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宣传月工作计划

时间:2023-04-04 19:24:02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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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工作计划

  税收宣传月工作计划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税收宣传月工作计划

  税收宣传月工作计划(一)

  一、宣传月内容

  紧紧围绕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和征管及取得的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由营改增新增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探讨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征求纳税人代表对推进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奏响第25个税收宣传月序曲。深入报道营改增推进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新政策和征管内容、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制度设计、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等。宣传各地税务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税法普及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二、宣传事项

  (一)举办“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专题座谈会。

  主要任务:邀请纳税人代表(包括已试点和新试点营改增企业)、内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和部分财税专家,从不同角度,探讨营改增对企业、对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现场了解情况、采访参会嘉宾并进行报道。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邀请参会专家并协调新闻报道,综合调研处负责局领导讲话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负责梳理与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管理举措,并参加座谈讨论、解答相关问题;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邀请所属纳税人代表参会。

  时间:3月31日完成。

  (二)开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度报道。

  主要任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各地近年来营改增试点推行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新政策、改革内容和意义,营改增试点以来的的积极效应,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措施,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国地税加强合作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等。与纳税人座谈营改增促进企业发展升级、打通抵扣链条减轻税收负担、建立良好市场环境的感受和建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完成纳税人档案数据移交工作、委托代征税款以及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和推行网上办税等便民办税举措。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营改增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报道营改增综合效应。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组织媒体采访、邀请财税专家解读和评论、协调媒体做好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负责梳理政策、提供数据、推荐各地典型做法和案例;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指导部分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营改增新闻发布,联系相关省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做好媒体采访、提供素材和案例。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三)录播“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电视专题节目。

  主要任务: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制作《对话》或《经济半小时》专题节目,就营改增有关政策专访总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报道税务部门全面落实营改增具体举措,采访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感受及办理营改增税务事项的感受。联系专家学者谈营改增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确定节目形式,安排记者进行系列采访,联系相关专家学者接受采访;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配合采访;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省税务局配合提供采访案例和素材,并联系接受采访的企业代表。

  时间:4月底完成。

  (四)组织系列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

  主要任务:货物劳务司负责人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详细解读营改增改革方案;纳税服务司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配合营改增强力推进开展 “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有关情况,并介绍营改增培训、12366咨询专线、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举措;征管科技司和电子税务中心联合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营改增征管变化情况,方便基层税务干部尽快掌握新政策,方便纳税人理解办税流程。办公厅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

  分工:货物和劳务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准备访谈素材,并现场与网友互动,办公厅新闻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五)以全面实施营改增为重点召开首季度新闻通报会。

  主要任务:发布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情况进展情况,包括营改增减免税情况、落实全面实施的准备情况并解读改革实施办法,发布20xx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第一批税收“黑名单”信息,曝光10起税收违法案件等。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汇总各司提供的素材,准备新闻发布稿,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会,协调新闻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稽查局等单位提供答问口径素材。

  时间:4月下旬完成。

  (六)刊播税收公益广告。

  主要任务: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广告片,联系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同时在各省电视台播出;制作4则“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公益广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时时间播出,联系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选择电视广告片、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联系央视、央广播出;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编写公益广告语,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协助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时间:4月中旬前完成。

  (七)指导各省税务机关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主要任务:指导各省税务机关把握税收宣传月的节奏,注重首轮宣传效应,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开展主题座谈、现场问政等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倡国税、地税联合推进各项重点税收宣传活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部分省份,确定宣传月主题活动安排;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税务机关分别组织好中央领导视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活动、国地税联合发布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征管服务情况、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等。

  时间:4月底完成。

 

  税收宣传月工作计划(二)

  1.开展“助力产业集聚·税收服务同行”活动。根据省局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结合丽水实际情况,联合市地税局一同开展“助力产业集聚·税收服务同行”宣传服务活动,定于4月10日与丽水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搭建税务援助基础平台,以此作为丽水市国税系统第22个税收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现场组织税收骨干力量开展现场办公,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召开座谈会探讨建立健全国税税务部门与产业集聚区税务援助工作机制,为丽水产业集聚区建设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责任单位:办公室纳税服务处 开发区分局

