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3-08-20 07:15:07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集合】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销合同【集合】

购销合同 篇1

  卖方:包头市草原挑战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号:

  买方:TSAT Co.,Ltd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买卖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卖方按如下条款向

  一、买方销售如下产品:

  二、包装及标准:

  塑料编制袋包装,不计价,不返回。

  三、质量标准: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买方自提。

  五、交货时间:

  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交付完毕。

  六、质量验收及争议解决:

  需方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需在提货后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投诉并随附检测报告,逾期视为质量合格;对产品质量如有争议,双方应按共同取标准样品送交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性机构检测,并以其检测结果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与检测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失误方承担;需方不得就已经使用、处置的货物提出任何异议和索赔,质量争议及解决的过程不影响需方合同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七、重量结算方式,以实际出厂重量为标准。

  八、结算方式及合同定金:

  款到账上发货。合同签订日17:30前需将定金(10%)付到供方指定账户,合同定金在提最后一批货物时可转为货款。

  九、费用承担:

  汇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1、需方应按照供方根据签订合同需要提供有效证件及材料。

  2、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任何一方擅自修改无效。如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并在修改处盖章确认。

  3、本合同在签订合同当日17:30前回传或以短信方式确认有效,逾期回传视为违约,需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因不可抗力或非供方人为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无法履行,未履约方可免除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旦生效,买卖双方必须共同严格执行,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按合同未履约部分总金额20%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备注: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原件、复印件双方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包头市草原挑战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买方:TSAT Co.,Ltd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国家铝业园区 联系人: 传真:0472-2620086 传真: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购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乙方(供货方):

  工商注册号: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合同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0#成品油。

  2 合同数量

  乙方是甲方的油品供应商,甲方采购品种及数量:柴油 。

  日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3 相关费用

  油品运输所需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应提前一天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乙方。

  4 油品运输与验收

  (1) 乙方向甲方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期内,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质量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无条件地以新版本的国家质量标准为本合同的执行标准。

  (2) 发货数量以乙方提货单载明数据为准,油库付油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按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定不超过±3.5‰)之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部分,双方协商解决。(3 ) 甲方应在提取油品时,甲方本人(或者书面委托一工作人员)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可以按约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有异议的,应在12小时内提出,否则应视为乙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4). 甲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 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共同选择检验机构对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 结算

  原则上现款现货,款到乙方银行账户后甲方方可提油。第一车货款另行协商。 供应价格依据当时中国石化xxx公司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为基准,乙方保证供应油品价格不高于中石化xxx公司当期同类油品市场批发价格(不包含运费),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甲方用书面方式委托一名工作人员收发货物的,该委托人签收的单据等同于甲方本人签收。

  6 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构成违约的原因。

  因季节变换需更换油品品号(如0#与-10#的更替),双方另行协商(但镇江区域范围内-10#的脱销或缺货而造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 合同变更与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8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清算余款。

  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所签收单据均视为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购货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供货方(乙方): : 身份证

  联系人:

  电话:

购销合同 篇3

  石材购销合同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详见尺寸单

  二、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预算总额人民币约(大写):

  (小写):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

  封样供货。

  2、 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m,-2mm,对

  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 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每次

  供应石材的2%。 4、 石材厚18mm以上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2、石材应于20xx年 月 日前运至 ,石材在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工地。

  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4、运费、卸货费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

  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包装为木箱)。

  2、 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

  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

  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 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

  定 月 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 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气除外)。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

  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6、 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 7、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石材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材单价不变。

  2、 石材分批进场,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个阶段进场,甲方应提前二

  天明确进场的石材规格、数量,提前一天确定具体的进场时间,并且制定相应的石材进场计划。

  3、 根据石材进场的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第一批石材验收合格后付

  全款,并扣留5%的质保金。从第二次以后每到一批石材验收合格,支付上一批到场石材的80%,并扣留5%的'质保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乙方、监理、建设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到石材总工程款的 95%后停止支付;工程质保抵押金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两年)满后,15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扣款后一次无息结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2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赔罚款5万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廊坊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甲方单位名称(章)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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