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合同

时间:2022-12-04 17:54:2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的合同集锦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的合同集锦15篇

工程的合同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乙方承揽甲方土方工程等事宜,制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及价款:______元/m3一次性包死(含一切费用)

  三、工期:本合同全部工程于____年____月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共_____天。在施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况外,工期不予顺延。

  1、因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材料、设备以及其它约定的条件,以及设备不符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的。

  四、工程质量和保修

  1.工程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经甲方、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甲乙双方的技术交底文件和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和业主代表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影印件或原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

  4.甲方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乙方施工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或有关技术规范,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停工或返工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经验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按国家关于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此项费用。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含进度款和结算款);

  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报建手续并协调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关系;

  3.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指挥,派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签证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

  4.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图纸、资料;

  5.在开工前,就本工程及相关项目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人员的暂住证及劳动用工手续;

  7.核查乙方进场人员安全教育证,培训上岗证;

  9.负责组织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乙方需组织适宜人员配合甲方进行试验工作;

  10.负责指导乙方进行相关施工资料的填报工作。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现场指挥及管理;

  2.服从甲方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的管理;接受甲方按制订的工程进度奖罚制度进行奖罚.对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负责;

  3.按时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

  4.负责根据本合同关于施工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甲方指令等)编制组织,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5.制定妥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6.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

  六、结算以及付款方式:

  1、以甲、乙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本合同自签定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一次拨付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拨给乙方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________的尾数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比例拨付工程款的,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必须提供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工期不予顺延。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甲方必须给予乙方施工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八、乙方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乙方必须将土方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外运和乱弃。

  十、违约处理: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整。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支付给乙方利息。

  十一、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可以约定将与该工程有关的工程项目一览表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的附件,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共同遵守。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2

  甲方: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

  工程总价值(包含人工、材料、_______排山、_______施工设备、_______施工人员意外保险费及施工一切费用):_______施工地点:结算时间:_______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_______结算方式:_______现金支付

  一、合同宗旨

  1、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于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签订本合同,并同时开始进场施工作业。

  2、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要求制定。

  二、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施工作业规范指导并监管工作进度以及施工质量。

  (2)甲方有权随时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视察指导,并制止违规作业及一切不安全行为。

  (3)甲方有权随时对于施工期间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改正并拆除从新再造。

  (4)工程完工后甲方对乙方工程验收并对不合格的部位提出返工从修的.要求,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5)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工程总价值合共_______元整,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

  (1)乙方必须按有关建筑铺贴标准按正规施工规范要求按质、按量、安全完成外墙铺贴修缮工作。

  (2)乙方负责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乙方开工前要对工作环境、街巷路人安全设施、街巷隔离引导措施、高空落物措施、排山牢固措施必须配备到位。施工期间安排人员实时对街巷道路做好引导工作,确保街巷安全畅通。一切涉及安全防护设施由乙方提供并配备到位。

  (3)乙方要对自身的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购买劳动保险以及双关的人身意外保险后方可进场施工。

  (4)乙方严禁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水源,若工作需要由甲方提供,使用期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街巷整洁,施工垃圾乙方负责清扫处理,每天收工前将街巷清理干净。

  (6)乙方严禁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做成一切后果由乙方独力承担。

  三、甲乙双方安全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人身、财产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独力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甲、乙方以外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事故或乙方原因造第三方人身、财产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独力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保证派遣具有合法施工资格、身体健康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规”的有关规定,切实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其所派遣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独力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_______涉及法律、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独力承担。

  四、本工程外包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厨房设备维修及排烟系统清洗工程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厨房设备维修及排烟系统清洗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厨房设备维修及排烟系统清洗。

  4.施工期限:_________天,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5.承包方式:_____一次性包定(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

  第二条 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详见甲方提供的维修清洗设备清单(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含材料、人工费及乙方所需向国家和单位应缴纳的各项税收。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工程款 待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工程总发票及验收单后,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 %,即人民币 元,余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完税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支付。