  2.举办全市“五五国税”税宣微博大赛。邀请丽水市政府官方微博丽水发布和腾讯微博加盟合作,面向广大腾讯微博网友,举办丽水市“五五国税”税宣全市微博大赛,打响“五五国税”形象品牌,宣传“五五国税”精神实质,宣传税收政策热点、涉税业务常识和税收历史文化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丽水国税形象。

  责任单位:办公室

  3.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基层行”活动。结合省局“走基层、送服务、促落实”主题宣传活动和“走近国税”新闻媒体基层采风活动安排,组织安排各单位领导亲自带领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和基层单位,全面宣传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规定和办税服务举措,要求各县(市)局走访企业户数须达到50户以上。

  同时,联系当地日报、电视台和新闻网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有代表性的基层一线税务部门采访,围绕“五五国税”核心,深入挖掘以“五五国税”精神为代表的丽水国税先进典型事迹。

  责任单位:办公室

  4.组织编印《国税80条》政策解读本。结合市局年初出台的《关于支持浙商(丽商)创业创新促进丽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原有《国税80条》政策解读本的基础上,对20xx年2月底以前发布且当前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重新梳理,编印《国税80条》(20xx版),积极引导广大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唱响助推浙商(丽商)创业创新主旋律,促进丽水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法规处 办公室

  5.组织开展全市企业报专版征集活动。在巩固去年企业报税收宣传成效的基础上,发动全市各家发行内部报刊的企业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自行设计版面、组织稿源,编发税收宣传专版。并组织筛选优秀企业报参加全省企业报税收宣传专版评选。同时,在平面媒体、网站、公共场所展示企业报税收宣传专版。要求各县(市)局和市本级各分局在4月底前各至少提供一张以上企业报税宣专版作品。

  责任单位:办公室

  6.开展税收大讲堂系列活动。深入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农村等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联合市地税局组建5个税收宣传小分队,分赴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如深入产业积聚区,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促进“腾笼换鸟”、产业转型升级等的宣传;深入行业协会,开展“营改增”试点、个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提升发展的宣传;深入社区,开展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个人所得税免除额等优惠政策;深入学校,宣传税收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税收意识;深入农村,宣传“三农”有关的涉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办公室 纳税服务处

  7.在公交车站点设立税收宣传栏。联合市地税局利用城市公交车站点(候车亭)人流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选择城区主街道、人流量较大的公交线路,在公交车站点候车亭设立税收宣传牌,刊登税收宣传漫画、税收宣传标语、税收法规政策知识等,形成以点带面的税收宣传效应。

  责任单位:办公室

  8.开展税收宣传月主题标语宣传。联合市地税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宣传活动,利用丽水电视台新闻栏目、中山街(王道友)楼上户外电子屏,国地税宣传展板等多个平台,开展税收标语口号和税收动漫等内容宣传。

  责任单位:办公室

  9.组织开展税宣活动系列报道。结合丽水国税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国税官方微博、国税文化创作室等网络资源平台, 针对我市国税系税收宣传月在各地开展税法宣传,服务企业方面的最新动态,进行20xx年度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专题报道,不断扩大现有网络平台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形成市县互动、形式互补的网络税收宣传新格局。

  责任单位:办公室

  10.组织参与上级局举办的各类税宣活动。宣传月期间,总局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全国税收动漫大赛、全国税收漫画大赛,与人民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举办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参加。

  责任单位:办公室

 

  税收宣传月工作计划(三)

  一、目的意义:发挥税协专业优势,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有声势的税收宣传活动,扩大税收常识社会普及率的同时,帮助不同纳税群体深入了解税收法规的专业知识,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推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

  二、项目和特点:

  (一)活动项目分为三大板块:

  板块一:税收常识百题有奖问答(面向社会大众)

  板块二:税收专业知识公益培训(面向企业单位)

  板块三:“同心团”与锦江区委统战部联合开展“楼宇经济服务”活动启动仪式(面向锦江区楼宇创业业主)

  (二)特点:

  1、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税协主办,各地税务机关与注税行业联合开展的公益性活动,有权威性。

