”后,应向乙方开具《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

  (4)丙方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甲方开具《托管资金支取凭证》,并及时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划付给甲方;

  (5)资金托管期限内,丙方应接受甲方或乙方的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6)资金托管期限内,丙方更改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时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和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房源信息并危及到交易结算资金安全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乙、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造成乙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丙方“专用账户”或司法机关对乙方存入“专用账户”下乙方子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进行冻结造成交易无法完成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面不履行本协议内容的,甲、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或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在交易结算资金托管期限内未按本协议约定划转“专用账户”内资金,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

  1.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过程中,经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因不符合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

  2.甲乙双方因故终止该房屋交易的或由甲、乙双方所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造成交易终止的,经丙方审核确认后,丙方将乙方已存入丙方“专用账户”的交易结算资金退还;

  3.甲方有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需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的,乙方需要依法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归甲方所有的',丙方可将乙方已存入“专用账户”中的定金划付给甲方;

  4.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的一方应当及时告知另两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且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两方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交易结算资金自“专用账户”划付给甲方时,应划入甲方在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交易结算资金自“专用账户”退还给乙方时,应划入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个人结算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资金托管期限内,不得注销上述个人结算账户,甲、乙、丙三方均不得要求将交易结算资金划入其他账户。

  第十条 丙方□不向甲乙双方收取资金划转服务费用□收取资金划转服务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若有关部门对“专用账户”进行冻结或扣划,丙方及为丙方开设“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有义务出示证据以证明交易结算资金及其银行账户的性质。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用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本协议由未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签订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此处盖章并由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签字。

  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易协议书15

  协议编号:

  乙方基金账号: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者):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电话自助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查询、设置和变更分红方式、密码修改。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电话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立了基金交易帐户的投资者。

  三、本协议项下电话交易通过电话语音系统实现。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转人工座席咨询。

  四、乙方通过电话下达的.交易指令,均通过电脑系统记录的资料进行自动识别,乙方对其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申请开立电话交易时,须设立密码。甲方根据乙方输入的交易账号和密码作为判认电话交易对方的依据。

  六、乙方务必注意电话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凡使用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在将足额资金汇入甲方基金销售专户后通过电话提交认购、申购申请,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将足额认(申)购款项汇入上述直销专户,将导致其申请无效。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到达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八、乙方赎回申请,应在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提出,否则电话系统无法接收该申请,申请无效。赎回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到达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九、乙方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 00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 00份基金单位,甲方有权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十、乙方电话交易申请当日有效。乙方于每基金开放日9:30至 5:00开通, 5:00以后的电话申请均归属于下一交易日。

  十一、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电话系统故障、天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无法接收、无法处理、延迟接收或迟延处理乙方的申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

  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协议书】相关文章:

交易协议书02-23

交易协议书12-03

交易协议书15篇03-06

证券交易协议书05-06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03-13

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书12-01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范本10-12

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01-10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