  第五条 维修清洗工作的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日内完成验收。

  2._____维修的厨房设备的质量验收,乙方按维修清单内容维修完毕后,由乙方维修人员、甲方厨房相关负责人及工程部签名确认,维修质量以满足维修设备正常运行使用为准。

  3.清洗的厨房设备的质量验收,乙方需按甲方指定要求完成清单内容的设备清洗,并且经过甲方相关厨房及工程部现场负责人签名确认为准。具体验收标准为:

  (1)厨房风机内面油污清洁度达_____%以上

  (2)油烟管道内侧清洁度达_____%

  (3)烟罩内侧清洁度达_____%

  (4)炉头、炉面清洁度达_____%,表面无明显污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1.提供和创造除油、清洗所需的水、电、施工场地等必备条件,安排作业时间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及竣工验收。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施工以不影响甲方使用为前提,按报价项目清单及本合同约定标准对厨房设备进行维修及排烟系统等设备进行除油、清洗和修理,并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施工安全工作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保证道路畅通。

  第八条 保修

  乙方维修过的设备,对维修部分保修 个月对维修设备整体, 个月内,乙方在不发生维修材料费用的'基础上协助甲方检查、维护。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否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维修清洗设备清单的规定履行维修、清洗和保修义务。如拖延工期,每延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元如维修、清洗不合格,应立即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该期间计入工期,如导致工期延误,按上述约定处理。拖延工期超过天,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并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对上述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款中自行扣除。

  3.乙方应积极履行保修责任,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可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管辖 。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十三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四条 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 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20年__月__日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包括下列各子系统: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第二条所包含弱电子系统工程建设的深化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报审、验收、检测、开通、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工作,以招标书和发包人确认的新增加项目为准。验收合格后乙方承担两年免费维保。

  四、合同工期

  乙方应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内竣工。与甲方总的工期相配合,完成系统试运行及各方验收,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如因土建安装装修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经监理及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

  1、监控点能清晰看到人员和车辆的活动情况;如果安装完毕,有光源不足的点,承包人无条件补充光源,发包人不增加费用;

  2、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合同总价包含的内容详见报价汇总表(见合同附件)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1本合同协议书;

  1.2招标书及其补充说明;

  1.3投标书及其附件;

  1.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5图纸(甲方提供的楼层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

  1.6工程报价汇总表和分项报价清单;

  1.7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他书面、电子文件;

  1.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解释顺序

  2、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2.1本合同协议书;

  2.2招标书和投标书及其附件;

  2.3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2.4图纸(同1.5所述);

  2.5工程报价单。

  九、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1适用法律和法规

  3.1.1本合同文件适用《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法律规定、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文件以及关于强化文明施工的措施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3.2适用标准、规范

  3.2.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省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工程建设标准。

  3.3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须提供。

  3.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乙方编制相关标准及规范,经监理及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甲方也可以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乙方应根据要求免费提供中文译本。

  十、深化设计图纸

  4、乙方向甲方提供深化设计图纸日期和套数:本合同书签订后15天内提供施工图陆套,竣工后15天内提供竣工图肆套。甲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乙方代为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不得擅自移至其他地点、其他项目使用或套用。

  十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6、甲方委托的监理代表甲方负责质量、进度、投资的全过程监理控制。监理签发任何涉及资金、工程量计量及变更、停工通知、复工通知均需得到甲方批准。

  7、甲方派驻的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一切权利。

  8、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本工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9、甲方工作

  9.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进场前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场的施工条件。

  9.2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内容:

  9.2.1协助乙方处理与监理方、业主等第三方的关系,以及工程中需协调的工作。

  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程月度报告及工程范围内有关问题的专题报告;在合理的范9.2.2围内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现场或节点提前完成相关联的工作;有权督促及检查乙方对整个弱电系统工程的半成品及成品进行保护及做好现场安保工作。

