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时间:2023-04-03 15:55:46 毅霖 广播稿 我要投稿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精选25篇)

  如果你是广播站的播音员,肯定会知道广播前一般都会提前准备好广播稿,优秀的广播稿会带来更好的节目效果,那么优秀的广播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的广播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精选25篇)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

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敲竹杠等,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就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们四(1)班的同学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1、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中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我们要做到自觉地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及时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2、不在教学区吃零食。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做到勤俭节约,当花的节约开支,不当花的分文不浪费,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4、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符合小学生的主流文化和大众趋势。学生时代与别人比吃、比穿、比戴没有什么品位,即使家里的条件好,也不能“骄奢淫逸”,因为这一切非你个人所创造。求学阶段,要比品德好、比表现好,比心灵美,比学习优,比活动积极,比特长显著,这样比才比出今后自己的实力,才能比出自己的美好未来。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在家长的关怀下,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

  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深入学习宣传《管理守则》,《文明守则》等,不断提高文明道德水平,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坚持同封建迷信,反科学,伪科学和邪教做斗争。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观念,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也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点。实现和谐,是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和愿望。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也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需要建立好的学风、好的校风。我们要倡导一种蓬勃向上的团队作风,一种脚踏实地的学习精神,将学风建设的目标指向“理想、团结、自强、成材”。一种团结奋进的班风和刻苦勤奋的学风能促使个人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好的校风如春风化雨,不声不响地吸引每个学子奋勇向前,为了理想而努力拼搏。校风积极向上,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氛围。而作为中职生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

  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任前方荆棘丛生我们将持之以恒。茫茫学海中,我们要做勇敢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青春的脚步如行云流水,青春的岁月需要知识的滋养。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谐校园的彼岸前行。

  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地摇桨,和谐校园的乐章终将奏响。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3

老师们、同学们:

  在法律安全方面,我们常常忽视,认为我们都懂法,不需要注意,但高智商犯罪却又屡见不鲜。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与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所以,法律安全知识的普及也不容忽视。

  公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人格尊严,坚决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不惜诉诸于法律。所赔偿不仅仅是物质金钱,更有公开道歉的行为,这就是说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增强,握着法律武器,向违法犯罪现象进攻,人们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为了给社会减少一个危险分子,高校就要将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送到社会为此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大学生吧!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4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的题目是《安全伴我行》。

  如果说,人生是一座高楼大厦,安全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础保障,《安全伴我行》,没有安全,生命就会受到侵害,生活就不会再有幸福。

  生命如此的宝贵,它属于我们每个人,但是每个人只有一次,可是在人生道路上安全隐患处处存在各种各样的危害,时刻都在发生;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等,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都在“消失”!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小学生。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其中包括食物中毒、打架斗殴、体育运动损伤、交通安全、溺水、火灾。

  在我们县里,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会有中小学生溺水身亡发生,给他们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伤,也许有的.同学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肌体的健康和不受伤害;认为只有自己肢体健全,行动自如,就叫安全。不对,这决不是全部,如果是学生,思想底下,明辨是非差,希望出点乱子,这就是思想安全问题了。

  怎样预防安全事故?我的建议如下:

  1、提高个人思想品德。(不因一些小事与同学争吵。)

  2、提高个人品德。(不随口骂人、不说脏话、不打架。)

  3、关注课间安全。

  4、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5、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溺水。不吸烟、不喝酒。

  6、远离网吧、远离游戏厅、不赌博。

  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防患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求保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具有魅力!

  有了安全,我们才能有坚定的意志,攀登人生的阶梯;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充沛精神,勤奋学习。

  最后祝全体领导们、老师们、同学们身体健康、平安,还要笑口常开啊!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由学校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法制讲座如期而至,其主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英国向清朝引进大量鸦片,吸食过大量鸦片的中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清朝灭亡,这种毒害仍在继续,甚至逐渐向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毒品的危害一斑。

  ”如今,吸毒的人不只是中学生,就连小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句话是杨顺德警官的演说词。当时,我着实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冰心奶奶说得好:”游人不解春何在,只拣儿童多处行。“小学生正值朝气蓬勃、清纯可爱的一代,他们仿佛是清晨的朝阳,充满希望;他们是祖国的期盼,拥有大好光明的前途。可是,如今却被”黑暗“慢慢侵蚀,如不及时制止,岂不是出现亡国的危机,怎能”任性“下去……

  都说”父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对于一个家庭,无论是哪位家庭成员走上吸毒的`道路,都是对那个家庭沉重的打击,而且吸毒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还败坏社会风气。总的来说,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百害而不一利的。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出门在外处处留心。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的在祖国的蓝天下成长,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之栋梁,社会之人才,老师、父母之骄傲!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6