  2、“同心团”领衔,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有专业优势。

  3、普及性广度与专业性深度结合,满足不同受众需求,可提高税收法规遵从度,有实效性。

  4、全省联动,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行动、统一服装、标识,统一奖品,可扩大宣传影响力。

  5、省税协联系媒体进行系列报道不少于5次(先在成都商报登载半版篇幅的20xx年度注税行业税收宣传月活动通知及百道问题与答案,随着税法宣传活动深入,陆续跟进相关工作部署、有奖问答、公益培训、总体效果等不同主题每期800字文图的新闻报道不少于4次)。

  三、内容和形式

  板块一:税收常识百题有奖问答活动:在成都、泸州、宜宾、德阳、绵阳、内江、达州、巴中八市中心繁华区域设置活动点同时铺开。

  活动时间:20xx年3月29日上午10.30点-11.30:00(活动时间掌握在1小时以内)。

  (一)地点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1、成都市:在锦江区春熙路中山广场、武侯区锦里、青羊区宽窄巷子设三个宣传活动点,其中中山广场为主会场,锦里和宽窄巷子为分会场

  主办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税协。

  主持人单位:中山广场——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锦 里——武侯区地税局、国税局

  宽窄巷子——青羊区国税局、地税局

  承办单位:四川同心.注册税务师服务团。

  承办负责人:中山广场——蓝逢辉(“同心团”团长)

  锦 里——岳凡宋(“同心团”副团长)

  宽窄巷子——毛 熠(“同心团”副团长)

  协办单位:中山广场——锦江、成华区范围各税务师事务所

  锦 里——武侯、高新区范围各税务师事务所

  宽窄巷子——青羊、金牛区范围各税务师事务所

  2、泸州等七市:

  主办单位:属地各市国税局、地税局、省税协。

  主持人单位:属地税务机关

  相关各市及其承办单位:泸州市——四川公正税务师事务所;宜宾市——四川长利税务师事务所;德阳市——德阳德瑞税务师事务所;绵阳市——四川兴瑞税务师事务所;内江市——内江兴鑫税务师事务所;达州市——达州兴源税务师事务所;巴中市——四川宏阳税务师事务所。

  协办单位:属地各税务师事务所。

  活动地点:属地闹市区

  (二)活动形式:有奖问答。

  由税务机关、事务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若干小组,在活动现场与群众互动,答对问题者,送小礼品一份(礼品由省税协统一提供)。具体方式,请各承办单位以简便易行、健康向上、公众喜闻乐见为原则自行设计,鼓励创新。推荐采用方式:

  互动式:即主持人当众发问,现场观众抢答;

  灯谜式:将题目或序号写成彩色纸条悬挂现场,答题者取下彩条到服务台答题;

  抽签式:工作人员持若干装有题目的信封,让答题者任意抽题作答。

  (三)活动筹备

  1、省税协与省国税局办公室和省地税局办公室共同商议策划活动整体方案。

  2、省税协组织注册税务师专家出题(内容涵盖国税、地税、所得税和综合四方面的'税收常识,题型选择判断题),省税协初选汇总送请省国税、地税局审定。

  3、省税协将经审定的《税收常识百题》及答案于三月中旬送《成都商报》刊登,同时将税收宣传月有奖问答活动时间、地点、方式在全省广而告之,鼓动大众积极参与。

  4、提前发出邀请,届时请省委统战部、省国税、地税局领导到各点现场巡视(或参与互动)。

  (四)活动规则

  1、各地有奖问答活动现场背景板统一标注为,主办单位: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承办单位:四川同心.注册税务师服务团。横幅内容以税务机关20xx年税收宣传月主题“税收 发展 民生”为准。

  2、每个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和分组方式由各活动点自行确定。

  3、税务机关人员着制服,事务所人员和志愿者着职业装,并佩戴统一的“同心团”工作挂牌和“同心团”标识。

  4、各承办单位按省税协的统一部署进行,鼓励创新。

  5、全省税务师事务所作为活动协办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取得共识,配合参与各项活动。

  6、有奖问答活动不展示事务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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