  监理、甲方在项目跟踪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在整个系统项目的施工过程实9.2.3施中有不符合国家法规和合同约定的事宜,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整。并经监理及甲方进行确认。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所延误的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9.2.4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为乙方签发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和完工交接证书。

  9.2.5当监理或甲方一旦发现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执行合同中玩忽职守、不能胜任或做出了一些严重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时。监理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人员。

  9.2.6当甲方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法规要求的,在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据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扣除违约金1000.00元。累积三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9.2.7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乙方承包部分弱电工程的申报审批、验收检测工作由乙方在合同竣工日期前完成,其间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以内,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追加任何费用。甲方只负责相关协助工作。

  10、乙方工作

  10.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乙方完成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提交合格的深化设计图纸。

  10.1.1 10.1.2现场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界面划分时间:乙方进场施工前7天内和总包土建、水电安装、装饰等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10.1.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下月的月进度计划。

  10.1.4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费用,或使用现场塔吊、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和总包单位协商解决,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保护。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保护的,其费用由乙方提供预算,经甲方同意后支付。

  10.1.6施工场地文明安全施工的要求:符合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要求,符合现场总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要求。

  10.1.7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内所有乙方的人员、设备、物资的安全工作,若由于乙方管理不力或措施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1.8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现场总包的管理,配合总包的施工进度。

  11、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11.1必须严格保守各系统设计及施工的机密。

  11.2管理、组织、协调系统工程的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对整个系统及设备的技术、施工、集成、验收、保修等承担责任。

  11.3应负责整个系统工程初验收,并配合甲方、监理进行整个系统工程验收。

  11.4乙方在进场后依据提供的施工图纸,负责对预埋管线的技术检查,预埋管线工

  作可委托现场安装公司承担。

  十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2、进度计划

  12.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项目人员配备)和进度计

  划的时间: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后7日历天内。

  12.2监理和甲方确认的时间:乙方提供后2天内确认。

  12.3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乙方编制具体施工

  进度计划并全力作好配合工作。

  12.4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后执行,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而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推迟支付工程款。

  13、开工及延期开工

  13.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规定的开工日期前7日历天,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该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不答复则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14、暂停施工

  监理或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监理或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在完成监理或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或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或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工期延误

  15.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在下列条款情况发生7日历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和监理提出报告。甲方和监理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或提供错误指令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总工程量的10%时;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计划外停水、停电造成累计超过8小时;

  (4)因土建施工延期或其他施工方责任而造成的乙方弱电施工的部分无法进行;

  (5)不可抗力因素;

  (6)合同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5.2若因乙方下列原因所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给予甲方结算价的万分之三作为补偿。

  (1)因乙方违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整改、返工的施工时间,均计入施工工期。

  (2)因乙方违反规范施工、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没按合同规定进行设备配置时,经甲方及监理甲方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均计入施工工期。

  (3)工程施工期间或完成后接受甲方或监理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而进行的整改引起的工期延误均计入施工工期。

  16、工程竣工

  16.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万分之三的未结算工程款。

  16.3施工中甲方不要求提前竣工,乙方可以根据情况或出于其它考虑提前竣工,乙方承担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采取的所有措施费用。

  十三、质量与验收

  17、工程质量

  17.1弱电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施工和安装应做到:设计合理、经济实用、安全可靠和维护方便。产品采用的设计技术标准应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设计技术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技术要求达不到应有的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7.2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不能影响甲方评标创优,同时甲方评标创优申报时,应将乙方作为参建单位。

  17.3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7.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8、检查和返工

  18.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检验。在不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前提下,乙方应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3因甲方指令失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1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和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9.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均需报监理验收,重点部位会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共同验收,涉及工程造价变动的由甲方造价人员一起验收。

  19.3经甲方、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又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0、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组织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21、工程试车