老师们、同学们:

  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我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场法制教育报告会,对我们来说真可谓好处重大。这堂法制教育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忽略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恋,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期望父母关心自我,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身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理解不了,就怀恨在心,便处心积虑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明白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法规意识,随意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越来越严重,到时,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是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一已是百世身。这句话恐怕那位少年此刻是最为明白了。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8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家可能会发现工地上写着“闲人免进,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等;马路边树着“少喝一口酒,家人就多些欢笑”等宣传牌;汽车后面贴着“保持车距,小心追尾”等各式各样的粘贴画,这些都证明了安全就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安全”离我们小学生很远,其实不然,安全就在我们身边。例如,有一次我在吃糖的时候蹦着下楼梯,糖就卡在了嗓子里,幸亏被妈妈发现,及时把糖从嗓子眼里抠了出来,如果当时妈妈不在,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奶奶家所在的小区,有一个小孩独自在阳台上玩,一不小心从六楼掉了下来,当时就摔死了。有些同学之间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因此动手打起来造成事故等等。

  同学们,在我们的上学路上,你有没有想过走路不专心会被车撞伤呢?在上科学课时,如果试管破碎被化学试剂误伤呢?当你在上下楼拥挤时,有没有想过踩踏事故呢?当你上体育课玩单杠想做几个比别人优美的动作,有没有想过摔伤呢?在马路边的小摊点上吃了不卫生的食品,发生食物中毒呢?

  其实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形形色色的.安全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粗心大意、违规操作、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的。只要平时多注意一点,认真一点,专心一点,就会避免很多事故的发生。我们小学生要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各种安全常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牢记:安全就在我身边!

  记得小时候我学过一首儿歌,内容是这样的:“小竹板,叮当响。第一条,最关键,不碰插座不玩电。星期天,去郊游,小河边上不能走。你的家,住高楼,不爬阳台翻筋斗。煤气灶,有危险,千万不能去开关。一不小心漏了气,全家中毒去医院。水果刀,大人用,等我长大才能用。家里人,都不在,谁叫我,不离开。我是妈妈的乖宝宝,自我保护最重要!”

  这首儿歌我现在还忘不了,是因为里面说的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我们经常会去大自然中游玩,在享受大自然的恩赐时,我们也要注意安全,在出发前做好准备:

  1、准备一些药品;

  2、看天气预报,了解天气情况;

  3、身上穿的`服装要适合游玩;

  4、带好食品;

  5、一定不能带易燃易碎的物品;

  我们做好了准备活动,在活动中也要注意安全:

  1、在路上注意安全;

  2、爬山时要顺山路攀登,不要拥挤,同学之间要互相照顾;

  3、在树林,草丛中行走,要边走边用树枝敲打路上的灌木、杂草;

  4、一定不能摘吃野菜或者野果,以防止中毒;

  5、发生意外事故要冷静,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在上学、放学的途中我们也要注意安全。过马路时,要先看看马路的左右两侧是否有车,有车时,要让汽车先过;没车时,迅速通过马路,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踢足球,更不可以翻越护栏。

  同学们,说了这么多,你们知道今后该怎样做了吗?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让我们一起来争当“安全小标兵”吧!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9

老师们、同学们:

  星期五,是法制宣传日。所以,学校就请来了法制警官,给我们上了一堂让我深有体会的法制课。

  听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我可是受益匪浅。一个个青年犯案的例子,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基本的原因是在于他们对法律的了解不多,总认为这样做没关系,到最后才反应过来。在这些例子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罪行,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中,青春是最为宝贵的,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黑暗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会在今后的人生中留下一道阴影,无法复原,还会因为对社会的恐惧而想要逃避。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听完这次讲座,让我的感触很多:我们从小就应该做个清白的人,老师对我们的教导。我们不能忘记他们的养育之恩,就去犯法,不仅对自己有害,对别人也有害。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星期五下午的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我们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举行了一个专题叫《法制讲座》的会。在开会的时候老师还会根据各个班的表现评一个最具班风奖。这一个会是关于一些法律的问题。

  为我们讲法律的是一个律师。在开会的过程中,老师说出了一些在生活中的一些案例,这些案例都是由于小学生或者是中学生犯错的案例,所以讲的非常真实。比如说有一个案例:在高中里有一个学生买了一部几千元的照相机,带回学校,结果被人偷了。后来才查到是隔壁宿舍的学生偷的。老师一边讲案例一边提问题,那些是对那些是错的.,有很多同学都勇敢的举起手来发表自己的意见,有的同学说错、有的同学说对,七嘴八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在讲的时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非常的认真听讲,有的拿着一本笔记本出来记下一些有用的资料。除了讲案例,老师还提出一些法律基本知识的问题给我们同学回答。