  21.1所有弱电子项工程需要试车,试车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施工安装范围相一致。 21.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结束,甲方、监理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1.3甲方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向乙方说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试车,甲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21.4双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试车达到验收标准。试车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承担修改设计、设备产品更换、安装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试车费用按招标要求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所有试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甲方已经认可试车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十四、安全施工

  22、安全施工与检查

  22.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包、监理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2.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违反总包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23、安全保护

  23.1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及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监理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3.2由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属于乙方责任的一切安全责任。

  24、事故处理

  2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4.2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25、合同价款

  25.1本合同价款是根据招投标内容,双方同意的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具体价款见投标文件报价单。本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澄清文件所要求的弱电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施工、调试和维保所有功能的全部费用。合同价为固定总价一次包定,施工期间除业主原因外不作任何调整;如业主原因变更,增减的数量可按实计量,但价格执行定标时双方所确定的单价及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25.2本工程为总价固定合同,若工程量发生实际变更,则竣工后需要重新结算。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因甲方要求变更而引致变化,其单价和造价须经甲方另行书面确认。

  (2)乙方的投标技术方案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设计规范时,乙方应负责修改方案。因修改方案而引起的造价上涨,甲方不予调整价格;因修改方案而引起的造价下降,则甲方将相应降低造价。

  (3)乙方的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在施工现场要和各总包、分包协作配合,其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26.1甲方将以按阶段、视进度的方法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币种为人民币。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十六、不良履约

  27.1出现下列不良履约情况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不良履约情况停止

  (1)乙方在施工中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要求;

  (2)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3)乙方无故停工;

  (4)乙方故意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的指令。

  十七、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双方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约定:

  (1)乙方不得随意对经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或修改,须经过甲方及监理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2)凡属设计变更,均由乙方对其做出因变更使工期、质量所受影响的评估,由乙方报监理、甲方审核后,由监理和甲方下达变更指令。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29.2施工中双方认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相互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乙方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图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因甲方原因引致的变更,甲方承担乙方的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引致的变更,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

  29.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历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0.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日历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但是,变更工程价款低于合同工程价款时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价款。

  30.3甲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日内予以答复。若甲方指令或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不能套用报价清单的,变更内容造价按工、料、机分析后报监理、甲方审核,甲方和乙方协商决定。

  30.4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决算时一并支付。

  30.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所有弱电系统的竣工资料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全面规范的整理资料,提交的份数按有关规定再增加一份提交甲方。乙方将下列验收资料(但不限于)装订成《竣工文档》提交甲方:

  A、工程实施方案

  B、工程竣工图纸

  C、检验记录

  D、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31.2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图,工程竣工后15天内提交竣工资料。

  (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乙方在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提交甲方。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乙方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甲方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乙方加盖竣工图章交甲方。

  (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应由乙方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4)提供电子文档二套。

  31.3工程完工后应提供的工程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文档(包括:隐藏工程、系统、接线、设备安装等文件)

  (2)系统测试文件

  (3)用户培训文件

  (4)系统维护文件

  (5)质量保证文件

  (6)竣工验收文件

  31.4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验收通过。项目将进入维保期。

  31.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重新验收通过的日期。

  31.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31.6.1中间验收

  (1)乙方应及时组织管线验收、单位设备验收、系统工程验收、集成验收。在上述各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监理及甲方提出布线系统项目中间验收申请,组织由监理、甲方、及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布线系统项目进行中间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整改、返工。并重新组织验收,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中间验收结论并不视为甲方已对该部分单项工程或单体设备验收合格,最终验收以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为准。

  31.6.2验收费用与验收标准

  (1)竣工验收过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手段和方式由监理和甲方共同确定。

  (2)验收的依据标准如下:

  a)制造商的产品验收标准(乙方提供);

  b)满足国家和行业规定要求的专业质量验收要求;

  c)投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其中列明的各类标准规范;

  d)投标者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提供相应制造厂商的质量保证书;

  e)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对系统项目的验收并取得相应证书;

  f)国家主管部门有关建筑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

  g)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h)国内没有标准的参照国际通用标准。

  32本工程的验收分三步进行:

  乙方于工程完工(包括调试工作)后,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并由乙方组织,由甲方、监理方参加,进行完工的初验收,就乙方是否完成设计图纸规定的工作内容进行验收。乙方在此之前,应根据有关法令的要求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的验收并取得相应证书。验收后,如无整改要求的,验收之日为实际的竣工日期,并作为工期延误责任的计算依据。如甲方、监理方依据合同和验收标准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最后一次通过整改的日期为实际的竣工日期。

  33工程的试运行期间发现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之处,乙方应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使用人的要求进行整改至完善,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合同弱电系统完工,工程经试运行后,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方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各方均一致通过验收的,由甲方签发验收合格证明给乙方。

  35乙方应负责所承包的整个系统工程资料的整理和档案工作,做到资料文件与施工同步,工程完工,按省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要求编辑、并按要求装帧交于甲方,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36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视为该部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38、竣工结算

  38.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条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8.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十五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最后签订工程结算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

  38.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38.4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协议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九、售后服务与质量保修

  39、售后服务

  39.1用户培训要求

  (1)为确保甲方的工程人员和管理人员能对乙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运行、损耗和例行维护、事故的处理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乙方必须无偿对甲方的有关工程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需的设施和课程均由乙方负责。

  (2)培训应由乙方委派代表或制造商代表在现场进行。乙方须预先编制一套详尽的培训计划,列出每项课程的大纲、培训教师资料及培训所需时间,同时,乙方应按每项课程提出各种接受培训的学员应具备的资历要求,使有关的培训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3)乙方必须在现场调试培训前向受训学员提交并解释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资料,从而使他们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

  (4)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可以用已安装、测试和交付试运转的装置和设备对甲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内须提供的备用零部件。为了便于培训,乙方应提供足够的材料、设备、样本、模型和设备内部透视等资料的复印本、幻灯、影片以及其他各种需要的培训教材文件,以方便培训工作的进行。培训课程完成后,有关装备和教材将为甲方所有,以便日后甲方自行对其他员工进行辅助性培训之用。所有教材文件须以中文描述。

  40、质量保修

  40.1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40.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40.3质量保修的工作和主要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40.4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

  40.4.1本工程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两年。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设备、材料和施工等方面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40.4.2在质保期内需对工程进行免费维修(不可抗力造成损坏不在维修范围),并对缺陷设备等方面进行免费更换,同时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各系统免费提供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免费提供紧急维修服务,并要求24小时到达现场。

  40.4.3保修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保持系统的正常运作,如有需要时须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工作,包括:提供材料、清理物料及劳务等。

  (2)提供维修保养记录书,以便甲方工作人员随时查阅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部件更换次数、检查及维修日期等记录。

  (3)按照以下要求安排定期维修及检查:

  a、对所有系统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b、清理所有主要设备。

  c、调试所有设备。

  d、替换所有不正常的弱电及机电设备的监控设备。

  (4)无论在正常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收到甲方紧急事故报警时,乙方须负责在两个小时之内做出有效的回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抢修工作。

  40.4.4乙方应提供供货厂商指南,列出每一种型号设备、材料和附件的供应厂商和代理商的名单,并详细列明这些厂商的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40.4.5设备供货厂商所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该设备的质保期以供货厂商所提供的质保期为准。保修内容虽不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但属本合同中的质量问题亦属于乙方应提供的保修内容。

  二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41、违约

  41.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价款;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延付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

  41.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该项违约,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中标后乙方在投标书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在监理甲方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且保证常驻工地现场,节假日不作硬性规定,项目班子成员的变更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在合同实施中,甲方对不称职的项目班子成员有权要求乙方充实调整。

  (3)在工程施工期间,未经监理甲方批准,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缺员30%以上,在监理甲方发出3次书面警告后5日内,甲方将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异议。