  听了上面的案列,我顿时明白了很多,以前,我以为犯罪离我们很远,现在我才知道犯罪离我们近在咫尺,就拿最遥远的吸毒来说,平时可能满不在乎地说:“那是意志最不坚强的人干的,我是绝对干不了的!”但是听了朱庭长讲的案例后,我不敢不把它当一会事儿了,平时,我在电视上看的都是国际大案,心中不免有些自己犯不了罪的想法,现在知道了,甚至是故意把一个人打青,就可以判刑。

  朱庭长讲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子,让我们明白了太多东西,受益匪浅。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1

老师们、同学们:

  下午,在学校图书馆前我们学校党办室、团委、保卫科共同组织了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在我们学校内也有许多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学校的领导根据这些现象都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同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我们要遵循校规不违反,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员有联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是卫生学校的学生,是学习医学知识的,将来在工作岗位上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在护理病人的时候,要认真负责,端正自己的态度,病人的生命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在我们工作时,不要擅离职守,不然造成的后果,将会让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会给病人及其家属带来一定的伤害。

  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2

各位老师、同学们: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制,那么那个国家将是一片混乱……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

  小时候,我们是否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小时候总是偷班级东西给母亲看,母亲不仅没有批评他、阻止他,还表扬了他,让他继续做。长大后,他因为偷别人钱财,被判死刑。当他母亲上来时,他冲上去咬自己的母亲:“都怪你,都怪你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如果你当初阻止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恨你!”我听完后懵懵懂懂,好来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便是这么来的。

  现在许多青少年因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之路:20xx年6月16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了,然而这一天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却令人刻骨铭心。

  人们之所以对此案无比震惊,不仅是因为这场火灾造成北京市伤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对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的罪行竟如此恶性,如此危害社会和他人而触目惊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惊,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们每个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会害怕,就像这句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们遵法、守法就不会犯法,我们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要走正路,如果每个人多这样想的.话,每个人多那样做,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实,让你受到保护!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3

老师们、同学们:

  涛涛历史长河中,法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獬豸断案到商鞅变法,再到今天的依法治国,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法律遵守法律。

  青少年,作为组国的花朵,更应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了解它的性质,作用,并学会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生命安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王钦杰检察长指出“青少年学习法制知识,从各个方面看都是必要的'。”是的,我们身处法治社会无时无刻都受法律的监管与保护,正如王钦杰检察长所说“法律无处不在”。

  我们做为新时代的主人,作为将来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力量,新近法律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必然要求,那么,我们怎样才算在现阶段作到“亲近”法律了呢?

  第一,便是要做到遵守法律,当在青春,我们正处在价值观塑型的重要时期,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观?法律便给了我们一定的依据,它所表达出的,无不关乎人类在社会上行为的底线,只有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更好地立足。

  第二,就要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我们的受教育权,生命财产安全权,亦或是隐私权等权利受到危胁,法律都是我们保护自已的有为武器。

  坚守底线,牢记道德,做有道徳的优秀学生,守法律的合格公民。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4

尊敬的公司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生活中无处不存在安全;生活中无处不需要安全。

  安全是一种爱。安全的爱是父母对外出儿女永远的牵挂,是朋友寄来贺卡上的眷眷祝福,是同事带着微笑的一声问候,是陌生人邂逅时的彼此关照,安全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奏出的爱之歌。安全是一种美。安全的美体现于维系安全的行为过程之中。一种规范娴熟的安全行为是美,对安全知识的熟练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如是美,在异常情况下能够运用在平常的日子里培养出的正常心态和应变能力潇洒应对突变更是美。安全的美的本质就在于能够预防灾害蠢将灾害的桶央降到嚣徽。狸庸;井而给社会带来前进的希望和力量,并能净化人类的灵魂,增强人类的智能。

  安全是一种情。安全的情是一种美好的感觉状态。安全的情不仅仅体现为一种美好的自尊自恋情结,亦体现为对他人个体生命的尊重,更体现为一个国家和政府对民众的拳拳之心。“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是情;按章操作,防患未然是情;善待自然,善待自已是情。安全的情更是平常日子里的严于律己,是灾难面前的斗智斗勇,更是灾难之后观念的更新、情感的升华、灵魂的涅架、生命质量的提高。安全是一种理。安全的理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用安全文化对生活方式的理性表达。重视安全,尊重生命,是先进文化的体现;忽视安全,轻视生命,是落后文化的表现。安全文化的形成,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灿烂文化,进入新世纪后,必将会创造出更为先进的安全文化。