  (4)如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重新通过验收。乙方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一再返修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6)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除了根据上述条款支付的违约金外,乙方未能根据合同协议的工程进度表及编制的其他工作计划所规定的日期之内,完成其他工作事项,乙方还应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7)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1.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2、争议

  4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实有效的仲裁规则提起仲裁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4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十一、工程管理

  4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调度、指挥,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在安全文明生产、质量、进度、资料管理、工程配合、现场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协调一致,抓好工程质量、安全、资料管理和工程进度,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管理费用。

  44监理单位代表甲方实施工程的现场管理,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程所有部位以及任何工艺、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必需为监理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数据。

  二十二、工程分包

  45、工程分包

  45.1乙方按合同约定承包本工程的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及调试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5.2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5.3经甲方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得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5.4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甲方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工程款项。

  二十三、不可抗力

  46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其他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47.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8.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下列方法分别承担:

  48.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8.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8.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8.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8.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8.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9.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四、保险

  50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1.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二十五、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

  52.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5%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在未发生乙方违约事项的前提下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53.双方约定合同违约金最高额为合同价款的5%。

  二十六、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本工程中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应取得甲方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54.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55.乙方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十七、合同解除

  56.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57.停止施工超过60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8.乙方有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见有关违约部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59.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9.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9.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的工程价款。

  60.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6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签约地在项目所在地,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及资料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至95%,本合同除售后服务与质量保修内容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即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与质量保修内容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对整个系统免费质量保修两年。保修金的支付按本合同26.1条第(7)款执行。

  6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十九、合同份数

  64.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正本、叁份副本。

  三十、合同附件

  65合同附件:

  65.1报价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的合同5

  (一)分公司或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1、分公司签订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对于何为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项目部签订的合同

  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有些是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严格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如果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是有代理权的,那么此类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3、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还有一种情形,是由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上既没有公章也没有项目部章,只有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的`签字。这类合同的效力认定要分两种情况:其一,项目经理如果是施工单位的职工,那么这种行为一般认定为职务行为,对于职务行为,施工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其二,项目经理如果不是单位的职工,实质上是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这类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因法律上成立表见代理而认定有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订立合同,债权人要求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部或者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限的除外。”

  对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同,虽然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成立表见代理,但是在理论上还是存在争议。由于实际施工人仅仅只是挂靠在施工单位,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实际是由实际施工人承担的,因此实际施工人是一个独立的身份,其行为并不是代表施工单位,从实质上来说不是代理行为或者表见代理;因为无论是代理行为还是表见代理,其最终的民事责任都应当是由被代理人即施工单位来承担的。实际施工人的这种特殊身份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已被合同相对方所掌握,并且也明知合同实际的权利义务承受人为实际施工人,但是在诉讼中合同相对方又往往基于其是实际施工人进而主张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成立表见代理,在法律上是一个矛盾,值得商榷。

  (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筑项目应当经过立项、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如果上述手续不完备,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无效?这类合同的效力又是否能够补正?目前司法实践与各地法院对该问题均有不同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诉人贵州黔民水泥厂与被上诉人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衡阳建设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认为:双方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认定合同无效。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二条规定,“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予以竣工核实的,可认定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应认定合同有效。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超规模建设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起诉前补办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涉案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主张合同无效的,在开庭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无效;开庭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有效。”

  5、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有关施工许可证的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影响合同效力性的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十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宜将因发包人的用地手续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认定所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工程的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xx公司按GB/T24001-20xxidtISO14001:20xx并确立了适合公司实际的企业环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确立了适合公司实际的企业环境方针。按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发包方有义务对承包方进行环境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发包方有权利对承包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要求的现象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

  2、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管理要求,现场负责人清楚了解发包方环境要求。

  3、承包方必须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或措施。

  4、承包方必须按指定场地堆放施工物料,并采取适当的覆盖措施,防止飞扬。

  5、承包方在物料进场和垃圾外运时,进厂车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严禁鸣笛;按限速牌行驶并采取适当措施使物料和垃圾不泄露,不遗洒。

  6、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尘土飞扬。噪音排放符合GB12348-90Ⅲ类标准。

  7、承包方在撤厂前清洁施工现场,垃圾全部清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经发包方检查合格后方可撤厂。

  8、本合同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申请时,本合同自动顺延有效,直至新的合同签定。

  9、合同签定履行地:xx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结合本环保冶理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预算及工程款的支付

  1.本项工程预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2.以上费用已包含运输、二次搬运、安装、保修、税金、等费用。

  3.甲方以形式按照以下时间支付合同款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全部施工完毕并由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2.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

  (1)不可抗力;

  (2)甲方书面确认的顺延情形;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验收规定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责任

  1.从_________起_________年内乙方对所安装工程出现的等问题承担保修责任。

  2.保修期内若工程出现上述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维修或更换完毕。

  3.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所有用料的质量及安装等问题导致的所有责任。

  六、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场安装前使施工场地具备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并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3.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七、乙方责任

  1.负责将有关的用料运送到施工现场。

  2.保证所有用料皆符合国家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向甲方提供用料的样本。

  3.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以及用料防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等工作。

  4.从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含环保),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进行维修。

  5.乙方进场施工后,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做好防火、用电安全及人身安全教育工作。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6.乙方负责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凡因报批手续造成的一切工程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7.承担因施工发生的水电等费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与约定相符的用料,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的解决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密条款:双方皆对本合同及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事务负有保密责任,若违反本条约定,则违约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若同意分包,则分包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且乙方须与分包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及附件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工程的合同8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各自在工程当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亮化合同。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亮化施工项目

  二、项目需要的亮化材料

  见亮化材料清单及报价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人民币_______小写:_______元大写:_______合同总金额包括:___________

  2、不含税费及增项;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交付验收标准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由双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2、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

  3、电源连接等施工中因施工与有关部门产生的问题,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五、安装地点及工期

  安装地点:甲方项目所在地。

  工期:合同生效后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

  2、货到甲方项目所在地,验收施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

  3、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

  七、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安装并调试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两年,保修期终身(质保期满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

  1、本项目材料清单、增项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共计三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的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 工程场地回填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四、工程范围:

  五、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为 个月。

  六、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程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其单价为 元每立方,总土方量约 ,约计 元。

  七、质保金:乙方在签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 万元,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将质保金返还给乙方。施工期间乙方不得由任何借口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万元。所有前期工程与甲方无关。

  八、工程结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一次性付至结算价的 %,剩余尾款 内付清。

  九、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指定标高的.误差不大于00mm。

  2、场内填土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95%。

  十、安全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机械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10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棒杰新厂房主干道两侧鹅卵石景观工程。

  二、合同价款

  合同固定单价:以450元/吨计价,以发包签收的实际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款

  ①、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因市场价格上下波动而调整),即为完成一个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综合间接费、措施费和税金等的综合成品结算单价;,

  ②、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安全管理费、风险因素等;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发包人验收合格,凭正式发票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工期:_______年10月23日完工。

  六、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于_______年10月18日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11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签订安装_________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1)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3)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4)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5)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6)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_________年,每_________(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17.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

  二、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要求:按施工图纸文件,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三、 工程造价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造价为单价合同,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文件、报价明细为依据(附件一)。

  2、 合同总价:RMB (大写: )。

  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理。

  5、 质保期1年。

  6、 *上述付款以支票兑现/电汇确认到账后为准。

  7、 乙方收到工程款后,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四、 工程保修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图纸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变更或修改全部内容(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五、 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 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将以合同单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做变更项处业安全技术标准。

  2、 甲方负责乙方与小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3、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遵守生产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设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防火教育,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有违规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甲方负责购买工程一切险(CAR)。

  6、 本工程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项目 ,乙方按合约图纸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的工程保修责任。