  安全是一种法。安全的'法是文明的体现,责任的体现。一个灾难重重、动荡不安的社会无疑不是一个文明的有责任感的社会。一切非安全非文明的行为都是野蛮的行为。人类已进入21世纪,野蛮和愚昧早应成为历史的陈迹。呼唤安全,呼唤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在今天,无论贫富,无论职业,无论城乡,每一位公民都应尊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都必须承担维护和保障生产与生活的安全状态的责任,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警诫与惩罚。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5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红领巾广播的主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其实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教育等等。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红领巾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6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人之多。

  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同学骑自行车。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

  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在这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同学也不例外。

  马同学,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同学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8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反悔《调解协议书》难获法院支持。

  案例:

  为创建法治化社会,把小额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近年来上海各地相继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积极调处化解纠纷。若纠纷双方一旦在该调解委员会达成了调解,该调解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日前,上海XX区法院对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方受伤而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再反悔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杨先生支付受害者彭先生各类赔偿款9476元。

  20xx年5月29日20时30分许,50岁的杨x驾驶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客车,由本市镇宁路驶入长乐路时,与彭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彭x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彭x治愈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彭x“腰2左侧横突骨折。”该起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由杨x赔偿彭x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车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9476元,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付清。交警部门也向杨x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但杨x并未按约支付上述赔偿款。20xx年初,彭x起诉至法院称双方就赔偿事宜,已于20xx年11月1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现杨x逾期不履行给付赔偿款,请求法院依照上述协议书,判令杨x予以支付。

  法庭上,杨x辩称虽然《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他本人签名,但认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未能真实反映事故客观情况,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有异议;《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的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计算有误,现不同意上述赔偿金额。

  法院认为,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案的杨x对交警部门就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未提出异议,自愿同意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与彭x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字,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按照该调解协议约定,杨x未按协议赔付实属违约。日前,法院作出判决,杨x败诉。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19

  A:亲爱的少先队员们,红领巾广播站又与大家见面了。

  B:本期广播,我们要和大家谈谈安全。

  A: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是安全捍卫着我们的生命;是安全在维护我们生存的利益;是安全在为我们注入无限的力量。

  B: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加强交通安全的自我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更加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A:在学校,上课间操、参加升旗仪式、下课、放学以及集会等,大家也要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拥,前后要保持一定距离,都要靠右行走。

  B:上体育课时,同学们要按照规定穿着衣服、鞋子,不能穿皮鞋、有跟鞋,天气热了以后不能穿凉鞋,女同学不要穿裙子。衣服上不佩戴胸针、校徽、发卡及其它金属或者玻璃装饰品,在口袋中不装钥匙、小刀等坚硬或者尖锐锋利的物品,以免伤害到我们的身体。同学们在活动中,相互督促,要提高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A:在此我们给全体同学送上祝福:祝全体同学天天开心,开心时也不要忘记安全,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红领巾广播站通过歌曲《祝你平安》把这份祝福传递给大家。

  B:也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自己的头等大事,去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20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司机疲劳驾驶车毁人伤雇主没有过错也应担责》。

  案例:

  李x于20xx年初受雇于郭x,给郭x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司机。20xx年5月x日的凌晨3时许,李x驾驶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由于李x过度疲劳,在打盹儿时,该车右侧与公路护栏擦滑,瞬间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深沟里,车辆毁损,李x受伤严重,后经医院诊治并鉴定,李x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x认为自己是在给郭x提供劳务中受伤的,向郭x索要医疗费等费用;而郭x认为李x的伤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因此,李x将郭x起诉至法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x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郭x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李x疲劳驾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郭x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郭x赔偿李x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郭x作为雇主,在李x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x虽然受雇开车,但是自己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夜晚疲劳驾驶,其对这一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责任承担比例上,会考虑到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过错。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雇主对雇员进行监督。法官提醒广大公众,在运输活动中,雇主一定要提醒雇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贪图利益让雇员超载运输或疲劳驾驶。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21

  甲: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

  乙:放飞少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甲: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乙: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乙: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今年

  已经是第11个法制宣传日了。

  甲: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

  乙:接下来,我们来听二个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

  乙: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这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甲:还有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甲:刚才,我们在两个故事中都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乙: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甲: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

  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乙: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乙: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2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同学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在这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谢谢大家!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23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健康成长,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二、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诉;④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样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四、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如何处罚?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①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2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安全的广播稿 篇2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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