  六、 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公章) (盖公章)

  代表签署: 代表签署: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工程的合同13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现结合XX市监控系统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范围:

  1.2项目内容:

  (1)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功能提供视频监控系统软件平台和所有硬件设备供货,具体产品规格(见合同)与功能说明(详见附件)。

  (2)对相关产品的安装和调试。

  (3)提供相关产品操作使用手册。

  (4)为乙方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二条】甲方权利及责任

  2.1将此次项目的基本情况告知乙方负责人。

  2.2跟进本项目工程实施情况,并最终进行竣工验收。

  2.3完成其它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属于甲方范围内的协助工作。

  【第三条】乙方权利及责任

  3.1负责与甲方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 2按照甲、乙双方认可后的品牌、规格功能与时间要求提供品供货,包括相关硬件、软件、专线光纤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工作。

  3. 3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技术咨询和上门维护服务,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故障,乙方将免费维修、更换(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 4乙方负责免费将甲方现有的'监控系统恢复(若需更换配件及材料等乙方将收取所更换材的成本费),乙方对恢复后的监控不提供质保,若有更换配件乙方对所更换的配件提供质保。

  3. 5施工过程中,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损坏本工程的其它设施和主体结构。线路施工规范、美观。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地清。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综合包干价格为元(大写:元整),此价格包含利润。施工验收过程中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付款方式

  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时,甲方将支付合同总额的50%工程款。当乙方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后。当乙方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47%的工程款。余下合同总额3%的工程款为质保金,质保金于该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期满后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甲方每支付一笔工程款,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发票。

  公司户名:公司账户:开户银行: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甲方依据此合同对设备进行签收。并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功能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

  5.2甲方依据乙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向监督总站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监督总站在对甲方远程系统验收时乙方需在场配合验收工作,并保证乙方所实施工程达到市监督总站规范要求。

  【第六条】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保修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保修期为二年(自该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对其产品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免费保修、更换服务(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因素不在保修范围之内)。若因甲方原因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备损坏或者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或者收取适当的成本费用对其进行维修服务。收费部分设备的保修时限为30天。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8.1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系统无法满足技术要求的,乙方应及时更换相应的产品设备,以最终达到技术要求为止。

  8.2合同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事项

  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变更文件、备忘录及所有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9.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的合同14

  发包人: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见投标须知--1

  二、招标范围及方式

  见投标须知--1

  三、合同工期

  见投标须知--1

  四、质量标准

  按现行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质量及卧龙XX集团相关质量管理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5.1按施工图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

  5.2合同承包价除发生以下因素可调整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或变更;如发生由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工程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投标时有对应项目的,按投标综合单价执行,结算金额为综合单价乘以签证工程量。

  (2)、无对应项目的,按投标文件规定的定额文件套取定额:按投标文件取费标准计取费用(中标后如有下浮,按下浮比率计取费用);

  (3)定额中无价格材料的定价:发包人指定的按供应价加上运输费签证认定;发包人不指定的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信息价确定;无信息价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若协商不成改为甲供。

  (4)定额中无相应项目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综合单价,若协商不成发包人另行安排承包商,与其他承包商达成的成交价格不高于承包人最终报价时发包人收取承包人15%的管理费。

  (5)所有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工程量和价格的审核均由甲方指定代表及监理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6)按以上计价原则确定的变更施工,承包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施工或提出变更前项目的利润补偿。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招标补充说明及招标答疑纪要);

  4、询标纪要;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卧龙地产技术标准;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乙方的投标文件及附件;

  10、乙方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

  1、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联系单。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区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X)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X)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工程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防水工程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工程地点:承包范围:

  一、甲方所做防水位置,总计。

  二、乙方所用材料名称工包料,包工包料总工程量按实际计算。

  三、乙方对甲方的保修承诺,包修总计年。

  四、保修期:在包修期内出现漏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为甲方处理,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在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总工程款。

  六、安全责任:高空作业,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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